某商场与某批发公司签定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商场6月10日支付

题目

某商场与某批发公司签定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商场6月10日支付货款,批发公司6月15日交货。6月9日商场得知批发公司无法采购到该种商品并得到证实,遂决定6月10日不付款,并通知批发公司暂不付款的原因,同时提出要求批发公司提供担保后再付款。批发公司收到通知后认为商场不付款是违约行为,要求商场承担违约责任并拒绝提供担保。商场是否违约?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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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1999年10月2日,A.市甲商贸公司将盖有本单位公章的介绍信和空白合同书以及10万元定金交给公司职员楚某,委托其到相临B市的乙商场购买空调100台,声明每台定价不得超过4000元。10月3日,楚某找到乙商场,出具了甲商贸公司的已填上购买空调内容的介绍信和空白合同书,声称欲与乙商场签订一份100台空调的购销合同。乙商场经过审查,认为楚某出具的介绍信和空白合同书均盖有甲商贸公司的公章,且真实无误,遂确信其有代理权。经过一番磋商,乙商场坚持空调的最低价为每台4200元,楚某觉得甲商贸公司仍有利可图,便应允成交,由甲商贸公司向乙商场购买空调100台,单价每台4200元,并当日支付定金10万元,乙商场应该代办托运,并于10月7日交货,10月10日付款。双方还约定,如果任何一方违约,都要向对方支付7万元违约金。签约后,乙商场即组织货源,在10月6日将货交给B市第三运输公司承运,运货途中,第三运输公司司机韩某发现空调美观,便私自拿出一台以4200元的价格卖给了搭车同去A.市的表弟史某,货按时到达甲商贸公司。10月12日,韩某将4200元款交给了甲商贸公司,甲商贸公司确认了买卖合同效力的合法性。10月14日,甲商贸公司以楚某签定合同超越当初所授权的价格为由拒绝支付“超出”部分的货款,为此乙商场诉至法院,要求甲商贸公司偿付拖欠的货款及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根据以上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1)如果乙商场要求甲商贸公司付款,甲商贸公司能否主张买卖合同无效?为什么?

(2)空调的所有权何时起发生转移?为什么?

(3)如何认定韩某将一台空调销售给其表弟的行为?为什么?

(4)韩某将一台空调销售给其表弟,该买卖合同最后是否有效?为什么?

(5)乙商场是否有权要求甲商贸公司支付拖延货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6)如何认定楚某与乙商场约定定金的效力?为什么?

(7)乙商场是否有权要求甲商贸公司既支付违约金,又不予以返还定金?为什么?


正确答案:
(1)买卖合同有效,因为楚某的行为符合表见代理的特征,该行为产生有权代理的法律效果。
(2)空调的所有权自乙商场交付空调与第三运输公司起起发生转移。
(3)韩某将一台空调销售给其表弟的行为属于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的行为,从买卖行为的性质上看,实际属于效力待定合同。因为韩某只是承运人的受托人,而不是所有权人,因此,韩某处分空调的行为为无权处分人的买卖行为,因此该买卖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
(4)该买卖合同最后有效。因为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物的,经权利人追认,该合同有效。本案中,甲商贸公司事后接受了韩某交付的4200元空调款,且对该处分权行为予以承认,这足以证明甲商贸公司对韩某的处分行为表示承认,因此合同有效。
(5)乙商场有权要求甲商贸公司支付拖延货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6)约定定金数额为10万元,这大大超过主债权标的额的20%,因此,超过的部分无效。
(7)乙商场主张不能得到支持。根据《合同法》的 规定,定金和违约金只能择其一而适用,不能同时适用。

第2题:

2004年8月,甲厂与乙商场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合同约定,甲厂应在当年12月底供应乙商场100台空调,乙商场在验收合格后7日内支付货款若干。同年10月,甲厂被丙公司兼并,并办理了注销登记。同年12月底,乙商场按照原合同约定来甲厂提货,方得知上述事实,于是找到丙公司,要求丙公司履行合同。丙公司以合同系甲厂所签、与己无关为由加以拒绝。乙商场遂以丙公司为被告诉至人民法院。本案正确的判断是( )。

A.丙公司的理由成立

B.丙公司兼并甲厂,导致甲厂的债权、债务由丙公司概括承受

C.丙公司应按照甲厂与乙商场之间的约定向乙商场支付货物

D.乙商场应依合同约定向丙公司支付货款


正确答案:BCD

第3题:

