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牌文的地位及其分支类型如何?

题目
问答题
清代牌文的地位及其分支类型如何?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或未解决您的问题,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苏州清军总捕分府催速运石料关文》中所用的引用方法有:关文引牌文,采用()法;牌文引批文,采用()法;牌文引咨文,采用()法。
全引;节叙;意引

第2题:

清代作为符信凭证用的牌有()

A牌面

B牌印

C腰牌

D功牌

E护牌


C,D,E

第3题:

如何理解决策的概念及其在管理中的地位?


参考答案:决策是指组织或个人识别机会与问题,为达到一定的目的,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备选方案中,依据一定的准则分析判断,选择出一个方案,以解决问题或利用机会的过程。赫伯特·西蒙认为管理就是决策,任何作业开始之前都要先做决策,制订计划就是决策,组织、领导和控制也都离不开决策,因此决策是贯穿管理全过程的活动。决策水平是衡量管理者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一些重大决策的正确与否可能直接关系组织的生存与发展,可谓是“一着不慎,满盘皆输;一着占先,全盘皆活”。

第4题:

清代中叶以后,随着()的广泛运用,逐渐取代了牌作为主要()行公文的地位。牌文遂限于传达()。


正确答案:札文;下;例行公事

第5题:

简述明清时期,票演变为公文的三个发展阶段,清代票文的地位变化。
由明到清,票由小块纸片的含义,发展演化为公文,经历了三阶段的意义延伸:
(1)作为一般意义的凭证。这一意义的运用,发展到后世,就衍生出各类票据。
(2)作为派遣官、差执行任务的凭证性公文。有兵票、火票、差票诸名目。
(3)清代前期,普遍用票作为上级官署对下级催办公务、命今指示的下行公文文种。
清代前期,因票文格式简单、使用方便,多用来代替正规下行公文牌文。中叶以后,更为简便的札文逐渐盛行,就很少运用票作为指示性下行公文。

第6题:

简述清代牌文的地位和分支类型。
清代牌文是载入《会典》主要的法定文种。多由各文、武衙门向所辖下级发布命令、指示性内容的公文。其名称多写为“信牌”、“宪牌”。不过,清代中叶往后,随着札文的广泛运用,逐渐取代了牌作主要下行公文的地位。牌文遂限于传达例行公事。 清代牌文,还据特别的使用者和特别的使用方式而产生名称变化,形成的分支类型有:牌票、牌檄、传牌。其中,传牌是按站递传的通知性下行公文。

第7题:

清代,关文种的分支及其行文关系如何?
清代,“关”大体用于同级或不相隶属的中、低级官署之间。其适用范围极为广泛,行文关系的分工趋于细密,文种分支为关文、平关,并往往与牒呈文种配套使用。
(1)行政系统的同级官署用关文。如,知县之间相互用关文。
(2)在行政系统,地位差异较小的官员之间,将平行文“关”与平上文“牒呈”配合运用。
其行文关系大体分为两类:
①府、州、县正职长官知府、知州、知县,对其佐贰官用关文;府、州、县佐贰官,对其正职长官用牒呈。
②下级官署长官(如知府为从四品),官阶高于直接上级衙署内办事机构负责人(如布政使司、按察使司的首领官经历为从六品)。前者对后者用关文,后者对前者用牒呈。
③下级官署长官(如知州从五品、知县正七品),与间接上级衙署办事机构负责人(如两司经历)官阶大致相当,相互用关文。
(3)文、武不相隶属官署间,级差不太悬殊者,相互使用平关。

第8题:

如何看待重农学派学说的历史地位及其特点?


参考答案:

重农学派是对资本主义生产的第一个系统理解,为现代政治经济学的真正鼻祖。其功绩主要表现在两个要点上:
第一,他们分析了资本在劳动过程中借以存在并分解成的各个物质组成部分(工具、原料等);
第二,他们研究了资本在流通中所采取的形式(年预付、原预付),并且一般地确立了资本的流通过程和再生产过程之间的联系,从而把对剩余价值起源的研究从流通领域转到直接生产领域,为分析资本主义奠定了基础。重农学派的学说的两个重要特点:“自然秩序”观念的重要地位以及封建主义外貌和资本主义实质的矛盾。


第9题:

清代牌文的地位及其分支类型如何?
清朝沿袭明代政务实践中使用的牌,将其载入《会典》,作为法定的主要下行文种,由各文、武衙门向所辖下级发布命令、指示性内容的公文。其名称多写“信牌”、“宪牌”。
用途十分广泛:
(1)文职衙署。凡六部行文各道、府以下;府行文州、县以下;厅、(领有属县的)直隶州行文县以下;州、县行文杂职衙门等;均可运用牌文。
(2)武职衙署。凡提督行文副将以下;总兵行文参将以下;副将、参将行文所辖游击、都司以下;均可运用牌文。又,经略行文总兵以下,也用。
清代牌文的分支类型有:
(1)牌票。由总督、巡抚行文守备、千总。
(2)牌檄。如织造衙门行文府、州、厅、县。
(3)传牌,是按站递传的通知性下行公文。

第10题:

清代照会的分支类型有哪些?它是怎样演变为外交专用文种的?


正确答案: 清代沿明设置照会文种,使用者则限于地方衙署。并依两类行文关系发展为两个分支类型:
(1)朱笔照会,用于地位高低悬殊的不相隶属官署间,带有准下行属性。例如:总督对总兵;提督对司、道、盐运使司;总兵对府、厅、州县行文。其成文日期用红笔书写,并在重要文字部位(如文种名称、事由、结语中表示要求的特定提示用语等),用红笔加点,称为“标朱”,以示威严。
(2)墨笔照会,全文用墨笔书写,并不得标朱。用于地位平行或高低差别不大的官署。例如,知府(从四品官)行文直隶州知州(正五品),用墨笔照会。清末,中央官署和地方大员借用墨笔照会,对外国公使、领事行文。到民国时期,正式定制为外交专用文种,并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