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学校一年级学生张华,由于其家长是收废品的,一天来上课时脖子没有洗干净,在上课时,老师发现了张华的脖子脏,就叫他站起来给

题目
问答题
某学校一年级学生张华,由于其家长是收废品的,一天来上课时脖子没有洗干净,在上课时,老师发现了张华的脖子脏,就叫他站起来给大家看,把他作为典型,教育其他的学生要讲卫生,并当着全班同学的面说“让你那收破烂的父母把你的脖子洗净”老师的这种做法给张华的心灵造成了极大伤害,在这以后,每当上这位老师的课时,张华就感到似乎大家都在盯着他的脖子,同时想起老师说的“让你那收破烂的父母把你的脖子洗净”感到抬不起头。 这种心理妨碍了他集中精力听课,所以对老师教的内容学的很差。结果考试时张华不及格,老师狠狠的批评他,张华终于忍受不住了,他把这件事告诉了母亲,母亲向小学要求调换班级,学校领导知道这件事后同意了,后来,张华在老师教的内容上表现出了极大的才能。 问题: 结合案例运用“育人为本”的幼儿观,分析教师在保育实践中应怎样对待幼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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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某大学学生会换届选举,张华和其他四个竞选者报名竞选学生会主席一职。其他四个竞选者都没有同时具备张华所有的优点。

从以上断定能合乎逻辑地得出以下哪项结论?

A.其他四个竞选者都有一些缺点

B.张华是最优秀的学生,具备当选学生会主席的条件

C.其他四个竞选者都有不如张华的地方

D.张华具有其他四个竞选者的所有优点


正确答案:C
形式推理题。由“其他四个竞选者都没有同时具备张华所有的优点”可知,其他竞选者都有不如张华的地方。故选C。

第2题:

【考题一回顾】你在上课时有个学生没有带课本,突然有巡查老师进来把这个学生批评了一顿。此时,你怎么办?


答案:
解析:
1.观点。
上课不带书本,必然影响该生的听课效果。作为上课老师,没有及时给学生提供帮助,也有我自己的问题。因此,面对巡查老师对学生的批评,我会妥善处理,保证正常授课。
2.实践。
(1)及时处理。①向巡查老师表明自己没有及时发现和解决学生问题,是自己工作的失职,不完全是学生一个人的责任,并表明自己今后会多加注意;②协助巡查老师进行处理,如信息登记等。
(2)保证授课。①安排没带书本的学生与同桌共用,并把笔记记录在笔记本上;②继续上课,通过提问或总结的方式,将学生注意力迅速转移到课堂上;③上课过程中多关注没有带课本的学生,保证其听课效果。
(3)课后处理。①与没有带课本的学生沟通,了解原因,说明课本是上课的基础,如果下次有特殊情况可以提前告诉老师,老师会帮助他想办法解决;②与班主任沟通,说明情况,并建议班主任跟学生家长联系,请家长监督孩子整理好第二天的学习用具。

第3题:

在前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任校长的帕夫雷什学校,发生了一件事.一年级新生格里沙,由于母亲工作忙,开学第一天来上课时,耳朵没有洗干净.在第一节课上,女老师发现格里沙的耳朵很脏,就叫他站起来给大家看,把他作为典型,教育其他学生要爱清洁卫生.老师的这种粗心大意的做法,给格里沙幼小的心灵造成了很大的伤害.在这以后,每当上这位女老师的课时,格里沙就感到似乎大家的眼睛都盯着他的耳朵,感到抬不起头来.这种反常的心理妨碍了他集中精力听课,所以对女老师所教的算术和阅读课,格里沙都学得很差,女老师对自己的教育措施所产生的后果却丝毫没有察觉.她不了解格里沙的痛苦,反而把他学习不好的原因归罪于他上课思想不集中、不肯用功,并多次进行指责.这一切更加重了孩子的思想负担.结果,格里沙的数学和阅读只得了“2分”.格里沙终于忍受不住了,他流着泪向母亲倾诉了自己全部的痛苦.母亲向学校要求调换班级.学校领导在了解事实真相后,同意将格里沙调到其他班级.后来,就是这个被女老师认为学习不好的格里沙,到五、六年级时,在数学方面表现出极大的才能.问题:结合案例谈谈为什么要学习教育学?