某贸易公司与某建筑公司于2001年10月签订一铝材购销合同,双方约定由贸易公司向建筑公司提供4000吨铝材,某商场为建筑公司提供了保证。后建筑公司因工程需要,与贸易公司约定增加1000吨铝材,但双方对于此事并没有征得保证人某商场的同意,只是贸易公司在事后通知了商场合同这个消息。贸易公司按照双方合同的约定向建筑公司提供了5000吨铝材,但建筑公司一直未交付货款。贸易公司遂向某商场提出要求其代为偿还5000吨铝材的货款以及逾期交款的利息。但商场认为双方对主合同进行变更时没有征得其同意,拒绝承担责任。以下对商场应当承担的责任分析正确的是:()


参考答案:A

第4题:

甲商场与某批发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商场10月10日支付货款,批发公司10月15日交货。10月9日,商场得知批发公司无法采购到该种商品并得到证实,遂决定10月10日不付款,并通知批发公司暂不付款的原因,同时提出要求批发公司提供担保后再付款。批发公司收到通知后认为商场不付款是违约行为,要求商场承担违约责任并拒绝提供担保。由此造成的损失应由哪一方承担责任?


正确答案:由此造成的损失应由批发公司承担,商场作为先履行人行使了不安抗辩权,后履行人批发公司应该采取适当的补救,提供担保或者履行,而本案批发公司收到通知后拒绝提供担保,后履行方未能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方商场可以解除合同,并且要求批发公司承担责任,赔偿损失。

第5题:

1999年10月2日,A市甲商贸公司将盖有本单位公章的介绍信和空白合同书以及10万元定金交给公司职员楚某,委托其到相邻B市的乙商场购买空调100台,声明每台定价不得超过4000元。10月3日,楚某找到乙商场,出具了甲商贸公司的已添上购买空调内容的介绍信和空白合同书,声称欲与乙商场签订一份100台空调的购销合同。乙商场经过审查,认为楚某出具的介绍信及空白合同书均盖有甲商贸公司的公章,且真实无误,遂确信其有代理权。经过一番磋商,乙商场坚持空调的最低价为每台4200元,楚某觉得甲商贸公司仍有利可图,便应允成交,由甲商贸公司向乙商场购买空调100台,单价为每台4200元,并当日支付定金10万元,乙商场应该代办托运,并于10月7日交货,10月10日付款。双方还约定,如果任何一方违约,都要向对方支付7万元违约金。签约后乙商场即组织货源,在10月6日将货交给B市第三运输公司承运。运货途中,第三运输公司司机韩某发现空调美观,便私自拿出一台以4 200元的价格卖给了搭车同去A市的表弟史某,货按时到达甲商贸公司。10月12日,韩某将4 200元现金交给了甲商贸公司,甲商贸公司确认了买卖合同效力的合法性。10月14日,甲商贸公司以楚某签订合同超越当初所授权的价格为由拒绝支付“超出”部分的货款,为此乙商场诉至法院,要求甲商贸公司偿付拖欠的货款及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问:(1)如果乙商场要求甲商贸公司付款,甲商贸公司能否主张买卖合同无效?为什么?
(2)空调的所有权何时起发生转移?为什么?
(3)如何认定韩某将一台空调销售给其表弟的行为?为什么?
(4)韩某将一台空调销售给其表弟,该买卖合同最后是否有效?为什么?
(5)乙商场是否有权要求甲商贸公司支付拖延款项并承担违约责任?
(6)如何认定楚某与乙商场约定定金的效力?为什么?
(7)乙商场是否有权要求甲商贸公司既支付违约金,又不予以返还定金?为什么?


