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甲药酒厂生产240吨药酒,销售140吨,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1000万元,增值税税额130万元。甲药酒厂当

题目
单选题
2019年8月甲药酒厂生产240吨药酒,销售140吨,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1000万元,增值税税额130万元。甲药酒厂当月销售药酒消费税计税依据为( )。
A

1000 万元

B

1130万元

C

240吨

D

140 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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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2019年3月甲酒厂将自产的1吨药酒用于抵偿债务,该批药酒生产成本35000元/吨,甲酒厂同类药酒不含增值税最高销售价格62000元/吨,不含增值税平均销售价格60000元/吨,不含增值税最低销售价格59000元/吨,已知消费税税率10%,甲酒厂当月该笔业务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为( )元。

A.5900
B.6000
C.6200
D.3500

答案:C
解析:
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
  应缴纳消费税税额=1×62000×10%=6 200(元)

第2题:

(根据最新政策规定本题涉及的知识点已变更,本题按照新政策进行了改编)甲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粮食白酒。2018年6月发生下列经营业务:
(1)外购生产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250万元。
(2)向某商贸企业销售粮食白酒一批,取得含税销售额580万元。
(3)提供技术转让,取得收入10万元。
已知:甲酒厂当月取得的相关票据在有效期内均经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涉及计算的,列出算式,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单位:万元)。
(1)计算甲酒厂外购生产设备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2)计算甲酒厂销售白酒的销项税额。
(3)甲酒厂提供技术转让的收入是否应当缴纳增值税?如果缴纳,计算销项税额;如果不缴纳,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甲酒厂外购生产设备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250×16%=40(万元)
(2)甲酒厂销售白酒的销项税额=580÷(1+16%)×16%=80(万元)
(3)甲酒厂提供技术转让的收入免征增值税。根据规定,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

第3题:

某酒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经营粮食白酒、药酒等,此外还生产冰醋酸等产品,2006年8月发生以下业务:

(1)从农业生产者手中收购玉米40吨,每吨收购价3000元,共计支付收购价款12万元,开具了农产品收购统一发票。企业将收购的玉米从收购地直接运往异地乙酒厂生产加工药酒,乙酒厂在加工过程中代垫辅助材料款15000元。药酒加工完毕,乙酒厂未代扣代缴消费税,企业收回药酒地取得乙酒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3万元、增值税5100元,加工的药酒当地无同类产品市场价格。本月内企业将收回的60%药酒批发售出,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8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已在当月税款的纳税申报期内向税务机关申请通过认证,且已申报抵扣。

(2)当月用自产酒精连续生产冰醋酸,领用酒精成本10万元,生产出冰醋酸20吨,本月对外销售12吨,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16万元。

(3)将当月试生产的1000公斤粮食白酒用于招待客人,账面单位成本每公斤10元,该粮食白酒无同类产品售价。

根据上述资料,计算并回答下列相关问题:

对乙酒厂未代扣代缴甲酒厂委托加工的药酒应纳消费税的税务处理正确的是 ( )。

A.由甲酒厂和乙酒厂协商缴纳

B.由税务机关指定甲酒厂或乙酒厂缴纳

C.税务机关应要求乙酒厂缴纳

D.税务机关应要求甲酒厂缴纳


正确答案:D

第4题:

位于县城的甲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各种酒类产品,2019年5月发生如下经营业务:
(1)采取预收货款方式向乙企业销售粮食白酒一批,当月取得含税预收款60万元,合同约定货物于6月5日发出。
(2)采用分期收款方式向丙企业销售红酒一批,合同约定不含税销售额80万元,本月收取70%的货款,其余货款于下月收回,由于丙企业资金周转问题,本月甲酒厂实际收取不含税货款30万元。
(3)销售新型红酒10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95万元,同时作为礼品赠送一批A牌红酒,成本为8万元,已知红酒消费税税率为10%,成本利润率为5%,甲酒厂无同类A牌红酒的市场售价。
(4)销售薯类白酒和啤酒给丁企业,其中销售薯类白酒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不含税价款22万元,另收取包装物押金2.32万元;销售啤酒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注明含税价款8.6万元,另收取包装物押金1.16万元。合同约定,丁企业于2019年12月将白酒、啤酒的包装物全部退还给甲酒厂时,可取回全部押金。
(5)当月该酒厂初次购置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6万元,增值税0.78万元。
(6)将酒厂自用了8年的小汽车对外销售,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上注明价款5.6万元,该酒厂未放弃相关的减税优惠。
(7)进口原材料一批,关税完税价格折合人民币15万元,进口关税税率为20%。另从报关地运到酒厂仓库,发生不含税运费2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原材料尚未验收入库。
(8)从境内戊企业购进生产白酒的原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6.2万元,本月生产领用其中的80%用于生产新型白酒。
(9)将B牌红酒交给某烟酒商店代销,烟酒商店平价与甲酒厂结算,烟酒商店同时按零售价的5%收取代销手续费0.58万元,甲酒厂就委托代销货物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未取得该烟酒商店开具的相关票据。
其他相关资料:本月取得的相关票据符合税法的规定,均在本月认证并申报抵扣。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3>、甲酒厂当月应确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合计为( )万元。

