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体系的构建实现了中国法律形式的近代化
《六法全书》的编纂标志着国民政府六法体系的构建完成
六法体系采取以法典为纲,以相关法规为目的编纂方式
六法体系是仿照大陆体系国家构建的以典为核心的法律体系
第1题:
简述南京国民政府法律体系的主要构成。
第2题:
南京国民政府六法体系中惟一没有被法典化的是()
A.刑法
B.民法
C.行政法
D.诉讼法
第3题:
关于法律体系与立法体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立法体系又称法的渊源体系
B.法律体系与立法体系是内容与形式的关系
C.在成文法国家,立法体系一般即等同于法律体系
D.立法体系是法律体系的基础
第4题:
第5题:
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进行了广泛的立法,颁布了大量的法律、法令以及判例、解释例,最终确立了由宪法、民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及行政法等组成的“六法体系”,宣告了中国法律近代化的基本完成。( )
第6题:
关于法律体系和立法体系关系的表述,下列哪一项是正确的?( )
A.法律体系一般是指法的渊源体系
B.立法体系只能是一国国内法构成的体系
C.法律体系只能是一国国内法构成的体系
D.法律体系与立法体系的关系是形式与内容的关系
第7题:
关于南京国民政府立法体制和法律制度的表述,正确的是( )。
A.南京国民政府的“六法”体系专指由六部法典构成的法律体系
B.国民党政权的法律制度属于大陆法系
C.判例和解释例不属于“六法”体系的范畴
D.具体的“六法全书”都属于基本法典
第8题:
在国民党政权的“六法”体系中,有( )个法律部门有基本成文法典。
A.六
B.五
C.四
D.一
第9题: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第1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