答案:
解析:
(1)买卖合同有效,因为楚某的行为符合表见代理的特征,该行为产生有权代理的法律效果。
(2)空调的所有权自乙商场交付空调于第三运输公司时起发生转移。
(3)韩某将空调卖给其表弟的行为属于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的行为,从买卖行为的性质上看,实际属于效力待定合同。因为韩某只是承运人的受雇人,而不是所有权人,因此,韩某处分空调的行为为无权处分人的买卖行为,因此该买卖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
(4)该买卖合同最后有效。因为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的,经权利人追认,该合同有效。本案中,甲商贸公司事后接受了韩某交付的4200元空调款,且对该处分行为予以承认,这足以证明甲商贸公司对韩某的处分行为表示承认,因此合同有效。
(5)乙商场有权要求甲商贸公司支付拖延款项并承担违约责任。
(6)约定定金数额为10万元,这大大超过主债权标的额的20%,因此,超过的部分无效。
(7)乙商场的主张不能得到支持。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定金和违约金只能择其一而适用,不能同时适用。

第6题:

朱某原是某商场的司机,与商场签定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朱某与该商场主管人事的副经理因事发生争吵,争吵中朱某提出不在商场干了。结果从争吵第二天起,朱某就没来上班,并于一周后与一出租车公司签定了劳动合同。请问朱某的做法错在哪里?


参考答案:

朱某未依法与商场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对此,朱某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7题:

下列关于劳动合同解除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合同约定吴某严重违反商场的劳动纪律,商场有权立即通知其解除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

B.合同约定吴某患病住院、怀孕,商场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

C.吴某如果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商场可以随时通知吴某解除劳动合同

D.吴某如果因严重违反商场的规章制度与商场解除劳动合同,商场需向吴某支付经济补偿


正确答案:D
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随时通知劳动者解除合同,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8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于2002年8月签订一铝材购销合同,双方约定由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3000吨铝材,某商场为乙公司提供了保证。后乙公司因工程需要,与甲公司约定增加1000吨铝材,但双方对于此事并没有征得保证人某商场的同意,只是甲公司在事后通知了商场这个消息。甲公司按照双方合同的约定向乙公司提供了4000吨铝材,但乙公司一直未交付货款。甲公司遂向某商场提出要求其代为偿还4000吨铝材的货款以及逾期交款的利息。但商场认为双方对主合同进行变更时没有征得其同意,拒绝承担责任。以下对商场应当承担的责任分析正确的是:( )

A.商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B.商场对合同变更后的4000吨铝材的货款及其利息承担责任

C.商场只对合同变更后增加的1000吨铝材的货款及其利息承担责任

D.商场只对合同变更前的3000吨铝材的货款及其利息承担责任


正确答案:D
「考点」保证的效力
「解析」根据《担保法》第24条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按照上述规定,商场应当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担保法解释》第30条第1款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数量、价款、币种、利率等内容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这条规定实际上改变了《担保法》第24条的规定,本案发生在《担保法解释》颁布之后,应当适用《担保法解释》的规定,因此本题选D。

第9题:

2004年1月2日,张某到A公司应聘,并于当日与A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该合同于2006年1月1日期满。签订劳动合同当日,张某被A公司派到B商场工作,与B商场签订了借聘协议,确定了借聘关系。至2005年7月6日之前,张某一直在B商场工作,由B商场对其管理并支付工资。2005年7月6日,B商场以张某违反商场的劳动纪律(即一个月内迟到两次)为由,与张某解除了借聘关系。同时,B商场口头告知张某,A公司也以相同的理由与其解除了劳动合同。经查,张某确实在一个月内迟到两次,但不构成严重违反A公司劳动纪律而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请分析说明A公司和B商场的做法是否合法。


正确答案: A公司和B商场的做法不合法。劳动合同的解除不符合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包括自然终止条件和因故终止条件。其中,自然终止条件包括:①定期劳动合同到期;②劳动者退休;③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规定的工作任务完成,合同即位终止。因故终止条件包括:①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终止;②劳动合同双方约定解除劳动关系,一方依法解除劳动关系;③劳动关系主体一方消灭(企业破产、劳动者因故死亡);④不可抗力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战争、自然灾害等);⑤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仲裁、人民法院判决亦可导致劳动合同终止。张某一个月迟到两次的情况还不足构成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而且张某不存在严重失职造成用人单位利益受到严重损失。

第10题:

张某与B装饰公司签定一份房屋室内涂刷工程合同,合同约定张某提供涂料,支付工程费,B装饰公司按国家的标准,完成涂刷工程,合同未约定工具由谁提供,双方事后又未能达成一致,根据合同法规定,应履行提供工具义务的是()

  • A、装饰公司
  • B、张某 
  • C、装饰公司和张某共同负责
  • D、张某协助装饰公司 

正确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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