A.30.68
B.31.96
C.26.29
D.32.44

答案:C
解析:
业务(1):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其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货物发出的当天。6月5日发出货物,5月份不确认销项税额。
业务(2):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其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应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80×70%×13%=7.28(万元)
业务(3):应确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13.56(万元)
业务(4):应确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4.12(万元)
业务(9):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代销,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应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0.58÷5%÷(1+13%)×13%=1.33(万元)
甲酒厂当月应确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合计=7.28+13.56+4.12+1.33=26.29(万元)

第5题:

位于县城的甲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各种酒类产品,2019年5月发生如下经营业务:
(1)采取预收货款方式向乙企业销售粮食白酒一批,当月取得含税预收款60万元,合同约定货物于6月5日发出。
(2)采用分期收款方式向丙企业销售红酒一批,合同约定不含税销售额80万元,本月收取70%的货款,其余货款于下月收回,由于丙企业资金周转问题,本月甲酒厂实际收取不含税货款30万元。
(3)销售新型红酒10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95万元,同时作为礼品赠送一批A牌红酒,成本为8万元,已知红酒消费税税率为10%,成本利润率为5%,甲酒厂无同类A牌红酒的市场售价。
(4)销售薯类白酒和啤酒给丁企业,其中销售薯类白酒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不含税价款22万元,另收取包装物押金2.32万元;销售啤酒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注明含税价款8.6万元,另收取包装物押金1.16万元。合同约定,丁企业于2019年12月将白酒、啤酒的包装物全部退还给甲酒厂时,可取回全部押金。
(5)当月该酒厂初次购置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6万元,增值税0.78万元。
(6)将酒厂自用了8年的小汽车对外销售,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上注明价款5.6万元,该酒厂未放弃相关的减税优惠。
(7)进口原材料一批,关税完税价格折合人民币15万元,进口关税税率为20%。另从报关地运到酒厂仓库,发生不含税运费2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原材料尚未验收入库。
(8)从境内戊企业购进生产白酒的原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6.2万元,本月生产领用其中的80%用于生产新型白酒。
(9)将B牌红酒交给某烟酒商店代销,烟酒商店平价与甲酒厂结算,烟酒商店同时按零售价的5%收取代销手续费0.58万元,甲酒厂就委托代销货物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未取得该烟酒商店开具的相关票据。
其他相关资料:本月取得的相关票据符合税法的规定,均在本月认证并申报抵扣。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5>、甲酒厂当月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增值税为( )万元。

A.19.81
B.14.99
C.20.42
D.25.76

答案:B
解析:
业务(5):初次购置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准予价税合计全额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
业务(6):纳税人2013年8月1日之前购进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小汽车,不得抵扣进项税,对外销售时,可选择按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应纳增值税税额=5.6÷(1+3%)×2%=0.11(万元)
甲酒厂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26.29-4.63)+0.11-(6+0.78)=14.99(万元)

第6题:

(2011年)某啤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8月销售啤酒取得不含税销售额800万元,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收取包装物押金234万元,本月逾期未退还包装物押金58.5万元。2019年8月该啤酒厂增值税销项税额为( )万元。

A.116.24
B.136.00
C.110.73
D.145.95

答案:C
解析:
啤酒包装物押金在逾期时才缴纳增值税。增值税销项税额=800×13%+58.5÷(1+13%)×13%=110.73(万元)。

第7题:

2019年12月,甲酒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红酒,取得含增值税价款45.2万元,另收取包装物押金2.26万元、手续费1.13万元。甲酒厂该笔业务应确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 )万元。

A.5.59
B.5.46
C.5.33
D.5.2

答案:A
解析:
(1)对酒类生产企业销售酒类产品(啤酒、黄酒除外)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押金是否返还也不论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酒类产品销售额,征收增值税;(2)1.13万元的手续费应作为价外费用;(3)价外费用与并入销售额的包装物押金均为含增值税收入。因此,甲酒厂该笔业务应确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45.2+2.26+1.13)÷(1+13%)×13%=5.59(万元)。

第8题:

某酒厂外购一批已税白酒,购货发票上说明不含增值税的销价为10万元。该厂用典香对其进行调香后销售,取得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为18万元。该白酒适用消费税税率为25%,则该酒厂本期应纳消费税税额为

