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期间的中止?中止的法定事由有哪些?有何法律后果?

题目
问答题
什么是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期间的中止?中止的法定事由有哪些?有何法律后果?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仲裁时效的中止,是指在仲裁时效进行中的某一阶段,因发生法定事由致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暂停计算仲裁时效,待阻碍时效进行的事由消除后,继续进行仲裁时效期间的计算。《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解析: 暂无解析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或未解决您的问题,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在理解诉讼时效的相关规定方面,须注意的方面不包括()。

A.诉讼时效与劳动争议仲裁申请时效在法律适用上存在差别
B.诉讼时效与劳动争议仲裁申请时效在法律适用上无差别
C.诉讼时效期问的起算主要包括三种情形
D.诉讼时效同样有中止、中断等法定事由的规定

答案:B
解析:
在理解诉讼时效的相关规定方面,须注意以下3点:
(1)诉讼时效与劳动争议仲裁申请时效在法律适用上存在着差别。在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中,没有正当的理由超过了仲裁申请时效期间,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裁定驳回仲裁申请,申请人失去了胜诉权,而在诉讼程序中,诉讼时效只是为当事人提供了有效的抗辩理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8]11号)第3条规定,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
(2)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主要包括三种情形。其一,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其二,明确约定履行期限的债权,自期满之日的次日起算;其三,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债权,自权利人主张权利时起算,若给予宽限期,则从宽限期届满的次日起算。后者的起算时间非常重要,特别是对于追索拖欠工资的案件。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本来就是用人单位应给劳动者的款项,只是用人单位因各种原因不能及时给付才出具的凭据。实际上是在劳动者向用人单位主张权利的时候,由于用人单位没有能力给付或者拒不及时给付,用人单位不得已而为之的。本应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按时支付,却因无款可付或故意拖欠而写了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条。此种情形的诉讼时效自权利人主张权利时起算。
(3)诉讼时效同样有中止、中断等法定事由的规定。

第2题:

劳动争议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法定1年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

A:中断
B:中止
C:救济
D:终结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中止.劳动争议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法定1年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

第3题:

下列有关诉讼时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B.权利人提起诉讼是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之一

C.只有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发生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才能中止时效的时行

D.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发生之后,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


正确答案:C
诉讼时效的中止,是指诉讼时效进行中(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暂时停止计算诉讼时效时间,以前经过的时效期间仍然有效,待阻碍时效进行的事由消失后,时效继续进行。

第4题:

什么是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中止?时效中止后,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期间如何计算?


正确答案: 所谓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中止,是指在仲裁时效进行期间,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暂时停止计算仲裁时效期间,等待阻碍时效进行的法定事由或者原因消除后,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的法律制度。那么,具有哪些法定事由会导致仲裁时效中止呢?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主要有以下两项事由可以导致仲裁时效中止:
(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一般来讲,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人的活动如战争、戒严、紧急状态,都可以构成不可抗力。因为发生这些情形,客观上阻碍了权利人依法正常行使权利,因而法律规定时效中止,即暂时停止计算时效期间,等待不可抗力消失,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2)其他正当理由。是指除不可抗力以外,其他阻碍权利人行使请求保护权利的障碍或原因。只要某一理由足以构成权利人行使请求保护权利的障碍,就构成正当理由,仲裁时效中止。实践中,权利人变成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甚至死亡而无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权利人已向义务人提出申诉要求等待回复等,一般可以构成正当理由。

第5题:

有关劳动仲裁时效中止,错误的表述是()。

  • A、当事人在申请仲裁期间遇到不可抗力及其他客观原因无法申请仲裁
  • B、中止事由消除后,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 C、申请仲裁期间暂时停止
  • D、阻碍事由被排除后,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正确答案:B

第6题:

关于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说法,正确的是()

A.因不可抗力当事人不能在法定时效期间申请中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
B.劳动争议对方当事人在时效期间内同意履行义务的,仲裁时效中断,
C.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D.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应当在劳动关系终止前提出仲裁申请
E.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申请仲裁之日起计算

答案:A,B,C
解析:

第7题: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1年。该法还对仲裁申请时效期间作了补充规定,包括()。

A:仲裁时效中断
B:仲裁时效中止
C:劳动报酬争议的仲裁时效
D:仲裁时效终止
E:仲裁时效延续

答案:A,B,C
解析: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对仲裁申请时效期间补充了三项规定:一是仲裁时效中断,二是仲裁时效中止,三是劳动报酬争议的仲裁时效。

第8题:

下列有关诉讼时效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B、权利人提起诉讼是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之一

C、只有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发生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才能中止时效的实行

D、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发生之后,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


答案:C

解析:

A项,诉讼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B项,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D项,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第9题:

什么是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期间有多长?从何时起计算?


正确答案: 时效,是指一定的事实状态经过一定的时间导致一定法律后果的法律制度。时效制度包括实体法中的时效制度和程序法中的时效制度。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属于程序法中的时效制度,是指劳动法律关系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有效期限。也就是说,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当在有效的期限内提出,否则超过有效的法定期间,丧失通过仲裁途径寻求法律保护其合法权益的机会。建立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制度,是为了敦促当事人及时行使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以便尽快解决当事人间的矛盾和纠纷,恢复经济秩序、社会秩序,维护和促进稳定、和谐的社会关系。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这一规定主要有两个内容:第一,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法定期间为一年。即劳动法律关系当事人,包括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有效期限是一年。当事人提出劳动争议仲裁申请应当在法定期间提出。这里需要说明一点,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劳动法规定,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为“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这一时效期间短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的时效期间。根据立法法第八十三条关于“新法优于旧法”的规定,自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施行之日起,应当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为准,即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期间为一年,不适用劳动法规定的“六十日”。第二,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法定期间的起算点。根据规定,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即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到下一年的同一日,为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一年的法定期间。如何理解“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呢?我们认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一般是指有证据表明权利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的日期,或者根据日常情况、一般规律或者权利人所处环境能推定权利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的日期。

第10题:

劳动争议案件审理中,从仲裁时效中止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正确答案:错误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