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润公司可以和复星制衣厂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
刘某可以张某为恒润公司唯一股东为由,要求张某承担连带责任
张某在设立恒润公司后可以再投资设立一人公司
张某在设立恒润公司后不得再投资设立复星制衣厂
第1题:
张某与李某、孙某三人共同出资成立一有限责任公司。按照约定,张某以一套价值100万元的房屋出资。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时候,就张某的出资在T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了登记手续。但公司成立后,张某未将该房屋过户给公司。公司一直将该房屋作为办公用房。公司成立后一年左右。张某将该房屋卖给王某,并办理了过户手续。王某向公司主张返还房屋。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王某有权对公司主张所有物返还请求权
B.公司可以所有权对抗王某的主张
C.王某不能向张某主张违约主张
D.公司有权要求张某承担违约责任
第2题:
A.张某可以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从事商贸业务
B.张某可以设立一个个人独资企业从事商贸业务
C.如果张某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则该企业不能再入伙普通合伙企业
D.如果张某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则该公司可以再入伙普通合伙企业
第3题:
张某,赵某、李某于2007年3月出资设立建海有限责任公司。2008年4月,该公司又吸收王某入股。2009年10月,该公司因经营不善造成严重亏损,拖欠巨额债务,被依法宣告破产。人民法院在清算中查明:张某在公司设立时作为出资的房产,其实际价额明显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张某的个人财产不足以抵偿其应出资额与实际出资额的差额。按照我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对张某不足出资的行为,正确的处理方法是( )。
A.张某、赵某、李某、王某均不承担补交该差额的责任
B.张某以个人财产补交其差额,不足部分由赵某、李某补足
C.张某以个人财产补交其差额,不足部分待有财产时再补足
D.张某以个人财产补交其差额,不足部分由赵某、李某、王某补足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张某、李某和王某共同出资设立了甲有限责任公司,张某出资40%,李某和王某各出资30%。张某为公司执行董事,李某为独任监事,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不得向外提供担保。张某以甲公司名义为乙公司的借款充当保证人,乙公司到期无法还款,银行要求甲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甲公司向银行支付100万元。王某要求张某赔偿公司的损失,张某拒绝,王某书面要求李某起诉张某,李某迟迟不予答复。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张某拒绝赔偿损失后,王某有权直接提起诉讼要求张某赔偿公司损失
B.李某收到王某的书面要求3013后不提起诉讼的,王某有权提起诉讼要求张某赔偿公司损失
C.王某提起诉讼应以公司的名义
D.王某提起诉讼应以自己的名义
第7题:
第8题:
张某、李某、王某于2008年2月分别出资80万元、60万元、40万元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6月查实张某的机器设备80万元在出资时仅值40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张某应补交其差额40万元
B.如果张某的财产不足补交差额的,必须退出有限责任公司
C.如果张某的财产不足补交差额的,由李某和王某承担连带责任
D.张某的行为属于出资不实
第9题:
第1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