( )。

A.4.5万元

B.7万元

C.2.5万元

D.2万元


正确答案:D

第9题:

位于县城的甲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各种酒类产品,2019年5月发生如下经营业务:
(1)采取预收货款方式向乙企业销售粮食白酒一批,当月取得含税预收款60万元,合同约定货物于6月5日发出。
(2)采用分期收款方式向丙企业销售红酒一批,合同约定不含税销售额80万元,本月收取70%的货款,其余货款于下月收回,由于丙企业资金周转问题,本月甲酒厂实际收取不含税货款30万元。
(3)销售新型红酒10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95万元,同时作为礼品赠送一批A牌红酒,成本为8万元,已知红酒消费税税率为10%,成本利润率为5%,甲酒厂无同类A牌红酒的市场售价。
(4)销售薯类白酒和啤酒给丁企业,其中销售薯类白酒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不含税价款22万元,另收取包装物押金2.32万元;销售啤酒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注明含税价款8.6万元,另收取包装物押金1.16万元。合同约定,丁企业于2019年12月将白酒、啤酒的包装物全部退还给甲酒厂时,可取回全部押金。
(5)当月该酒厂初次购置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6万元,增值税0.78万元。
(6)将酒厂自用了8年的小汽车对外销售,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上注明价款5.6万元,该酒厂未放弃相关的减税优惠。
(7)进口原材料一批,关税完税价格折合人民币15万元,进口关税税率为20%。另从报关地运到酒厂仓库,发生不含税运费2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原材料尚未验收入库。
(8)从境内戊企业购进生产白酒的原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6.2万元,本月生产领用其中的80%用于生产新型白酒。
(9)将B牌红酒交给某烟酒商店代销,烟酒商店平价与甲酒厂结算,烟酒商店同时按零售价的5%收取代销手续费0.58万元,甲酒厂就委托代销货物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未取得该烟酒商店开具的相关票据。
其他相关资料:本月取得的相关票据符合税法的规定,均在本月认证并申报抵扣。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2>、业务(4)应确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 )万元。

A.4.12
B.4.71
C.5.19
D.4.87

答案:A
解析:
销售白酒的同时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应在收取时并入销售额征税;销售啤酒的同时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应在包装物逾期时并入销售额征税。
业务(4)应确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22+2.32÷(1+13%)]×13%+8.6÷(1+13%)×13%=4.12(万元)

第10题:

位于县城的甲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各种酒类产品,2019年5月发生如下经营业务:
(1)采取预收货款方式向乙企业销售粮食白酒一批,当月取得含税预收款60万元,合同约定货物于6月5日发出。
(2)采用分期收款方式向丙企业销售红酒一批,合同约定不含税销售额80万元,本月收取70%的货款,其余货款于下月收回,由于丙企业资金周转问题,本月甲酒厂实际收取不含税货款30万元。
(3)销售新型红酒10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95万元,同时作为礼品赠送一批A牌红酒,成本为8万元,已知红酒消费税税率为10%,成本利润率为5%,甲酒厂无同类A牌红酒的市场售价。
(4)销售薯类白酒和啤酒给丁企业,其中销售薯类白酒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不含税价款22万元,另收取包装物押金2.32万元;销售啤酒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注明含税价款8.6万元,另收取包装物押金1.16万元。合同约定,丁企业于2019年12月将白酒、啤酒的包装物全部退还给甲酒厂时,可取回全部押金。
(5)当月该酒厂初次购置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6万元,增值税0.78万元。
(6)将酒厂自用了8年的小汽车对外销售,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上注明价款5.6万元,该酒厂未放弃相关的减税优惠。
(7)进口原材料一批,关税完税价格折合人民币15万元,进口关税税率为20%。另从报关地运到酒厂仓库,发生不含税运费2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原材料尚未验收入库。
(8)从境内戊企业购进生产白酒的原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6.2万元,本月生产领用其中的80%用于生产新型白酒。
(9)将B牌红酒交给某烟酒商店代销,烟酒商店平价与甲酒厂结算,烟酒商店同时按零售价的5%收取代销手续费0.58万元,甲酒厂就委托代销货物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未取得该烟酒商店开具的相关票据。
其他相关资料:本月取得的相关票据符合税法的规定,均在本月认证并申报抵扣。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6>、下列关于甲酒厂上述业务的税务处理,表述正确的有( )。

A.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白酒,5月份不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
B.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红酒,应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7.28万元
C.初次购置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准予抵扣进项税额
D.对外销售自用8年的小汽车,按13%的税率计算销项税额
E.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代销,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应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1.33万元

答案:A,B
解析:
选项C,初次购置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准予价税合计全额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选项D,纳税人2013年8月1日之前购进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小汽车,不得抵扣进项税,对外销售时,可选择按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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