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体准则
赞同准则
赞许准则
第1题:
A.“王总,认识您非常高兴,不知道能不能有幸,跟您交换一下名片”。
B.“王总,您好,这是我的名片,我是XX公司的小张,很高兴认识您。”
C.“认识您非常高兴,虽然我玩电脑已经四五年了,但是与您这种专业人士相比相形见绌,希望以后有机会能够继续向您请教,不知道以后如何向您请教更方便?
D.“认识您太高兴了,希望以后有机会能跟您保持联络,不知道怎么跟您联络比较方便?”
第2题:
A、你说的很有道理,但是····
B、您说的有道理,我也有一个不错的主意,您听听如何?
C、为什么您平时不注意
D、我同意你的观点,同时也····
E、我同意您的观点,但我有个更适合您健康的建议···
第3题:
解释病情过程中,患者已经说明了自己对疾病的认识,为了评价患者的出发点,医生还可以进一步询问的是
A.“对于这个疾病您还想知道哪些信息?”
B.“您对疾病的知识有些不准确,我想补充一下。”
C.“您能说说是怎么患病的吗?”
D.“除了您刚才提到的,我还有一些补充。”
E.“您以前得过类似的疾病吗?”
第4题:
大堂经理在赞美客户的专长时可参考以下哪一项用语?()
第5题:
甲得知乙一直在拐卖妇女,便对乙说:\"我的表弟丙没有老婆,你有合适的就告诉我一下\"。不久,乙将拐骗的两名妇女带到甲家,甲与丙将其中一名妇女买下给丙做妻。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乙构成拐卖妇女罪
B.甲构成拐卖妇女罪的共犯
C.甲构成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
D.丙构成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
第6题:
A.同一律
B.不矛盾律
C.排中律
D.充足理由律
第7题:
:我看到你的成绩单上,有些科目成绩很高,但有些却不太好,你能解释一下原因吗?
A:所谓术业有专攻,每个人的精力和时间都有限,对于更重要的专业课程我花的时间更多一些。通用课程可能少用一些资源。这也是我的一种分配方式,希望能最有效的完成四年学业。
B:偏科,我比较喜欢的功课学的比较好,其他功课就比较一般,这也是我的一个缺点,我以后会吸取教训的。
C:如您所见,这是一个现实,我愿意把最重要的事情放在最重要的位置,有取有舍,我现在已经开始收获我当时的决定。
D:如您所见,我把精力放到了最重要的课程中,其他时间我用来做社团实践和社会实践,现在看来,我的时间分配还是合理的,我的实践经验有效的弥补了学校经历,使得我现在更能适应职场和社会的气氛。
第8题:
我与丈夫感情不和,丈夫已向法院起诉要与我离婚,我同意离婚,但是,因为丈夫是一个公务员,有固定的工资和收入,而我却没有任何收入,我想了解一下,这种情况下,我可以要求我丈夫在离婚时对我提供帮助吗?
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7条的规定,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
一方对另一方的经济帮助应符合三个条件:
1、被帮助的一方必须生活确有困难,且自己无力解决。“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2、经济帮助具有严格的时限性。一方生活困难是指离婚时已经存在困难,而不是离婚后生活困难。如果一方年轻有劳动能力,生活暂时困难,另一方可给予短期的或一次性的经济帮助,结婚多年,一方年老或病残,失去劳动能力而又无生活来源,另一方应在居住或生活方面给予长远的妥善安排。
3、提供帮助的一方必须有经济能力。这种帮助是适当的,特别是指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分给对方适当的经济帮助。
另外,不能将一方对另一方的经济帮助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相混淆。经济帮助是一方对另一方所作的有条件的帮助;而共同财产分割是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依法享有的权利。如果一方所得的财产足以维持其生活,他方可不予经济帮助,不能用经济帮助取代共同财产的分割。在执行帮助期间,受帮助一方另行结婚或另有经济收入足够维持生活时,帮助方即可终止给付。原经济帮助执行完毕后,一方又要求继续给予经济帮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9题:
患者男,70岁。2年前被诊断为焦虑症,常因小事发脾气,护士下列用语不当的是
A、“您能谈谈您的焦虑感受吗?”
B、“请您在我的指导下进行放松。”
C、“您是因为胃炎可能癌变才觉得焦虑吗?”
D、“下面我给您介绍一下焦虑症的性质。”
E、“我们可以想一些办法来缓解身心不适。”
第10题:
当一个客户很生气地打电话进来:“我要找你们领导”,你认为下列表述恰当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