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人李某因年龄偏差大、身体不好,投靠在北京居住的儿子。对此,公

题目

吉林人李某因年龄偏差大、身体不好,投靠在北京居住的儿子。对此,公安机关为其办理入京户口。公安机关的此种行为属于()

  • A、行政认可
  • B、行政许可
  • C、行政准入
  • D、公安机关日常户籍管理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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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吴某的儿子在13岁的生日宴席上,与同班同学张某发生口角,吴某即用随身携带的小刀将张某剌死.因吴某的儿子未到刑事责任年龄,政府决定对吴某的儿子实施收容教养。吴某对此不服,以法定监护人的名义提起行政诉讼,法院依法受理。


参考答案:对

第2题:

李工程师家有4 口人,母亲、妻子、儿子和他本人。2013年,4人的年龄和为152岁,平均年龄正好比李工师的年龄小2岁,比妻子的年龄大2岁,若2007年时,妻子年龄正好是儿子的6倍,问哪一年时,母亲的年龄是妻子年龄的2倍?()

A.2004年
B.2006年
C.2008年
D.2010年

答案:B
解析:
2013年,4人的年龄和为152岁,平均年龄则为38岁,故2013年李工程师的年龄为40岁,妻子36岁,若2007年时,妻子年龄正好是儿子的6倍,则儿子2007年5岁,2013年11岁,故母亲2013年65岁,经过带入,2006年母亲的年龄是妻子年龄的2倍。

第3题:

李某有二男一女三个孩子,某日李某和他的大女儿李丽一同乘车去云南旅游,在旅游途中发生车祸,李某和他的大女儿一起遇难死亡。李丽死后留有两个儿子。李某留有10万元的遗产。李某生前没有留下遗嘱,按法定继承开始遗产分割。那么李丽是否有继承权,如果有,应该如何继承?( )

A.李丽有继承权,其应继承的份额转继承给她的两个儿子

B.李丽没有继承权

C.李丽有继承权,由她的两个儿子代位继承其应继承的份额

D.李丽有继承权,应该由她的两个儿子和李某的两个儿子,四人平均分割遗产


正确答案:A
首先,应确定李丽和其父李某的死亡时间。根据司法解释,如果不能确定死亡先后,应推定年老的先死亡。推定李某先于李丽死亡,这样李丽的继承权转继承给其两个儿子,而不是代位继承。李丽两个儿子继承的份额只能是李丽应继承的份额,而不是平均参加遗产的分割。

第4题:

共用题干
职工王某与李某同住某市的一单元楼里,王某因单位效益不好,工资低,同时又面临下岗的可能整天忧心忡忡。相反,李某因前几年下海赚了一笔钱,如今自己开了个公司,正值春风得意之时。对此,王某嫉妒不已,总觉得自己能力不比李某差,不该受穷,便想从李某身上弄点钱花。一天,王某见李某之子(4岁)自幼儿园回来后独自一个人在家玩耍,便心生一计,谎称带他到动物园玩,把他拐骗到一个远郊的亲戚家隐匿起来。王某回来后用左手给李某写了一封信,信中称李某若想要儿子,便于某年某月某日将50万元钱放在楼下的垃圾箱里,若报案或不送钱则永远见不到儿子了。李某接信后立即报案,王某见阴谋未能得逞,便从亲戚家把李某的儿子接出来,领到野外的高粱地里将其杀死,遂准备逃亡外地,后被抓获,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1)~(5)题:

假设王某没有对李某的儿子下手,而是宴请李某,伺机将李某灌醉,后从李某的公文包中拿走现金5000元。对于此行为,下列哪些是可以排除的?()
A:抢夺罪
B:盗窃罪
C:抢劫罪
D:诈骗罪

答案:A,B,D
解析:
【考点】绑架罪。详解:在绑架过程中,故意杀害被绑架人,虽然也符合独立的故意杀人罪构成要件,但依《刑法》第239条的规定,仍定为绑架罪,并处以死刑。这种情况在理论上叫包容犯,即绑架罪包含了杀害被绑架人的故意杀人罪。