正确答案:
(1)从这则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出,这位女老师在教育方法上出现了错误.她的行为违背了德育教育的“正面教育、疏通引导的原则”.对学生的问题,她不是循循善诱,利用榜样来正面教育学生、关爱学生,而是不顾学生的自尊心和内心感受,采用“示众”“出丑”的方式,用该同学来警示其他学生.这种行为对格里沙的心灵造成了严重的创伤和精神上的痛苦,从而加重了孩子的思想负担,严重影响了孩子的正常学习,阻碍了孩子的智力发展.
(2)对于这位女老师的做法,苏霍姆林斯基认为她完全可以采用正面的教育方法:如,找一位衣着整齐,手和脸洗得干净的学生,叫这个学生站起来给大家做榜样.而对格里沙,只要注意地看他一眼就行了.所以,如果我们能在学习了教育的理论、原理、原则与方法的基础上,在现实的教育实践中加以自觉地运用,就不会犯这样的错误,不仅没能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反而摧残了孩子幼小的心灵,严重的甚至造成儿童犯罪.
(3)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所所长皮艺军曾经说过这样一句发人深醒的话:“孩子们的压力已经够大的了,千万不要再把他们的脸也拿走.”皮艺军发现,有些学生走上犯罪的道路,就是由于一些教师不注意的“禁语”对学生造成的伤害,以及给学生贴上的“坏孩子,,的标签,就是从这些看似问题不大的教育行为,最终导致这些孩子失去自尊,破罐子破摔,成为真正的、名副其实的“坏孩子”.
(4)这些例子说明,我们一定要学好教育学,要以教育的理论来武装我们的头脑,以教育的理论来指导我们的教育实践,使我们的教育行为更加符合教育规律,符合学生的身心发展的规律和需要.

第4题:

某幼儿园大班学生张华,由于其家长是收废品的,一天来幼儿园上课时脖子没有洗干净,在上课时,老师发现了张华的脖子脏,就叫他站起来给大家看,把他作为典型,教育其他的学生要讲卫生,并当着全班同学的面说“让你那收破烂的父母把你的脖子洗净”老师的这种做法给张华的心灵造成了极大伤害,在这以后,每当上这位老师的课时,张华就感到似乎大家都在盯着他的脖子,同时想起老师说的“让你那收破烂的父母把你的脖子洗净”感到抬不起头。这种心理妨碍了他集中精力听课,所以对老师教的内容学的很差。结果考试时张华不及格,老师狠狠的批评他,张华终于忍受不住了,他把这件事告诉了母亲,母亲向幼儿园要求调换班级,幼儿园领导知道这件事后同意了,后来,张华在老师教的内容上表现出了极大的才能。
问题:结合案例运用“育人为本”的幼儿观,分析教师在保育实践中应怎样对待幼儿?


答案:
解析:
(1)“育人为本”的幼儿观,要求教师在保育实践中公正地对待每一个学生,不因性别、民族、地域、经济状况、家庭背景和身心缺陷等歧视学生。

  (2)“育人为本”的幼儿观要求教师在保育实践中应当把幼儿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公正地对待每一个幼儿,不因性别、民族、地域、经济状况、家庭背景和身心缺陷等歧视幼儿,关心爱护全体幼儿,尊重幼儿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幼儿。保护幼儿安全,关心幼儿健康,维护幼儿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幼儿,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

  (3)这位老师的行为违反了“育人为本”的幼儿观中应当把学生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公正地对待每一个幼儿,不因性别、民族、地域、经济状况、家庭背景和身心缺陷等歧视幼儿,关心爱护全体幼儿,尊重幼儿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幼儿。保护幼儿安全,关心幼儿健康,维护幼儿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幼儿,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缺乏应有的教师职业道德,应加强学习。

第5题:

