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熹法律思想的核心是()。
第1题:
简述朱熹的"德礼政刑","相为终始"的思想。
在“德礼”、“政礼”的关系上,朱熹进行了新的阐述:第一,注意到“政”与“刑”之间,“德”与“礼”之间的内部联系。第二,从运动的角度去研究“德”“礼”“政”“刑”四者的外部关系,并把它们纳入“存天理,灭人欲”的轨道。朱熹继承了孔子“导之以德,齐之以刑”理论的基本精神。朱熹不仅提出来“政刑”“德礼”互相依存,互为终始,不可偏废。朱熹的“政”就是法律制度,即人们的行为规范。“刑”就是刑法措施,就是使法律得以实现的强制力量。“政”就是制定和颁布法律。没有“政”,“刑”就失去了依据的标准;没有“刑”,“政”也无法实现。“德”是“礼”的依据,“礼”是“德”的保障。朱熹的“德刑”关系学说基于传统的“德主刑辅”论并使之理论化。
第2题:
A.视封建“三纲五常”为天理
B.“以严为本,而以宽济之”的执法思想
C.主张人治优于法治
D.主张德礼政刑“相为始终”
第3题:
朱熹以“存天礼、灭人欲“为核心的法律思想主张()。
A.因事制宜
B.“德礼丐刑”,“相为终始”
C.“以严为本,而以宽济之”
第4题:
朱熹法律思想的核心是()。
A恤民
B存天理,灭人欲
C三纲五常
D德礼为本,刑政为末
第5题:
"存天理,灭人欲"是宋代理学家()法律思想的核心。
朱熹
略
第6题:
下列哪个不是理学法律思想的基本内容?
A.主张德礼政刑“相为始终”
B.德主刑辅,以礼率律的思想
C.视“三纲五常”为天理
D.主张人治优于法治
第7题: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第8题:
试评朱熹“存天理,灭人欲”的法律思想。
(1)“存天理,灭人欲”与三纲五常说。朱熹把“三纲五常”作为理或天理的最主要内容。既然三纲五常是“天理”的体现,谁要违背它,或违犯以它为指导原则的封建法律和制度,就是逆天,就是为天理国法所不容;
(2)德、礼、刑关系论。
①德礼为本,政刑为末,但它们在本质和目的上是一致的;
②在德与礼之间,应以德为本,以礼为末;
③就政和刑的关系来说,政是统治的工具,刑是辅助统治的方法;
④重视礼义道德的感化作用。由此可见,朱熹的德礼政刑说,虽然以儒家的传统的德主刑辅论为基础,但对他作了更细致的分析和阐释,显得更缜密而完整了;
(3)刑罚以严为本的主张。在朱熹看来,为政严则令行禁止,能够禁奸止乱,制止犯罪;宽则纲纪废弛,奸豪得志,善良的人反而遭殃。朱熹主张执法从严,但不等于主张滥刑,有时他还强调慎刑。朱熹的严刑主张,还具体反映在恢复肉刑、限制赎刑、严惩奸凶等问题上;
(4)恤民说。其恤民所涉及的方面较多:
①以口数占田。主张清丈土地,按人口数占田;
②奖励农业生产;
③推行社仓制度。
(5)朱熹的思想虽然也包含不少合理因素。但从其以“理”为核心的法律思想的本质来说,则适应了中国封建社会后期统治阶级维护“三纲五常”、强化思想统治的需要,禁锢了人们的思想,阻碍了包括法学在内的学术思想的自由发展。
第9题:
王安石的法律思想是()。
A革故鼎新”
B大德而小刑”
C存天理,灭人欲”
D大明法度,众建贤才”
第10题:
下列各种法律思想哪些是朱熹的()。
A因事制宜的变法理论和改革主张
B"应经合义",顺情便民
C"德礼政刑","相为始终"
D"以严为本,而以宽济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