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公司委托木木公司施工维修管道,木木公司在坑旁立木牌,请行人注意,傍晚,空降暴雨,木牌冲走,雨后行人王某未发现造成骨折

题目
单选题
红星公司委托木木公司施工维修管道,木木公司在坑旁立木牌,请行人注意,傍晚,空降暴雨,木牌冲走,雨后行人王某未发现造成骨折,为此用2000元,损失应由谁承担?()
A

红星公司承担

B

木木公司承担

C

王某自己承担

D

红星公司和木木公司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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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陈某以三石公司的名义与三木公司签订的是什么合同?( )

A.买卖合同

B.委托合同

C.行纪合同

D.居间合同


正确答案:C
本问涉及买卖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的概念问题。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在买卖合同中,出卖人和买受人为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存在第三人的问题。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的合同。受托人一般以委托人的名义处理委托人的事务。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的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本题中,陈某对三木公司讲有一批设备委托三木公司以其名义销售,表明该合同为行纪合同。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C。

第2题:

对三木公司以50万元价格将该批设备出卖给九龙公司的行为,下述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由于三木公司以低于指定的价格将该批设备出卖,因而该买卖行为是无效的

B.由于三木公司以低于指定的价格将该批设备出卖,因而是效力待定的行为

C.由于三木公司以低于指定的价格将该批设备出卖,因而应当得到委托人同意

D.由于三木公司以低于指定的价格将该批设备出卖,又未经委托人同意,因而只有在三木公司补偿其差额的情况下,该买卖才对三石公司发生效力


正确答案:CD
正如以上分析,三木公司与三石公司之间的合同为行纪合同,依《合同法》第418条第1款的规定,行纪人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未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补偿其差额的,该买卖对委托人发生效力。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CD。

第3题:

某服装公司于2000年以“木秀”作为公司的名称在南京市工商局进行了注册,第二年又以“木秀”作为女装的商标在国家商标局获得了注册。则()。

A.厂商名称“木秀”的专用权与“木秀”商标权在全国都具有排他的效力

B.厂商名称“木秀”的专用权在全国具有排他的效力,而“木秀”商标权仅仅在南京市有排他的效力

C.“木秀”商标权在全国具有排他的效力,而厂商名称“木秀”的专用权仅仅在南京市有排他的效力

D.厂商名称“木秀”的专用权与“木秀”商标权都只在南京市有排他的效力


参考答案:C

第4题:

“华表”源于尧舜时期的“谤木”。相传尧舜时于交通要道竖立木牌,让人民在上面写谏言。《淮南子·主术训》记载:“尧置敢谏之鼓,舜立诽谤之木。”夏朝中期“谤木”的设置地点由交通要道移至宫室之旁。“谤木”几经变化,逐渐演变成为“华表”,明永乐年间建于天安门,其含义也变成“华饰屋之外表”了。由“谤木”到“华表”的演变见证了()

  • A、中央集权的发展
  • B、专制统治的加强
  • C、交通工具的发展
  • D、工艺美术的进步

正确答案:B

第5题:

陈某是天津三石公司供销科长,任职期间办 理了三石公司与上海三木公司之间的供销与加工等多 方面的业务。1997年3月,陈某辞职后开办了六顺公 司,六顺公司的办公房内存有三石公司一批设备。 1997年4月1日,陈某对三木公司讲有一批设备委托 三木公司以其名义销售,销售价格确定为58万元人民 币,并说明三木公司如同意,应在1个星期之内给予答 复。三木公司表示同意,同时陈某将1份载有上述内 容、由陈某自己签字、以三石公司为委托方的合同邮寄 给三木公司。
三木公司4月4日收到该合同文本签字盖章后, 于4月15日用特快专递寄给陈某。陈某于4月17日 收到该合同文本后,于4月18日告知三木公司,该批 设备由于存放的时间较长,有些部件可能有些问题,并 讲明将于同日将该设备发送给三木公司。
三木公司4月26日收到该批设备后,即与九龙公 司签订了价格为50万元人民币的买卖合同,并于4月 30日将该批设备交付给九龙公司。因该批设备的使 用说明等资料仍在陈某处,九龙公司收到设备后多次 向三木公司催要未果,致使设备无法使用,闲置库中。 6月8日,一场意外的火灾将该批设备烧坏报废。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陈某委托三木公司 销售设备的行为属于何种性质?( )
A.有权代理行为 B.无权代理行为 C.表见代理行为 D.效力待定的代理行为