【考点】绑架罪的量刑。详解:根据《刑法》第239条的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考点】拐卖儿童罪的定罪。详解:犯罪人以出卖为目的,对儿童实施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等六种行为之一的,即可构成拐卖儿童罪。因此,此行为实质上为拐卖儿童罪。


【考点】抢劫罪。详解:王某的行为是抢劫行为,使用的是暴力、胁迫以外的其他方法,故意使李某丧失反抗能力,伺机劫取财物,是抢劫罪。注意与盗窃罪的区别。


【考点】非法拘禁罪的定罪。详解:王某的行为只构成非法拘禁罪,因为是索要债务,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属于用非法手段实现合法权益的行为。由于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因此,可排除ACD项。

第5题:

共用题干
职工王某与李某同住某市的一单元楼里,王某因单位效益不好,工资低,同时又面临下岗的可能整天忧心忡忡。相反,李某因前几年下海赚了一笔钱,如今自己开了个公司,正值春风得意之时。对此,王某嫉妒不已,总觉得自己能力不比李某差,不该受穷,便想从李某身上弄点钱花。一天,王某见李某之子(4岁)自幼儿园回来后独自一个人在家玩耍,便心生一计,谎称带他到动物园玩,把他拐骗到一个远郊的亲戚家隐匿起来。王某回来后用左手给李某写了一封信,信中称李某若想要儿子,便于某年某月某日将50万元钱放在楼下的垃圾箱里,若报案或不送钱则永远见不到儿子了。李某接信后立即报案,王某见阴谋未能得逞,便从亲戚家把李某的儿子接出来,领到野外的高粱地里将其杀死,遂准备逃亡外地,后被抓获,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1)~(5)题:

假设王某将李某的儿子骗到家后,将其以2万元的价值卖出,而没向李某勒索钱物。对于此行为,以下哪些是可以排除的?()
A:绑架罪
B:拐卖儿童罪
C:拐骗儿童罪
D:绑架儿童罪

答案:A,C,D
解析:
【考点】绑架罪。详解:在绑架过程中,故意杀害被绑架人,虽然也符合独立的故意杀人罪构成要件,但依《刑法》第239条的规定,仍定为绑架罪,并处以死刑。这种情况在理论上叫包容犯,即绑架罪包含了杀害被绑架人的故意杀人罪。


【考点】绑架罪的量刑。详解:根据《刑法》第239条的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考点】拐卖儿童罪的定罪。详解:犯罪人以出卖为目的,对儿童实施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等六种行为之一的,即可构成拐卖儿童罪。因此,此行为实质上为拐卖儿童罪。


【考点】抢劫罪。详解:王某的行为是抢劫行为,使用的是暴力、胁迫以外的其他方法,故意使李某丧失反抗能力,伺机劫取财物,是抢劫罪。注意与盗窃罪的区别。


【考点】非法拘禁罪的定罪。详解:王某的行为只构成非法拘禁罪,因为是索要债务,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属于用非法手段实现合法权益的行为。由于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因此,可排除ACD项。

第6题:

李某涉嫌挪用公款罪被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李某的妻子为其保证人。某日,李某未经批准而私自离开所居住的市时,其妻子对此知情,但是没有报告执行机关,此时,执行机关可以作出哪些决定?( )

A.责令李某具结悔过

B.责令李某另行提供保证人

C.对李某的妻子处以罚款

D.提请人民检察院决定是否转为监视居住


正确答案:ABCD

第7题:

母亲王某带领儿子李某去北京动物园参观,因职员张某的疏忽没有锁好笼子,致使动物园的猴子逃出咬伤李某。现李某欲向法院起诉,请求人身损害赔偿。请问不属于民事诉讼法的规范范围的事项是:( )

A.应当向哪一法院起诉
B.应当起诉北京动物园还是员工张某
C.李某的起诉应以违约损害赔偿为由还是以侵权损害赔偿为由
D.王某是否可以参加诉讼

答案:C
解析:
考查民事诉讼法的适用范围。A项属于民事诉讼中的管辖问题;B项属于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确定问题;D项属于民事诉讼中诉讼代理人的问题:C项的诉讼请求确定属于当事人实体权利问题,不属于民事诉讼法规制范畴。