在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任校长的学校,发生了一件事。一年级新生格里沙,由于母亲工作忙,开学第一天来上课时,耳朵没有洗干净。在第一节课上,女老师发现格里沙的耳朵很脏.就叫他站起来给大家看,把他作为典型,教育其他学生要爱清洁。老师的这种粗心大意的做法,给格里沙幼小的心灵造成了很大的伤害。在这以后,每当上这位女老师的课时,格里沙感到大家的眼睛都盯着他的耳朵,他感觉抬不起头来。这种反常的心理妨碍了他集中精力听课,所以对女老师所教的算术和阅读课,格里沙都学得很差,女老师对自己的教育措施所产生的后果却丝毫没有察觉。她不了解格里沙的痛苦,反而把他学习不好的原因归罪于他上课思想不集中、不肯用功,并多次进行指责。这一切更加重了孩子的思想负担。结果,格里沙的数学和阅读只得了“2分”。格里沙终于忍受不住了,他流着泪向母亲倾诉了自己全部的痛苦。母亲向学校要求调换班级。学校领导在了解事实真相后,同意将格里沙调到其他班级。后来,就是这个被女老师认为学习不好的格里沙,到五六年级时,在数学方面表现出极大的才能。
问题:结合材料分析教师应当履行的义务。


答案:
解析:
我国教师必须承担的义务如下:
(1)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3)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和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参加有益的社会活动;
(4)爱护关心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的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5)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成长的现象;
(6)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在材料中的女老师没有履行(4)(5)项的义务,应当加强自身的意识,正确履行一名教师的义务与职责。

第6题:

某学校初一学生张华平时学习懈怠,课堂纪律能力差,经常干扰正常教学秩序,并有多次偷窃行为。班主任屡次教育不见成效,报请学校同意后。通知家长,责令其自动退学,否则开除其学籍。在学校和班主任的不断施压下,家长最终选择让张华自动退学。
依据相关教育法律法规,对学校、班主任及家长的做法进行判断与分析正确的是()。

A.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学校及班主任的做法是正确的
B.家长是被逼让张华退学,其做法是合法的
C.学校及班主任对张华应该进行批评教育,不得责令其自动退学
D.家长应该与学校一起教育张华,不应让其退学

答案:C,D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适龄儿童、少年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学校不得开除学生;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案例中初一学生张华属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在校生,学校应当依法保护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包括“劝退”的方式,侵犯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在学校和班主任的不断施压下,家长最终选择让张华自动退学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相关规定。

第7题:

阅读下面材料,回答问题。

  某幼儿园大班学生小波,由于其家长是收废品的,一天来幼儿园上课时脖子没有洗干净,在上课时,老师发现了他的脖子脏,就叫他站起来给大家看,把他作为典型,教育其他的幼儿要讲卫生,并当着大伙的面说:“让你那收破烂的父母把你的脖子洗净。”老师的行为让小波心里很难受。从这以后,每当看到这位老师,小波就感到似乎大家都在盯着他的脖子看,同时想起老师说的话,在小朋友们面前感到抬不起头。这种心理让他不愿意跟小朋友们一起玩,也不愿意去幼儿园。在母亲的多次引导下,他把自己不愿意去幼儿园的原因告诉了母亲。母亲只好给他转换到另一所幼儿园,在那里,他表现不错,经常得到老师的表扬。

  结合案例运用“育人为本”的幼儿观,分析教师在保育实践中应怎样对待幼儿?


答案:
解析:
【答案要点】

  ①“育人为本”的幼儿观,要求教师在保育实践中公正地对待每一个学生,不因性别、民族、地域、经济状况、家庭背景和身心缺陷等歧视学生。②“育人为本”的幼儿观要求教师关系爱护全体幼儿,尊重幼儿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幼儿。保护幼儿安全,关心幼儿健康,维护幼儿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幼儿,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③这位老师的行为违反了“育人为本”的幼儿观。材料中教师那句“你那收破烂的父母把你的脖子洗净”是由于孩子的家庭背景和经济状况比较差而对孩子的一种歧视行为,是对孩子心灵的一种侮辱。另外,教师把孩子作为反例公之于众,这是不尊重幼儿人格的表现,也伤害了幼儿的自尊心。

第8题:

保育员给幼儿洗澡的顺序是()

A、洗上身—洗下身—洗脖子—洗脚

B、洗脖子—洗上身—洗下身—洗脚

C、洗头—洗脖子—洗上身—洗脚

D、洗脖子—洗上身—洗下身—洗脚—洗头


参考答案: C

第9题:

某幼儿园大班学生小波,其家长是收废品的。一天,小波来幼儿园上课时脖子没有洗干净。在上课时,老师发现了他的脖子脏,就叫他站起来给大家看,把他作为典型,教育其他的幼儿要讲卫生,并当着大伙的面说:“让你那收破烂的父母把你的脖子洗净。”老师的行为让小波心里很难受。从这以后,每当看到这位老师,小波就感到似乎大家都在盯着他的脖子看,同时想起老师说的话,在小朋友们面前感到抬不起头。这种心理让他不愿意跟小朋友们一起玩,也不愿意去幼儿园。在母亲的多次引导下,他把自己不愿意去幼儿园的原因告诉了母亲。母亲只好给他转到另一所幼儿园。
问题:
请从儿童观的角度,评析该老师的行为。(14分)


答案:
解析:
该老师的行为是错误的,违背了“育人为本”的儿童观。 首先,“育人为本”的儿童观强调儿童是发展中的人,具有巨大的发展潜能。材料中,老师发现小波的脖子脏。就进行了批评和责骂,而不是包容、引导和关爱,老师没有看到小波的发展潜能。
其次,“育人为本”的儿童观强调儿童是学习的主体,是具有能动性的教育对象。材料中,老师的严厉批评使小波心里很难受,觉得大家都在盯着他的脖子看,在小朋友面前抬不起头,证明了老师并没有调动儿童自身的能动性。
最后,“育人为本”的儿童观强调教师要做到教育公正。材料中,老师因为小波的家长是收废品的,就对小波“让你那收破烂的父母把你的脖子洗净”。体现了教师因为孩子的家庭背景而不尊重其家长,从而也不尊重儿童。
综上所述,教师在教育过程中要充分践行儿童是发展中的人,是学习的主体,做到教育公正,只有这样才能促进儿童朝着更好的方向发展。

第10题:

在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任校长的学校,发生了一件事。一年级新生格里沙,由于母亲工作忙,开学第一天来上课时,耳朵没有洗干净。在第一节课上,女老师发现格里沙的耳朵很脏,就叫他站起来给大家看,把他作为典型,教育其他学生要爱清洁讲卫生。老师这种粗心大意的做法,给格里沙幼小的心灵造成了很大的伤害。在这以后,每当上这位女老师的课时,格里沙就感到似乎大家的眼睛都盯着他的耳朵,感到抬不起头来。这种反常的心理障碍使他无法集中精力听课,所以对女老师所教的算术和阅读课,格里沙都学得很差,女老师对自己的教育措施所产生的后果却丝毫没有察觉。她不了解格里沙的痛苦,反而把他学习不好的原因归罪于他上课精力不集中、不肯用功,并多次进行指责。这一切更加重了孩子的思想负担。结果,格里沙的数学和阅读只得了2分。格里沙终于忍受不住了,他流着泪向母亲倾诉了自己的全部痛苦。母亲向学校要求调换班级。学校领导在了解了事实真相后,同意将格里沙调到其他班级。后来,就是这个被女老师认为学习不好的格里沙,到五、六年级时,在数学方面表现出了极大的才能。
问题:
(1)谈谈教师应当履行的义务。
(2)结合案例,运用“以人为本”的学生观,分析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应怎样对待学生。


答案:
解析:
(1)我国教师必须承担的义务如下: ①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②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③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和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参与有益的社会活动;④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的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⑤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成长的现象;⑥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本案例中教师没有履行④⑤项的义务,应当加强自身的教师素养,正确履行一名教师的义务与职责。
(2)“以人为本”的学生观,要求教师在教学活动中公正地对待每一个学生,不因性别、民族、地域、经济状况、家庭背景或身心缺陷等歧视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地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女老师发现格里沙的耳朵很脏,就把他当典型,以教育其他同学,这深深地伤害了格里沙幼小的心灵。这位女老师没有做到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
她应该在教育格里沙爱清洁讲卫生的同时尊重他。发现格里沙学习不好,更应对他多关注,找到原因,帮助他解决学习中遇到的困难,做学生的良师益友,把学生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公正地对待每一个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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