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性商品房如何轮候配售?

题目
问答题
社会保障性商品房如何轮候配售?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或未解决您的问题,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什么是社会保障性商品房?


正确答案: 社会保障性商品房是市政府提供给住房困难的中低收入家庭购买的,限定建设标准和销售价格,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

第2题:

社会保障性住房配售方面有何规定?


正确答案: 社会保障性住房分配实行申请、审核和公示制度。
申请购买社会保障性商品房或承租社会保障性租赁房实行就近、轮候的配售、配租制度。在同等条件下,孤寡、残疾等特殊困难的家庭享有优先分配权。
社会保障性住房分配坚持“只能一套”的原则,符合社会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的家庭只能购买或承租一套社会保障性住房。

第3题:

社会保障性租赁房如何轮候配租?


正确答案: 首批申请的轮候号码不以提交申请的时间顺序产生,按以下程序公开进行并确定:
①市国土房产局公布首批受理申请的截止时间。
②截止时间到即停止受理首批申请,市公房管理中心关闭登记系统并统计。
③市国土房产局会同监察、公证等部门,对首批申请对象以计算机系统随机排序的方式确定申请人的轮候号码并公示。
首批受理申请的轮候号码确定以后,长期有效并不得更改。在此以后的轮候号码,按申请人提交申请时间的先后顺序,从首批受理申请的轮候号码的最大号数往下续接。

第4题:

社会保障性商品房如何轮候配售?


正确答案: 社会保障性商品房采取轮候式购房,根据房源情况,按分数高低顺序,排位高的先配售,分数低的进入轮候,等待下一批房源。
(1)进入轮候的,每月加0.5分轮候;
(2)轮候时间达到3年的,可直接配售;
(3)处于轮候状态的申请人,其家庭情况发生变化的,可随时向居委会提交书面材料,由住宅办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轮候分数;
(4)新的一批房源供应时,轮候的申请人可根据房源情况选择购房或继续轮候;
(5)选择购房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市住宅办提出,如果家庭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同时说明;
(6)已抽取房号后放弃购房的,取消轮候购房资格,且两年后方可重新申请。

第5题:

弄虚作假骗购社会保障性商品房的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和住房情况,经查属实的,5年内不得申购;对已骗购社会保障性商品房的,由市建设与管理局责令购房人退回已购住房或按市场价补足购房款,并可提请所在单位对申请人依法处理。对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由市建设与管理局提请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监察部门依法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6题:

社会保障性商品房配售的行政主管部门是哪一个?


正确答案: 市建设与管理局是本市社会保障性商品房配售的行政主管部门,市住宅办负责本市社会保障性商品房的具体配售管理工作。

第7题:

申请社会保障性商品房如何评分?


正确答案: 按申请家庭的住房面积、户口落户时间、家庭结构及婚龄等方面进行评分,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一)按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评分:
1、无房户计20分;
2、2平方米以下计17分;
3、2平方米以上4平方米以下计14分;
4、4平方米以上6平方米以下计11分;
5、6平方米以上8平方米以下计8分;
6、8平方米以上10平方米以下计5分
7、10平方米以上12平方米以下计2分。
上述所称“以下”含本数、“以上”不含本数。
(二)按户口在厦年限评分:
参与申请的家庭成员分别计分并累加计算。户口在厦时间每人每年按1分累加,超过6个月不满1年的按1分计,6个月以下(含6个月)按0.5分计,每户最高分为30分。
在厦时间认定:
1、落户时间起算时间;
2、原户籍不在本市,在本市大中专院校读书毕业后直接落户的,在厦时间自毕业时算起;
3、原户籍在本市,因支援内地建设、上山下乡到外地者,返回厦门定居且户口迁回的,其本人在厦时间从原户籍的登记时间算起;因政策照顾其子女户口入厦的,子女户口在厦时间按出生时间算起;
4、厦服役的现役军人其配偶申购的,军人以家庭成员的身份参与配房计分。其中家属系随军入厦的,军人的在厦时间按家属随军入厦的时间计算;家属户口原属厦门市的,军人的在厦时间按结婚时间计算;在厦门服役的军人转业到厦门市的,在厦时间起算参照现役军人计算。
(三)按家庭人员结构评分:
申购家庭每户每代加10分。
(四)按结婚时间评分:
婚龄以申请人婚龄计分,每户每年按1分累加,超过6个月不满1年按1分计,6个月以下(含6个月)按0.5分计,每户最高分为20分。再婚者或离婚者的婚龄按第一个孩子出生时间的前一年计算。
(五)残疾等特殊困难及优抚对象、军烈属家庭的,每户加10分。
(六)符合购房条件的,自进入轮候之日起,每轮候1个月加0.5分。

第8题:

购买社会保障性商品房后,户口是否迁入新址?


正确答案: 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应在交房前将户口迁入新址。

第9题:

符合条件并轮候入围的申请人如何选房?


正确答案: 市公房管理中心按轮候号顺序约谈并提供三次挑选住房机会,申请人根据自身需求和房源情况自行选房,选定房屋后签订《选房确认书》。
申请人拒绝选房,或三次选房不能选定,或签订《选房确认书》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申请资格,但可重新申请。

第10题:

申请社会保障性商品房有哪些程序?


正确答案: 社会保障性商品房的申请程序有:
(1)领表:凭户口簿和身份证向社区居委会领取《社会保障性商品房申请表》;
(2)填表:按要求如实填写;
(3)申请:向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提交申请表和相关证明资料;
(4)初审:居委会组织对申请人的户籍、收入、资产、住房等情况进行初步审查,并在社区公示后报街道办审核;
(5)审核:街道办组织对居委会报送的申请人的家庭情况进一步核实,签署审核意见,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提交住宅办;
(6)打分:市住宅办按本办法规定对申请人进行打分,将申请人的分数及其他相关情况进行公示;
(7)批准:市住宅办进行复核后,报市建设与管理局批准;
(8)轮候:市住宅办对取得购房的申请人进行公告并进入轮候系统;
(9)配售:市住宅办按得分等情况,组织进行抽房号、配房及办理相关购房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