第8题:

李某(具有中国国籍)长期居住在甲国,一年前移居乙国并取得当地住所。现李某去世而未立遗嘱。李某生前在中国有投资股权和银行存款。乙国关于法定继承的冲突规范规定: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本国法律。现李某的丙国籍的儿子和女儿为继承李某在华的股权和存款发生争议,并诉诸中国法院。依照我国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下列关于本案的法律适用哪项是正确的

A.应适用乙国法律,因为李某去世时居住在乙国

B.应适用甲国法律,因为李某长期居住在甲国

C.应适用丙国法律,因为李某的儿子和女儿均具有丙国国籍

D.应适用中国法律,因为李某具有中国国籍,且争议的遗产位于中国


正确答案:A

第9题:

共用题干
职工王某与李某同住某市的一单元楼里,王某因单位效益不好,工资低,同时又面临下岗的可能整天忧心忡忡。相反,李某因前几年下海赚了一笔钱,如今自己开了个公司,正值春风得意之时。对此,王某嫉妒不已,总觉得自己能力不比李某差,不该受穷,便想从李某身上弄点钱花。一天,王某见李某之子(4岁)自幼儿园回来后独自一个人在家玩耍,便心生一计,谎称带他到动物园玩,把他拐骗到一个远郊的亲戚家隐匿起来。王某回来后用左手给李某写了一封信,信中称李某若想要儿子,便于某年某月某日将50万元钱放在楼下的垃圾箱里,若报案或不送钱则永远见不到儿子了。李某接信后立即报案,王某见阴谋未能得逞,便从亲戚家把李某的儿子接出来,领到野外的高粱地里将其杀死,遂准备逃亡外地,后被抓获,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1)~(5)题:

王某的行为不构成:()
A:绑架罪
B:故意杀人罪
C:拐骗儿童罪
D:偷盗幼儿罪

答案:B,C,D
解析:
【考点】绑架罪。详解:在绑架过程中,故意杀害被绑架人,虽然也符合独立的故意杀人罪构成要件,但依《刑法》第239条的规定,仍定为绑架罪,并处以死刑。这种情况在理论上叫包容犯,即绑架罪包含了杀害被绑架人的故意杀人罪。


【考点】绑架罪的量刑。详解:根据《刑法》第239条的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考点】拐卖儿童罪的定罪。详解:犯罪人以出卖为目的,对儿童实施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等六种行为之一的,即可构成拐卖儿童罪。因此,此行为实质上为拐卖儿童罪。


【考点】抢劫罪。详解:王某的行为是抢劫行为,使用的是暴力、胁迫以外的其他方法,故意使李某丧失反抗能力,伺机劫取财物,是抢劫罪。注意与盗窃罪的区别。


【考点】非法拘禁罪的定罪。详解:王某的行为只构成非法拘禁罪,因为是索要债务,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属于用非法手段实现合法权益的行为。由于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因此,可排除ACD项。

第10题:

李某一家是在某社区租房住的外来务工人员,儿子一直在老家生活,等到儿子到了上学年龄,李某把儿子接到身边,想送到附近的学校上学,该校以不是本地户籍为理由拒绝接收,这让李某一家人非常苦恼。社区工作者辛月知道此事后,与学校进行沟通,向学校反映了李某一家人的困难.学校最终决定接收李某的儿子,并且承诺接收居住在本地区的学龄期儿童,不再有户籍的限制。在这个过程中,辛月扮演的角色主要有()。

A:管理者
B:引导者
C:研究者
D:资源筹措者
E:政策影响者

答案:A,D,E
解析:
社会工作者的间接服务角色包括管理者、资源筹措者、政策影响者和研究者。其中,管理者即对与助人相关的诸多资源、信息进行协调、安排和管理,以实现该过程的高效率;资源筹措者即社会工作者为了有效助人,常常需要联络其他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广大社会人员,向他们筹集服务对象所需要的资源,并将它们传递到服务对象手中;政策影响者即社会工作者在服务过程中发现某些问题具有普遍性时,应该提出政策建议以改善社会政策,以避免社会问题的再次发生和减缓社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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