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某区公安分局将一起盗窃案件立案侦查后,以刘某有重大嫌疑为由拘留,后提请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区人民检察院予以批准。区

题目
问答题
某市某区公安分局将一起盗窃案件立案侦查后,以刘某有重大嫌疑为由拘留,后提请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区人民检察院予以批准。区人民检察院批捕后向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后,判处刘某有期徒刑5年。刘某不服,依法提起上诉,市中级法院维持原判。刘某在服刑期间进行申诉,经再审确认刘某无罪。刘某被羁押247天。刘某接到再审判决书后,提出了国家赔偿请求。应如何支付刘某被限制自由的损害赔偿金?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按照上年度国家职工日平均工资数乘以247天所得的具体数额进行赔偿。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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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海淀区公安分局以该区公民张三涉嫌故意伤害为由采取刑事拘留措施,被区检察院批准逮捕,后根据刑事诉讼法关于诉讼管辖的规定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将案件移交朝阳区人民检察院,由该院向朝阳区法院提起公诉,并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张三不服,提起上诉,北京市的中级人民法院以案件事实不清为由发回重审。一审法院重新审理期间,朝阳检察院申请撤回起诉并获许可,且随后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张三遂提起国家赔偿,问本案的赔偿义务机关是( )

A.海淀区公安分局

B.海淀区人民检察院

C.朝阳区人民检察院

D.朝阳区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CD
二审改判无罪的情形包括:(1)一审法院判决有罪,二审直接改判无罪;(2)一审判决有罪,二审发回重审后,一审改判无罪; (3)一审判决有罪,二审发回重审后,一审在重新审理期间退回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撤销案件决定;(4)一审判决有罪,二审发回重审后,一审在重新审理期间,人民检察院要求撤回起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撤诉后,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撤销案件决定以上四种情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共同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l条规定,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并提起公诉,一审人民法院判决有罪,二审人民法院改判无罪依法应当赔偿的案件,一审人民法院和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批准逮捕与提起公诉的如不是同一人民检察院,共同赔偿义务机关为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关于办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共同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问题的答复》第3条规定:一审人民法院判决有罪,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审后,一审人民法院改判无罪,或者发回重审的,一审人民法院在重新审理期间退回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或者人民检察院要求撤回起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撤诉后,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撤销案件决定的,一审人民法院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本题所给信息即符合二审改判无罪中的类型之一,且批准逮捕与提起公诉的机关不是同一人民检察院,故应由作出一审判决的人民法院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第2题:

公安机关将正在抢劫的蒋某先行拘留后,经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于是提请人民拉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在对案件审查后,可以做出的决定有()。

A、退回补充侦查

B、批准逮捕

C、不批准逮捕

D、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正确答案:BC

第3题:

某区公安机关将正在抢劫的刘某先行拘留后,经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于是依法提请该区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在对案件审查后,可以依法作出下列哪种处理决定?()

A.退回补充侦查的决定

B.批准逮捕的决定

C.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决定

D.应当按刘某自行撤诉处理


参考答案:B

第4题:

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做出撤销案件的决定。


正确答案:错误

第5题:

共用题干

公安机关将正在实施抢劫的蒋某拘留,后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人民检察院审查后,不得作出下列哪些决定?
A:补充侦查的决定
B:批准逮捕的决定
C: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D:取保候审的决定

答案:A,D
解析:
根据《刑诉解释》第113条,人民法院审判案件,根据情况,对被告人可以决定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逮捕。人民法院适用强制措施的对象有可能是自诉案件的被告人。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2条,对于有下列情形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1)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2)遇缉在案的;(3)越狱逃跑的;(4)正在被追捕的。BD项属于适用公安机关拘留的法定情形: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9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2)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24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刑事诉讼法》第73条,《高检规则》第110条。原则上,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只有两种情况下可以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固定住处的;(2)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不得要求被监视居住人支付费用。
选项A属于预备犯罪,符合《刑事诉讼法》第80条规定的第(1)种情形,因此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选项B属于第(3)种情形,即在犯罪嫌疑人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因此亦可以先行拘留。选项C属于第(4)种情形,即犯罪后企图逃跑,因此可以先行拘留。选项D属于第(6)种情形,同样可以先行拘留。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78条,逮捕由人民检察院批准,公安机关执行。此案尚在侦查阶段,也不是自诉案件,因此,不由人民法院决定逮捕。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9条,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补充侦查和取保候审的决定是不得作出的。
根据《高检规则》第100条规定,犯罪嫌疑人有下列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行为,人民检察院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予以逮捕:(1)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两次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2)经传讯不到案,造成严重后果,或者经两次传讯不到案的;(3)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未在24小时以内向公安机关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4)违反规定进入特定场所、与特定人员会见或者通信、从事特定活动,严重妨碍诉讼程序正常进行的。四个选项均属于可以逮捕的情形。

第6题:

对于犯罪嫌疑人已被拘留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5日以内,做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参考答案:错误

第7题:

某市某区公安分局将一起盗窃案件立案侦查后,以刘某有重大嫌疑为由拘留,后提请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区人民检察院予以批准。区人民检察院批捕后向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后,判处刘某有期徒刑5年。刘某不服,依法提起上诉,市中级法院维持原判。刘某在服刑期间进行申诉,经再审确认刘某无罪。刘某被羁押247日。刘某接到再审判决书后,提出了国家赔偿请求。
问题:(1)如何确定本案的赔偿义务机关?为什么?
(2)应如何支付刘某被限制自由的损害赔偿金?
(3)赔偿义务机关应如何处理刘某的请求?
(4)刘某如果对赔偿数额有异议,应通过何种程序予以救济?


答案:
解析:
(1)市中级人民法院。因为根据《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此种情况下,市中级人民法院为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为国家赔偿义务机关。(2)按照上年度国家职工日平均工资数乘以247天所得的具体数额进行赔偿,
(3)第一,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充分听取刘某的意见,并可以与其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进行协商。第二,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第三,决定赔偿的,应当制作赔偿决定书,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
(4)刘某对市中级法院作出的赔偿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向其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第8题:

公安机关将正在抢劫的蒋某先行拘留后,经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于是依法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在对案件审查后,可以依法作出:( )

A.退回补充侦查的决定

B.批准逮捕的决定

C.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D.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决定


正确答案:BC
参见《刑事诉讼法》第68条,《六机关规定》第27、28条。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批捕的时候,依法只能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不另行侦查。

第9题:

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作出的决定中不包括()的决定。

  • A、批准逮捕
  • B、不批准逮捕
  • C、撤销案件
  • D、不批准逮捕并要求补充侦查

正确答案:C

第10题:

公安机关依法提请同级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制作()。

  • A、呈请拘留报告书
  • B、取保候审决定书
  • C、提请批准逮捕书
  • D、批准逮捕决定书

正确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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