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甲企业为境内居民企业,主营电子产品,2019年发生如下生产经营业务(1)取得销售收入1000万元,与之相配比的销售

题目
不定项题
(三)甲企业为境内居民企业,主营电子产品,2019年发生如下生产经营业务(1)取得销售收入1000万元,与之相配比的销售成本为200万元。(2)接受某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赠送的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5万元。(3)管理费用30万元(其中含业务招待费10万元)、销售费用70万元(其中含广告费30万元、业务宣传费20万元)。(4)全年发生财务费用20万元,其中含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6万元(借款金额100万元,借款年利率6%,借款期限一年),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14万元(借款金额200万元,借款年利率7%,借款期限一年)。(5)已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全年实际发放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80万元,实际发生职工福利费1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8万元、拨缴工会经费6万元。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1.该企业当年准予扣除的管理费用为(  )万元。
A

30

B

25

C

26

D

5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D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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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某工业企业为居民企业,2011年发生经营业务如下:

全年取得产品销售收入为5600万元,发生产品销售成本40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800万元,其他业务成本660万元;取得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40万元;缴纳非增值税销售税金及附加300万元;发生的管理费用760万元,其中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费用为60万元、业务招待费用70万元;发生财务费用200万元;取得直接投资其他居民企业的权益性收益34万元(已在投资方所在地按15%的税率缴纳了所得税);取得营业外收入100万元,发生营业外支出250万元(其中含公益捐赠38万元)。

要求:计算该企业2011年应纳的企业所得税。


参考答案:(1)利润总额=5600+800+40+34+100-4000-660-300-760-200-250=404(万元)
(2)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应调减所得额40万元。
(3)技术开发费调减所得额=60×50%=30(万元)。
(4)按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的60%计算=70×60%=42(万元);
按销售(营业)收入的5‰计算=(5600+800)×5‰=32(万元);
按照规定税前扣除限额应为32万元,实际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70-32=38(万元)。
(5)取得直接投资其他居民企业的权益性收益属于免税收入,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34万元。
(6)捐赠扣除标准=404×12%=48.48(万元);
实际捐赠额38万元小于扣除标准48.48万元,可按实捐数扣除,不做纳税调整。
(7)应纳税所得额=404-40-30+38-34=338(万元)。
(8)该企业2011年应缴纳企业所得税=338×25%= 84.5(万元)。

第2题:

甲生产企业2018年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200万元,营业外收入300万元,视同销售收入100万元,投资收益20万元。当年发生的管理费用是70万元,其中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为60万元。甲公司在计算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 )万元。

A.6.5
B.16.5
C.29.5
D.53.5

答案:A
解析:
扣除限额1=实际发生额×60%=60×60%=36(万元),扣除限额2=销售(营业)收入×5‰=(1000+200+100)×5‰=6.5(万元),限额1>限额2,税前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6.5万元。

第3题:

某居民企业为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90万元,2009年1月1日成立,2009年发生业务如下:

(1)取得主营业务收入12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10万元,国债利息收入8万元,接受捐赠所得420万元;

(2)取得技术所有权转让收入1000万元,相关的转让成本及税费等480万元;

(3)主营业务成本650万元,其他业务成本6万元;

(4)发生管理费用20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30万元、新产品技术开发费40万元、支付给母公司的管理费10万元;

(5)发生销售费用240万元,

企业2009年的收入总额为( )万元。

A.1656

B.2648

C.2630

D.2656


正确答案:D
解析:收入总额=1210+8+420+1000+18=2656(万元)

第4题:

甲居民企业(下称“甲企业”)主要从事服装的制造和销售。2018年度有关财务资料如下:
  (1)销售收入50000万元,从境内非上市居民企业乙公司分回股息1000万元。
  (2)发生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7000万元。
  (3)发生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4000万元,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已知:2017年度甲企业还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200万元尚未结转扣除;各项支出均取得合法有效凭证,并已作相应的会计处理;其他事项不涉及纳税调整。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答案中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1)甲企业分回的股息是否需要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企业所得税?简要说明理由
  (2)计算甲企业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准予扣除的金额。
  (3)计算甲企业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研发费用可以加计扣除的金额。


