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东公司欠达西公司货款100万,达西公司与大中公司签订了一份价款为75万元的冰箱买卖合同,合同签订后,大中公司指示达西公

题目
单选题
大东公司欠达西公司货款100万,达西公司与大中公司签订了一份价款为75万元的冰箱买卖合同,合同签订后,大中公司指示达西公司将该合同项下的冰箱交付给大东公司,因为大东公司届期未清偿所欠货款,故达西公司将该批冰箱扣留。关于达西公司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属于行使抵押权

B

属于行使动产质权

C

属于行使留置权

D

属于自助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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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购货合同,总货款50万元。合同约定违约金为总货款的5%。合同签订后,甲公司收到乙公司8万元定金和10万元预付款。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甲公司没有交货。若乙公司提起诉讼,最多可以请求的金额是( )万元。

A.18

B.8.5

C.20.5

D.26


正确答案:D
本题考核点是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定金与违约金条款不得并用,但可选择最有利于受到损失一方当事人的方法。如果乙公司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请求甲公司偿付金额为:50万元×5%+8万元+10万元=20.5万元;如果乙公司适用定金罚则条款,甲公司接受定金而不履行合同,应当向乙公司双倍返还定金,计算为:8万元×2+10万元=26万元。所以乙公司最多可请求偿付26万元。

第2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设备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乙公司先向甲公司交付设备,丙公司作为甲公司的保证人担保甲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向乙公司支付100万元设备价款。合同签订后,甲公司与乙公司自行变更了买卖合同中的价款条款,将设备价款减至95万元,并将甲公司支付价款的履行期延长了6个月。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丙公司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B:丙公司应按照变更后的买卖合同承担保证责任
C:丙公司应按照原买卖合同承担保证责任
D:丙公司应按照变更后的买卖合同的价款,原买卖合同的履行期间承担保证责任

答案:D
解析:
依据《担保法》第24条、《担保法解释》第30条的规定,甲公司与乙公司变动了主合同的价款,减轻了甲公司的债务,丙公司应当按照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甲公司与乙公司未经丙公司同意,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变动,保证期间应为原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间,所以D选项正确。

第3题:

北奥公司与西辰公司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双方合同约定因房屋买卖发生的一切争议均提交A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西辰公司将房屋交付给北奥公司后,北奥公司认为房屋质量存在瑕疵拒绝付款,随后北奥公司将房屋转租于南博公司。西辰公司向A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解除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南博公司要参加仲裁,必须与北奥公司和西辰公司达成仲裁协议

B.仲裁机构应在征得西辰公司同意的情况下将南博公司追加为当事人

C.南博公司可以以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由仲裁机构作出决定

D.仲裁机构可依职权追加南博公司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仲裁


正确答案:A
A。

第4题:

(2017年)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向乙公司购买了一台设备,价款8万元,该买卖合同的法律关系的主体是( )。

A.买卖合同
B.设备
C.8万元价款
D.甲公司与乙公司

答案:D
解析:
能够参加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甲公司和乙公司)、国家。

第5题:

甲公司委托公民乙到外地签订一份彩电买卖合同,并为此开具了正规授权委托书。乙到外地以甲公司的名义与丙公司签订了一份彩电买卖合同后,丙又向乙推销电冰箱。乙经考察,认为该品牌电冰箱物美价廉,在丙地很畅销。于是,未经甲公司同意,乙便利用甲交给自己的盖有甲公司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以甲公司的名义,与丙又签订了一份电冰箱买卖合同。甲公司得知后,明确表示反对。
(1)甲与丙之间的电冰箱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2)设甲给乙的授权委托书中载明的代理事项为购买家电,则该电冰箱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3)设甲根本未给乙开具授权委托书,则该电冰箱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答案:
解析:
(1)甲与丙之间的冰箱买卖合同无效。该合同是乙未经甲的同意,而以甲的名义与丙 签订的,属于无权代理行为,同时,该行为不构成表见代理行为,所以无效。理由如下:依正常的交易,丙与乙签订彩电买卖合同,其应该知道乙的代理权限。在双方签 订此合同之后,丙向乙推销冰箱,丙明知乙没有代理甲购买冰箱的权利,而与其签订冰箱买卖合同,尽管乙持有盖有甲的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但由于丙在主观上是恶意的,不符合表见代理的主观要件,因此该无权代理不构成表见代理,属于狭义的无权代理。在甲明确表示反对的情形下,该无权代理行为无效。
(2)如果甲给乙的授权委托书中载明的代理事项为购买家电,则乙与丙的冰箱买卖合 同有效。因为,甲的授权委托书中没有指明家电具体包括哪些,属于授权不明,乙又持有盖有甲的公章的空白合同书,这两份文件足以使丙相信乙有代理权,从而乙构成表见代理,该合同有效,对甲产生约束力,甲必须承担合同的法律后果。
(3)如果甲根本未给乙开具授权委托书,乙与丙签订的合同有效,因为丙并不知甲是 否授权给乙,其主观上是善意的,而乙持有盖有甲的公章的空白合同书,凭这一事实,丙足以相信乙有代理权,所以,双方的合同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合同有效,对甲产生约束力。

第6题:

迅达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分包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正确答案:
有效。发包人同意。

第7题:

北奥公司与西辰公司签订了 1份房屋买卖合 同,双方合同约定因房屋买卖发生的一切争议均提交 A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西辰公司将房屋交付给北奥公 司后,北奥公司认为房屋质量存在瑕疵拒绝付款,随后 北奥公司将房屋转租于南博公司。西辰公司向A市 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解除合同。下列说法 正确的是:( )
A.南博公司要参加仲裁,必须与北奥公司和西辰 公司达成仲裁协议
B.仲裁机构应在征得西辰公司同意的情况下将 南博公司追加为当事人
C.南博公司可以以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向仲裁 机构申请仲裁,由仲裁机构作出决定
D.仲裁机构可依职权追加南博公司为无独立请 求权第三人参加仲裁


答案:A
解析:

第8题:

辽东公司欠辽西公司货款200万元,辽西公司与辽中公司签订了一份价款为150万元的电脑买卖合同,合同签订后,辽中公司指示辽西公司将该合同项下的电脑交付给辽东公司。因辽东公司届期未清偿所欠货款,故辽西公司将该批电脑扣留。关于辽西公司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属于行使抵押权

B.属于行使动产质权

C.属于行使留置权

D.属于自助行为


正确答案:C
[考点]留置权
[解析]所谓留置权是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财产,在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债务时,有留置该财产以迫使债务人履行债务,并在债务人仍不履行债务时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根据《物权法》第230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可知,留置权成立需要具备以下要件:(1)须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2)须债权已届清偿期。(3)须债投与动产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间留置除外。《物权法》第231条规定:“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_下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4)留置动产匆j与担保债权价值相当。《物权法》第233条规定:“留置财产为可分物的,留置财产的价值应当相当于债务的金额。”首先,本题中,辽西公司作为债权人,为了保全自己的债权,有权对电脑行使留置权。根据上述留置权成立的要求,辽西公司也已经具备了行使留置权的要件:(1)辽西公司合法占有电脑;(2)辽西公司对辽东公司的200万元债权已届清偿期,但辽东公司仍未清偿;(3)辽西公司的200万元债权虽与电脑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因为辽东公司与辽西公司属于企业,可以例外适用留置权;(4)辽西公司的债权数额为200万元,电脑价值为150万元,价值相当。综上,辽西公司可以行使留置权,其将电脑扣留的行为即属于行使留置权的行为。选项C正确。
其次,选项A考查的是抵押权。所谓抵押权,是指对于债务人或第三人不移转占有而供担保的不动产及其他财产,优先清偿其债权的权利。《物权法》第179条第1款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抵押权与留置权不同:(1)抵押权的标的物是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担保的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抵押物主要是不动产.也可以是动产。(2)抵押权人不占有抵押物。(3)抵押权设定必须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或第三人就抵押物设定抵押权进行约定,而非法律强制规定。本题中,作为债权人的辽西公司占有着电脑,而且辽西公司扣留电脑并非与辽东公司进行约定.故辽西公司扣留电脑的行为并非行使抵押权,据此选项A错误。
再次,选项B考查的是动产质权。所谓动产质权。是指为了担保债权的履行,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就其占有的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物权法》第208条第1款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动产质权与留置权不同:动产质权设定必须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或第三人就动产质权的设定进行约定,而非法律强制规定。本题中,辽西公司扣留电脑并非与辽东公司进行约定,故辽西公司扣留电脑的行为并非行使动产质权,据此选项B错误。
最后,选项D考查的是自助行为。所谓自助行为,是指民事主体为保护自己的权利,对他人的人身自由予以拘束或者对他人的财产予以扣押或者毁损的行为。自助行为的要件有!(1)为保护自己的权利;(2)情势紧迫来不及请求公力救济;(3)采取手段适当;(4)事后及时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本题中,辽西公司扣留电脑并非在情势紧迫来不及请求公力救济的情况下实施,故也非自助行为,据此选项D错误。

第9题:

美联公司专门从事劳务派遣业务。最近,该公司与悦达酒店签订了一份劳务派遣协议,约定向其派遣包括赵娜等20名服务员。美联公司与悦达酒店根据这份协议,招收了20名被派遣劳动者,并与他们签订了劳动合同。

关于劳务派遣公司设立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悦达酒店可以设立向本酒店派遣劳动者的劳务派遣公司

B.美联公司注册资本不得少于200万元人民币

C.美联公司与悦达酒店应签订劳务派遣协议

D.美联公司与赵娜等应签订劳动合同

答案:B,C,D
解析:
本题考查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单位注册资本不得少于200万元人民币。用工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应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应订立劳动合同。

用工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A说法错误,BCD说法均为正确

第10题:

2015年,西岭有限责任公司成立。2017年,西岭公司因经营不善而长期亏损,流转资金不足,经查,西岭公司现有资产500万元,负债1500万元,其中欠和茂有限责任公司500万元货款并且已经到期,不能清偿。2018年5月,和茂公司将西岭公司诉至人民法院,并申请法院对西岭公司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西岭公司现拟申请破产,股东会专门向公司法律顾问咨询有关破产事宜。
根据材料,请回答下列问题:
<2>、如果法院在2018年10月受理了西岭公司的破产申请,则西岭公司的下列行为中,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的有( )。

A.2018年1月,西岭公司将公司的一辆轿车无偿转让给甲
B.2018年2月,西岭公司放弃了其对乙的20万元债权
C.2017年8月,西岭公司提前清偿了其欠丙银行的200万元贷款
D.2018年6月,西岭公司归还了欠丁的50万元货款
E.2018年4月,西岭公司提前清偿了其欠戊公司的50万元货款

答案:A,B,D,E
解析:
本题考核破产可撤销行为所处分的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第一,无偿转让财产的;第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第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第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第五,放弃债权的。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6个月内,债务人已具备法律规定的破产原因,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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