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房地产法律关系的特征。
第1题:
简述继承法律关系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继承法律关系,是指由继承法律规范所调整的,民事主体之间因公民死亡时对其个人财产进行继承而发生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继承法律关系的法律特征:
1.继承法律关系是一种特殊的民事法律关系。继承法律关系不适用民法中等价有偿的原则,其权利主体是特定的,客体仅限于遗产。
2.继承法律关系是因公民死亡而发生的民事法律关系。继承法律关系必须以被继承人死亡为前提,没有被继承人死亡的法律事实存在,就没有继承法律关系的发生。这是继承法律关系与其他民事法律关系最显著的区别。
3.继承法律关系是财产继承上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继承法律关系的客体只是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和财产权利,继承法不以身份法上的权利义务的转移为内容。
第2题:
简述法律关系的特征。
第3题:
简述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
第4题:
房地产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有()。
第5题:
A土地征收、征用法律关系
B房地产租赁法律关系
C房地产转让法律关系
D房地产抵押法律关系
第6题:
简述民事法律关系中人身关系的特征.
第7题:
简述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的特征?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之一,指的是作为法律关系内容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其特征如下:
(1)有益性,有益性是指能够满足人们的利益需要
(2)客观性,客观性是指不依主体的意志而转移。
(3)法定性,法定性是指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由法律所规定。
第8题:
简述具体法律关系的特征。
(1)它的主体是具体的。(2)它的存在以具体的法律事实的存在为条件。(3)它可以是稳定的也可以是经常变动的。
第9题:
简述法律关系客体的特征。
第10题:
()是指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发生的有关房地产的社会关系。它具有平等、平权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