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简述合同法总则规定的法定解除的原因。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由于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且不能达到合同目的的,任何一方都有权解除合同,该解除权是法律赋予合同各方当事人的。
(2)一方预期违约。所谓“预期违约”,是指合同当事人于合同履行期到来之前,声明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或以其实际行为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预期违约的行为有两种:一种是明示的预期违约,即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另一种是默示的预期违约,即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一方预期违约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如履行不能的情形在履行期届至前已经确定,债权人可不必待履行期届至后再行使解除权。比如,特定物在交付前因债务人的过失已经灭失的,债权人可在交付期届至前直接解除合同。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为了鼓励交易、助长流通,一方履行迟延的,并不当然发生对方的合同解除权,只有当违约方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间内仍不履行义务的,相对方才有合同解除权。
(4)当事人一方有根本违约之情形。为了促进交易,法律不轻易赋予一方解除权。只有在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情形下,法律才赋予相对方合同解除权。如根据合同的性质或双方约定,迟延履行对债权人无实际意义的,债权人可不经催告直接解除合同。比如,双方约定卖方在中秋节前交付月饼一批,但该批月饼于中秋节过后才交付,买方可迳行解除合同。又如,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而致履行不能的,债权人可不经催告解除合同。合同的附随义务履行不能的,债权人无权行使解除权,但附随义务履行不能会造成整个合同履行不能的除外。应当明确的是,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债务人不全面履行债务,且已履行部分对债权人无实际意义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债权人可解除全部合同。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合同法》分则和其他单行法规也规定了合同的解除权。例如,《合同法》第167条关于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1/5的,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的规定;第203条关于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有权解除合同的规定;第219条关于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的规定;第268条关于承揽合同中定作人可随时解除合同的规定。
第2题:
简述合同的法定解除条件。
法定解除,是指具备法定解除条件时,当事人一方依法解除合同。《合同法》第94条规定了法定解除的条件: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即预期违约。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即根本违约。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如不具备上述条件之一的,当事人不得解除合同。
第3题:
第4题:
第5题:
劳动合同解除和劳动合同终止都导致了劳动关系的终结,但两者之间又有明显的区别,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劳动合同终止一般是可以预见的,而劳动合同解除一般不可预见
B、劳动合同终止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而劳动合同解除要支付经济补偿
C、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条件主要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主体资格的消灭,劳动合同解除的法定条件是一些违法违纪违规等行为
D、劳动合同终止属于劳动合同关系的自然终结,而劳动合同解除是劳动合同关系的提前终结
第6题:
简述合同解除与合同撤销的区别有哪些?
合同的解除与撤销都是合同消灭的制度,但两者并不相同。
(1)发生原因不同。合同撤销的原因主要是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者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的法定事由。而合同解除是基于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之间的约定。(
(2)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途径不同。合同撤销必须由撤销权人提出,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而合同解除由当事人协商一致或者一方行使解除权即可实现,只有对方有异议的,才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3)发生效力不同。合同撤销发生溯及既往的效力,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无效。而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第7题:
第8题:
合同解除具有( )特点。
A.适用于有效成立的合同
B.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条件可以是法定的,也可以是约定的
C.必须具备法定条件
D.必须有解除行为
E.使合同自始消灭或向将来消灭
第9题:
保险人享有的解除合同的条件包括( )
A.承保条件
B.辅助条件
C.法定条件
D.约定条件
E.契约条件
第1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