答案:C
解析:
。本问涉及表见代理和无权代理的范围问 题。依《合同法 第49条的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 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 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 有效。在实务中,对表见代理的认定为:(1)相对人持 有被代理人签名和盖章的合同书;(2)相对人持有被 代理人签名和盖章的授权委托书;(3)相对人持有能 够证明无权代理人为被代理人的特定代理人的身份证 明。当然,如果被代理人能够证明上述文件是伪造的、被盗的或丢失的,则不能成立表见代理。本题中;陈某以三石公司为委托方的合同邮寄给三木公司,表明作 为相对人的三木公司有理由相信陈某是三石公司的代 理人,故该代理成立表见代理。因此,本题正确选项 为C。

第6题:

根据陈某、三石公司、三木公司、九龙公司之间在本案中存在的法律关系,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陈某委托三木公司销售设备的处分行为属于效力待定的行为,只有在陈某事后取得处分权的情况下,该行为方为有效

B.三木公司在完成销售行为后,由于在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其报酬,享有依交易习惯确定的报酬请求权

C.三木公司对其与九龙公司间签订的买卖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D.九龙公司对该批设备的质量问题既可以向三木公司主张,也可以向三石公司主张其请求权


正确答案:BC
依据上述分析,由于陈某委托三木公司销售设备的处分行为属于表见代理行为,该行为不属于效力未定的行为,而属于有效行为。故本题A选项错误。同理,依据上述分析,三木公司与三石公司的合同为行纪合同,因此,三木公司依据行纪合同如未约定报酬,可享有依交易习惯确定的报酬请求权。同时,三木公司对九龙公司直接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故B、C选项是正确的。九龙公司对该批设备的质量的瑕疵请求权只能向三木公司主张,不能向三石公司主张,故D选项是错误的。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BC。

第7题:

陈某是天津三石公司供销科长,任职期间办 理了三石公司与上海三木公司之间的供销与加工等多 方面的业务。1997年3月,陈某辞职后开办了六顺公 司,六顺公司的办公房内存有三石公司一批设备。 1997年4月1日,陈某对三木公司讲有一批设备委托 三木公司以其名义销售,销售价格确定为58万元人民 币,并说明三木公司如同意,应在1个星期之内给予答 复。三木公司表示同意,同时陈某将1份载有上述内 容、由陈某自己签字、以三石公司为委托方的合同邮寄 给三木公司。
三木公司4月4日收到该合同文本签字盖章后, 于4月15日用特快专递寄给陈某。陈某于4月17日 收到该合同文本后,于4月18日告知三木公司,该批 设备由于存放的时间较长,有些部件可能有些问题,并 讲明将于同日将该设备发送给三木公司。
三木公司4月26日收到该批设备后,即与九龙公 司签订了价格为50万元人民币的买卖合同,并于4月 30日将该批设备交付给九龙公司。因该批设备的使 用说明等资料仍在陈某处,九龙公司收到设备后多次 向三木公司催要未果,致使设备无法使用,闲置库中。 6月8日,一场意外的火灾将该批设备烧坏报废。
陈某以三石公司的名义与三木公司签订的是 什么合同?( )
A.买卖合同 B.委托合同
C.行纪合同 D.居间合同


答案:C
解析:
。本问涉及买卖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 居间合同的概念问题。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 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在买卖 合同中,出卖人和买受人为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存在 第三人的问题。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 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的合同。受托人一般以委托人的 名义处理委托人的事务。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 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的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 同。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 会,或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 同。本题中,陈某对三水公司讲有一批设备委托三木 公司以其名义销售,表明该合同为行纪合同。因此,本 题正确选项为C。

第8题:

采摘香椿是在萌发的幼芽()。

A、已木化之后

B、已木化之中

C、未木化之前

D、微木化之中


参考答案:C

第9题:

坑锚按加固方式可分为()。

  • A、有挡木坑锚和无挡木坑锚
  • B、有挡木坑锚、无挡木坑锚和混凝土坑锚
  • C、混凝土坑锚、桩锚和炮眼锚
  • D、无挡木坑锚和混凝土坑锚

正确答案:B

第10题:

木森公司为员工的发展提供了多种培训,由此可见,木森公司的领导在支持员工发展方面扮演了除()之外的角色。


正确答案:挑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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