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欲杀害李某,但又不想自己动手。所以就将装好子弹的枪支交给丙,并骗丙说枪里没有子弹,让丙向李某开枪吓唬他,结果丙未对枪支

题目
多选题
甲欲杀害李某,但又不想自己动手。所以就将装好子弹的枪支交给丙,并骗丙说枪里没有子弹,让丙向李某开枪吓唬他,结果丙未对枪支进行检查即向李某开枪,但由于瞄得不准,打死了李某身边的丁。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

丙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B

甲和丙构成共同犯罪

C

甲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

D

甲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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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李某在火车站候车室窃得某人一提包,到僻静处打开一看,里面没有钱财,却有手枪一支,子弹若干发,李某便将枪支、子弹放回包内,然后藏于家中。李某的行为构成何罪?( )

A.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

B.盗窃枪支、弹药罪

C.非法储存枪支、弹药罪

D.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罪


正确答案:A
本题中李某出于盗窃财物的故意窃得他人提包,事先并未预料到里面有枪支子弹,所以不具有盗窃枪支、弹药罪的故意。他将窃得的枪支子弹藏于家中,构成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故选A。

第2题:

甲某因平时不遵守劳动纪律被开除,认为是车间主任乙某公报私仇,产生了“不如拼个你死我活”的念头。某日甲某到工厂值班室,用刀威逼值班的丙某(男,62岁)交出厂保卫科办公室的钥匙。丙交出钥匙后,甲某威逼丙某带路,并强迫丙某用钥匙打开保卫科的门。之后甲某又威逼丙某找工具撬开保卫科的木柜。甲某从木柜中取出一支冲锋枪,100发子弹。甲某欲离开现场时,丙某怕自己承担罪责,要求甲某将自己捆起来。甲某将丙某捆好,并用抹布塞堵住嘴。后来,甲某持枪去乙某家进行报复途中被巡警抓获。分析甲、丙的行为性质?( )

A.甲某构成抢劫枪支弹药罪、故意杀人罪(预备)

B.甲某的行为应当以抢劫枪支弹药罪定罪处罚

C.丙某构成抢劫枪支弹药罪(共犯)

D.丙某不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ABD
解析:《刑法》第22条:“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根据《刑法》第127条第2款规定:“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或者盗窃、抢夺国家机关、军警人员、民兵的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所以甲某构成抢劫枪支弹药罪,同时因为甲某虽想杀乙某但在路上就被抓获,只能构成犯 罪预备。甲某的行为构成了牵连犯,即以实施某一犯罪为目的,其犯罪的方法或结果又触犯其他罪名。甲某的行为虽然构成抢劫枪支弹药罪和故意杀人罪(犯罪预备),但是应当从一重罪处断,最终以抢劫枪支弹药罪定罪处罚。
另外丙某的行为只是因为害怕而并没有共同的犯罪故意,所以不构成犯罪。

第3题:

某甲欲杀乙,故意将装好子弹的枪支交给丙,并骗丙说是空枪,叫丙向乙瞄准恐吓乙,结果乙中弹身亡。甲、丙()。

A.构成共同犯罪

B.不构成共同犯罪

C.以共同过失犯罪论处

D.均不构成犯罪


参考答案:B

第4题:

共同犯罪:是指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根据以上定义,下列行为属于共同犯罪的是( )。


A. 甲欲杀死乙,故意将装好子弹的枪支给丙,并骗丙说是空枪,叫丙向乙瞄准恐吓乙,结果中弹死亡。甲与丙构成共同犯罪
B. 高某之妻提出离婚,高坚决反对,并与其好友王某商量对策。王某说,想办法把她脸弄伤,让她不能再嫁人。于是两人合谋买了一瓶强酸装入喷雾器内,并约定某晚一起去高妻娘家,毁其妻的容貌。当晚,王某的小孩患急性肠胃炎,王最终失约未去,高独自一人毁了其妻的容貌。高某与王某构成共同犯罪
C. 甲将其依法持有的猎枪寄存乙处,某13甲至乙处,对乙未讲明,请乙交还猎枪,甲遂持枪杀丙。甲乙构成共同犯罪
D. 张某、李某经共谋后于深夜蒙面携带管制刀具进入一狭窄街巷抢劫。张叫李把住街口,防止他人进来,自己深入街巷,持刀抢劫了一妇女现金3000元。张欲独吞此款.对李讲该妇女身上一分钱都没有,李信以为真。张、李的行为属于共同犯罪

答案:D
解析:
解题指导: A项丙并不是故意要杀死乙,故排除A;B项王某并未实施犯罪行为,故排除B;C项乙不属于共同犯罪,故排除C;只有D项张某和李某共同作案,故答案为D。

第5题:

甲欲杀乙,故意将装好子弹的枪支交给丙,并骗丙向乙瞄准恐吓乙,结果乙中弹身亡。甲与丙( )

