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的党团活动室房屋如何确权?

题目
问答题
农村的党团活动室房屋如何确权?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政府投入资金建设的农村党团活动室是属于政府对基层党组织和民主建设的支持,并且房屋是建设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集体经济组织对这种房屋享有占有和使用权,因此该房屋确权给所在地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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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散居户将自有房屋分割给其子女,如何确权?


正确答案: 符合分户条件的,办理分户手续后,予以确权。

第2题:

土地是村与村之间调换的,在其上修建的房屋如何确权?


正确答案: 在有调换协议的前提下,能提供相关用地证明的,确权给现在的房屋使用人。

第3题:

有关农村宅基地确权,以下表述有误的是()

A.违规占用农用地建设的房屋不予确权

B.买卖得来的宅基地不能确权

C.现在确权就是为以后上市交易打基础

D.农村实行一户一宅的规定,一户一宅外多出的宅基地,除符合分户条件与命法继承的,不予确权


正确答案:C
非法占有耕地健房的宅基地,这种不会给确权,还有可能会被处罚,要求恢复耕地,A不选:通过买卖取得宅基地而本身不符合条件的不能确权,B不选:我国法律规定,农村实行户一宅的规定,一户一宅外多出的宅基地,除符合分户条件与合法维承的,是不予确权的。宅慕地面积严重超标的,也是不了确权的,D不选:现在确权就是为了以后流通打基础,C说法错误。

第4题:

出嫁女和入赘男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如何确权登记?


正确答案: 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出嫁女和入赘男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其在原居住地的承包地不得收回。

第5题:

农民在宅基地以外土地上修建房屋如何确权?


正确答案: 对在承包地、自留地等土地上修建的房屋,待取得用地合法手续后予以确权登记。

第6题:

有关农村宅基地确权,以下表述有误的是()

  • A、违规占用农用地建设的房屋不予确权
  • B、买卖得来的宅基地不能确权
  • C、现在确权就是为以后上市交易打基础
  • D、农村实行一户一宅的规定,一户一宅外多出的宅基地,除符合分户条件与合法继承的,不予确权

正确答案:C

第7题:

承包户全家迁入小城镇居住,但户口仍在农村的,承包地如何进行确权登记?


正确答案: 承包户全家迁入小城镇居住,但户口未迁出,仍然属于该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户,应当据实进行承包地确权登记。

第8题:

农村的党团活动室房屋如何确权?


正确答案: 政府投入资金建设的农村党团活动室是属于政府对基层党组织和民主建设的支持,并且房屋是建设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集体经济组织对这种房屋享有占有和使用权,因此该房屋确权给所在地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

第9题:

因子女成家,原房屋居住面积不够,集体另批宅基地建房但未分户的,如何确权?


正确答案: 先办理分户手续,再办理确权登记。

第10题:

学校、卫生站、知青点等公共设施和村级活动中心、党团活动室、敬老院等公益设施用地如何确权?


正确答案: 这类土地的确权应分为两种情况进行处理,一是土地是由各村民小组划地集中后修建的;二是采用租地形式修建的。
对于各村民小组划地集中修建的,按照《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三条“乡(镇)或村办企事业单位使用的集体土地,《六十条》公布以前使用的,分别属于该乡(镇)或村农民集体所有;《六十条》公布时起至一九八二年国务院《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发布时停止使用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分别属于该乡(镇)或村农民集体所有:
(1)签订过用地协议的(不含租借);
(2)经县、乡(公社)、村(大队)批准或同意,并进行了适当的土地调整或者经过一定补偿的;
(3)通过购买房屋取得的;
(4)原集体企事业单位体制经批准变更的。
一九八二年国务院《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发布时起至一九八七年《土地管理法》开始施行时止,乡(镇)、村办企事业单位违反规定使用的集体土地按照有关规定清查处理后,乡(镇)、村集体单位继续使用的,可确定为该乡(镇)或村集体所有。
乡(镇)、村办企事业单位采用上述以外的方式占用的集体土地,或虽采用上述方式,但目前土地利用不合理的,如荒废、闲置等,应将其全部或部分土地退还原村或乡农民集体,或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一九八七年《土地管理法》施行后违法占用的土地,须依法处理后再确定所有权,其使用权确给实际使用者。
对于采用租地形式修建的,则土地所有权确定给村民小组,使用权确定给使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