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运动会上,胡某等几位同学随裁判老师进入铅球区丈量结果。在他们尚未撤离投掷区时,参赛同学赵某投出的铅球砸中了胡某,致其肩

题目
单选题
校运动会上,胡某等几位同学随裁判老师进入铅球区丈量结果。在他们尚未撤离投掷区时,参赛同学赵某投出的铅球砸中了胡某,致其肩部受伤。对胡某所受伤害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的主体是()。
A

学校

B

裁判老师

C

赵某的监护人

D

赵某的监护人和裁判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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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在校春季田径运动会上,同学们奋勇拼搏.下列情景中,不能用惯性知识解释的是

A.短跑运动员跑到终点后不能立即停下来()

B.跳远运动员要助跑一段距离才起跳

C.投掷铅球,铅球离开手后继续向前运动

D.跳高运动员跳过杆后从最高点落向软垫


正确答案:D

第2题:

铅球投掷区向投掷方向的倾斜度,最大公差不得超过()。


参考答案:1:1000

第3题:

胡某,某县副县长,分管全县文化体育工作,中共党员。为发展县里体育事业、提高群众身体素质,县政府决定在县城修建一个大型体育馆。工程招投标阶段,胡某的同学、当地建筑老板钱某找到胡某,请其为自己承揽该项目提供便利,考虑到同学情,胡某答应了。事后,钱某“知恩图报”,多次给胡某送去财物,但考虑到现在管得严、风声紧,胡某皆予拒绝。之后,在胡某不知情的情况下,钱某送给胡某儿子10万元人民币。直至他人举报案发,儿子也未将收受钱某财物一事告知胡某。根据《纪律处分条例》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一项?()

A.胡某对钱某送钱一事不知情,胡某不构成违纪

B.胡某涉嫌受贿

C.胡某虽然对钱某送钱的事不知情,胡某仍构成违纪

D.胡某儿子涉嫌受贿


参考答案:C

第4题:

学校运动会上,胡某等几位同学随裁判老师进入铅球投掷区丈量结果,在他们还未撤出投掷区时,参赛同学赵某投出的球砸中了胡某,致其肩受伤,对胡某所受伤害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的主体是( )。

A.学校
B.裁判老师
C.赵某的法定监护人
D.裁判老师和赵某的法定监护人

答案:A
解析: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九条规定了12种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后,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的情形。其中第四种情形是“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第十种情形是“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未成年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因此,本题所述情形,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的是学校。

第5题:

一天晚上,胡某在一僻静的胡同里偶遇上夜班回家的女青年张某,顿生歹意,于是掏出随身携带的匕首威胁张某,并将其强奸。事后张某万分悲愤,见胡某转身要走,顺手捡起地上的一块石头向胡某后脑砸去,致胡某当场死亡。关于张某的行为的说法,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正当防卫

B.紧急避险

C.防卫过当

D.故意犯罪


正确答案:D
[考点]正当防卫
根据《刑法》第20条的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张某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因为胡某的强奸行为已经实施完毕,不法侵害已经停止,丧失了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故A项不正确。防卫过当的存在以正当防卫的存在为前提,由于张某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所以就更谈不上防卫过当的问题了,故C项不正确。张某的行为在刑法理论上被称做事后防卫,其性质是故意犯罪。因此D项当选。

第6题:

丁某与许某均系某中学初一学生。2008年6月,体育课授课内容为练习投掷铅球,老师在课前准备阶段一再强调安全问题。体育课中间休息期间,丁某与许某比赛看谁投掷的铅球远,由于没有正确掌握投掷要点和方法,许某投掷的铅球正好击中丁某的头部,造成其颅骨骨折。后丁某的父母要求学校与许某共同赔偿各种经济损失2万元,但学校与许某拒绝承担。最后,丁某的父母将学校与许某告上法庭。 结合相关教育法律知识分析此案例。


正确答案:
(1)本案中,学校与学生许某应共同承担对丁某的损害赔偿,丁某自己也有过错,也应对自己的损害后果承担一定责任。
(2)学生许某对伤害事故承担主要责任。因为其无视教师教授的铅球投掷方法与技巧,忽视教师的安全指导,不当使用体育器材,其违规行为是丁某受到人身伤害的直接原因。
(3)学校应承担次要责任。因为事故虽然发生在休息时间,但仍在上课期间,属于学校监管范围。丁某的伤害事故,与学校没有尽到监管职责有密切联系。

第7题:

丈量铅球成绩时,须从()取直线通过投掷圈至抵()为准,以()厘米为最小丈量单位。


参考答案:器械着地最近点;趾板的内沿;1

第8题:

某交通局局长胡某,因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多项罪名而被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并羁押。在侦查期间,胡某聘请了律师刘某为其提供法律帮助。请回答以下 94~96 题:

第 94 题 在本案中,有权为胡某申请取保候审的人员有:

A.胡某

B.胡某的妻子

C.胡某的30岁的儿子

D.刘某


正确答案:ABCD
[考点] 申请取保候审的人员
[答案及解析]ABCD。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68条规定:“被羁押的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和律师有权申请取保候审。”据此,A、B、C、D项当选。

第9题: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一起盗窃案时,由于犯罪嫌疑人赵某是聋哑人,就为其聘请了翻译人员胡某,但赵某认为自己曾经打伤过胡某的妻子,胡某一定对自己怀恨在心,会借此机会报复,于是申请胡某回避,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赵某不能申请胡某回避

B.赵某只有等到案件开庭审理时才能申请翻译人员胡某回避

C.对胡某的回避应由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部门负责人决定

D.对胡某的回避应由检察长决定


正确答案:ABC
《刑事诉讼法》第28、29条规定了回避的理由,第30条第1款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第3l条规定:“本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的规定也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31条规定:“本规则关于回避的规定,适用于书记员、司法警察和人民检察院聘请或者指派的翻译人员、鉴定人。书记员、司法警察和人民检察院聘请或者指派的翻译人员、鉴定人的回避由检察长决定。”由此可见,犯罪嫌疑人在审查起诉阶段可以对翻译人员提出回避,并由检察长决定。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BC。

第10题:

公安民警赵某和李某在夜晚经常主动巡逻,十多年来如一日,为人民群众保驾护航。一日在晚间巡逻的时候发现一个可疑人胡某背了一个大包,从一个居民点穿过,神情比较慌张。李某和赵某怀疑他可能实施了一个盗窃行为,于是在后面追赶,由于天黑,胡某误认为赵某和李某想要对他有不法企图,于是他将包裹冲着赵某的脑袋,狠狠地砸了下去。赵某当时血流如注,倒地不起,李某继续追胡某,追到后,在说明自己是警察之后,强行搜查了胡某的包,发现胡某包中只有一些衣服和一些书本,以及一把管制刀具。胡某解释说自己以为他们两个是坏人,所以才把包砸了下去,李某不信,并把管制刀具,衣服和书本进行了扣押。
题干当中,胡某构成( )

A.正当防卫
B.紧急避险
C.假想防卫
D.故意伤害

答案:C
解析:
“假想防卫”是指行为人由于主观认识上的错误,误认为有不法侵害的存在,实施防卫行为结果造成损害的行为。对于假想防卫,应当根据认识错误的原理予以处理,有过失的以过失论,无过失的以意外事件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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