A.构成共同犯罪

B.不属于共同犯罪

C.以共同过失犯罪论处

D.甲单独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B
解析:成立共同犯罪要求在主观方面各共同犯罪人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如果一人是故意,一人是过失的,不构成共同犯罪。本题中甲构成故意杀人罪,丙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二者不成立共同犯罪,B正确。

第6题:

李某蓄意杀害杨某。一日,李某躲在暗处向杨某开枪射击,未射中。这时其枪中尚有子弹,因怕罪行暴露,遂停止射击,仓皇离开。李某的行为是( )。

A.犯罪未遂

B.犯罪既遂

C.犯罪中止

D.意外事件


正确答案:C
114.C[解析]犯罪中止,是指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题中李某因开枪后怕罪行暴露而仓皇离开符合犯罪中止的构成要件。

第7题:

甲、乙、丙三人进山打猎,见草丛中有动静,三人同时开枪,结果造成采药人李某重伤。现无法确定是谁射中的。李某的损害应由( )。

A.甲、乙、丙共同承担

B.甲、乙、丙与李某共同承担

C.李某自己承担

D.山林的管理人承担


正确答案:A
A。本题考查侵权行为理论中的共同危险问题。在二人以上的侵权人共同实施加害危险行为难以确定具体行为人时,由共同实施危险行为的人负担,故应选A。

第8题:

甲欲杀乙,故意将装好子弹的枪支交给丙,并骗丙说是空枪,叫丙向乙瞄准恐吓乙,结果乙中弹身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丙构成共同犯罪

B.甲构成间接正犯

C.甲、丙构成共同过失犯罪

D.丙单独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B

第9题: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根据以上定义,下列行为属于共同犯罪的是:

A. 甲欲杀乙,故意将装好子弹的枪支给丙,并骗丙说是空枪,叫丙向乙瞄准恐吓乙,结果乙中弹身亡。甲与丙构成共同犯罪

B. 赵某之妻提出离婚,赵坚决反对,并与其好友高某商量对策。高某说,想办法把她脸弄伤,让她不能再嫁人。于是两人合谋买了一瓶强酸装入喷雾器内,并约定某晚一起去赵妻娘家,毁其妻的容貌。当晚,高某的小孩患急性痢疾,高失约未去,赵独自一人毁了其妻的容貌。赵某与高某构成共同犯罪

C. 甲将其依法持有的猎枪寄存乙处,某日甲至乙处。对乙讲明,要用该猎枪杀丙,请乙交还猎枪,甲遂持枪杀丙。甲乙构成共同犯罪

D. 张某、李某经共谋后于深夜蒙面携带管制刀具进入一狭窄街巷抢劫。张叫李把住街 口,防止他人进来,自己深入街巷,持刀抢劫了一妇女现金3000元。张欲独吞此款,对李讲该妇女身上一分钱都没有,李信以为真。张、李的行为属于共同犯罪


正确答案:D

  由定义可知共同犯罪必须是二人(或二人以上)在主观上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在客观上有共同的犯罪行为。A项没有共同的犯罪故意,B、C项没有共同的犯罪行为。故答案为D。

第10题:

猎人甲因与同村妇女乙通奸而打算离婚,其妻丙坚决不同意,扬言如果甲提出离婚,将与甲同归于尽。甲无奈,只得一方面佯装与丙和好如初,另一方面告知乙准备杀害丙而与之结婚,并让乙购买毒鼠强用于毒杀丙,但乙多次寻购而无处购买。此计不成后,甲又请巫婆丁施法术咒死丙。一日,甲正在擦猎枪(注:甲系合法持有该枪支,并接受过严格的枪支安全使用培训),丙赶集回来,兴致勃勃地站在甲身旁向甲介绍在集市上的所见所闻。由于甲在擦枪时没有将枪中子弹退出,也没有关上保险,无意中触碰扳机走火致丙死亡。案发后,甲向公安机关 投案,并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但辩称自己没有想到枪支会走火。阅读以上材料后,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分析: 应如何认定甲、乙、丁行为的性质?为什么?


答案:
解析:
甲为了达到和乙结婚的目的,让乙购买毒药意图毒杀丙,甲和乙达成了犯罪合意。乙购买毒药,开始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但是由于乙没有买到毒药,所以甲、乙的行为停留在故意杀人的预备阶段,甲、乙的行为构成共同故意杀人罪(预备)。  甲找巫婆丁施巫术咒死丙的迷信方法,根本不能产生致人死亡的结果,属于“迷信犯”,不构成犯罪。  甲擦猎枪致丙死亡,系因枪支“走火”而引起,与甲杀害丙的故意之间没有关联性,因此,甲不应对丙的死亡负故意杀人的刑事责任。但是,甲接受过安全使用枪支的培训,应当知道在擦枪前必须将子弹退出来,关上保险。可是他没有这样做,以致枪支“走火”致丙死亡,构成疏忽大意的过失致人死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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