答案:
解析:
1.甲企业从乙公司分回的股息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根据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税。本题中,甲企业与乙公司均为居民企业,因此甲企业从乙公司分回的股息是免税的,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2.甲企业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准予扣除的金额为7200万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准以扣除的限额=50000×15%=7500(万元),今年实际发生的加上去年结转的共计7000+200=7200万元,所以甲企业税前可以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为7200万元
3.甲企业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加计扣除的研发费=4000×75%=3000(万元)。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第5题:

境内甲居民企业持有境内乙企业100%的股权,计税基础为450万元,公允价值为600万元。甲企业为了更好的发展现将持有的乙企业的股权全部销售给境内的丙企业。丙企业就该项业务股权支付520万元,银行存款支付80万元。则甲企业针对上述业务应纳企业所得税( )万元。

A.7.5
B.22.5 
C.31.88
D.5

答案:D
解析:
从股权收购比重(100%>50%)及股权支付金额占总交易金额的比重(520/600=86.67%>85%)可以看出该业务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条件的股权收购,对交易中股权支付部分暂不确认有关资产的转让所得或损失,其非股权支付部分仍应在交易当期确认相应的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所以甲企业上述业务应纳企业所得税=(600-450)×80/600×25%=5(万元)。

第6题:

某企业2012年实现销售收入1000万元,发生的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30万元,允许在所得税税前扣除( )万元。

A.5
B.18
C.25
D.30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不得税前扣除项目的检查。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1000×5‰=5(万元),30×60%=18(万元),18万元大于5万元,故只能在税前扣除5万元。

第7题:

甲生产企业2018年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200万元,营业外收入300万元,视同销售收入100万元,投资收益20万元。当年发生的管理费用是70万元,其中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为60万元。甲公司在计算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扣除的管理费用为( )万元。

A.6.5
B.16.5
C.29.5
D.53.5

答案:B
解析:
扣除限额1=实际发生额×60%=60×60%=36(万元),扣除限额2=销售(营业)收入×5‰=(1000+200+100)×5‰=6.5(万元),限额1>限额2,税前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6.5万元,税前允许扣除的“管理费用”=70-60+6.5=16.5(万元)。
当年发生的管理费用是70万元,其中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为60万元。

第8题:

企业2015年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10万元,另外已知该企业当年取得销售收入1000万元,公司计算当年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应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万元。

A、4

B、6

C、8

D、10


参考答案:A

第9题:

甲居民企业主要从事服装的制造和销售。2018年度有关财务资料如下:
(1)销售收入50000万元;从境内非上市居民企业乙公司分回股息1000万元。
(2)发生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7000万元。
(3)发生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4000万元,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已知:2017年度甲企业还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200万元尚未结转扣除;各项支出均取得合法有效凭据,并已作相应的会计处理;其他事项不涉及纳税调整。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分别回答下列问题(答案中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1)甲企业分回的股息是否需要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简要说明理由。
(2)计算甲企业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准予扣除的金额。
(3)计算甲企业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研发费用可以加计扣除的金额。


答案:
解析:
(1)甲企业分回的股息不需要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根据规定,从符合条件的未上市居民企业分回的股息红利收入,属于免税收入,不需要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2)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限额=50000×15%=7500(万元),待扣金额7200万元(本年实际发生额7000万元+2017年度结转至本年的200万元)未超过税前扣除限额,2018年度准予在税前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为7200万元。
(3)可以加计扣除的金额=4000×75%=3000(万元)。

第10题:

甲饮料制造企业主要从事碳酸饮料的制造和销售,2018年度实现会计利润350万元,相关财务资料如下:(1)销售饮料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1000万元,与之对应的成本为80万元。
  (2)发生管理费用200万元,其中含新产品的研究开发费用100万元。
  (3)发生销售费用300万元,其中含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200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计算甲企业发生的管理费用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2)计算甲企业发生的销售费用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3)计算甲企业2018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答案:
解析:
1.新产品的研究开发费可以加计扣除75%,因此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00×75%=75(万元)。
2.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1000×30%=300万元)的部分,准予扣除。甲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为200万元,小于300万元,无需调整应纳税所得额。
3.应纳税额=(350-75)×25%=68.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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