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15周岁,智力超常,大学三年级学生。杨某因有某项发明,而与刘某达成转让该发明的协议,该协议()。

题目
单选题
杨某15周岁,智力超常,大学三年级学生。杨某因有某项发明,而与刘某达成转让该发明的协议,该协议()。
A

无效

B

效力未定

C

有效

D

可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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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今年17周岁的李某在深圳打工.利用业余时间研制成功多项发明.他与某公司达成了转让发明专利的协议.则该协议( ).

A.无效

B.效办待定

C.可撤销

D.有效


正确答案:D

第2题:

杨某14周岁,智力超常,将其某项发明与刘某达成转让协议。该转让协议( )。

A.有效

B.效力未定

C.无效

D.可撤销


正确答案:B
解析:题中民事行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待追认的行为,这类行为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即变为有效法律行为,反之,则为无效民事行为。

第3题:

杨某15周岁,智力超常,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三年级学生。杨某因有某项发明,而与刘某达成转让该发明的协议。问:该转让协议的效力如何?()

A.该转让协议有效

B.该转让协议效力未定

C.该转让协议无效

D.该转让协议可撤销


参考答案:B

第4题:

杨某15周岁,智力超常,大学三年级学生。杨某因有某项发明,而与刘某达成转让该发明的协议。该转让协议的效力是(  )。

A.该转让协议有效
B.该转让协议效力未定
C.该转让协议无效
D.该转让协议可撤销

答案:B
解析:
《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转让专利的行为不仅标的额较大而且专业技术要求很高,是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不相适应的。

第5题:

游某15周岁,智力超常,大学三年级学生。游某拥有某项发明的专利权,遂与某技术公司达成转让专利技术的协议。则这一转让协议( )。

A.是有效的

B.是无效的

C.是效力待定的

D.是可撤销的


正确答案:C

 C[解析] 《合同法》第47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游某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转让专利技术的行为涉及标的较大,不属于与其年龄相适应的民事合同范围,他的这一行为必须经其监护人追认后才能发生效力。所以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而可撤销的合同是指合同已经生效,但存在被撤销的可能性的合同。在这里,合同尚未生效,所以不存在被撤销的问题。故本题答案为C。

 

第6题:

杨某16周岁,为一高中生,酷爱发明,经不懈努力,杨某发明了一款捕鼠神器,效果良好,已申请了专利权,某公司投资人柳某得知后找到杨某,并与杨某达成转让该项专利的协议、则该转让协议的效力()

A、应属有效

B、效力未定

C、应属无效

D、可撤销


参考答案:B

第7题:

黄某13岁,智力超常,因有一项科技发明而与刘某达成转让该发明的协议。该转让协议的效力如何?()

A、该转让协议有效

B、该转让协议无效

C、该转让协议效力未定

D、该转让协议可撤销


参考答案:C

第8题:

刘某A系大学少年班计算机系学生,现年15岁,因有项发明现转让给B,其行为()。

A、有效

B、无效

C、效力待定

D、可撤销


参考答案:C

第9题:

李某15周岁,是大学三年级学生,智力超常。暑假期间李某独立完成了一项发明,并与某公司经理周某达成了转让该发明的协议,该转让协议的效力为( )。

A.转让协议有效

B.转让协议效力未定

C.转让协议无效

D.转让协议可撤销


参考答案:B
解析:题中民事行为属于效力未定民事行为中的限制行为能力人待追认的行为。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超越其民事行为能力范围,这类行为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即变为有效法律行为,反之则为无效民事行为。

第10题:

(2013年)某普通合伙企业委托合伙人杨某执行合伙事务,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杨某执行合伙事务的权利义务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只能由杨某对外代表该合伙企业
B.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杨某可以自行决定改变该合伙企业主要经营的场所的地点
C.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杨某可以自行处分该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D.杨某可以自营与该合伙企业竞争的业务

答案:A
解析: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因此选项BC错误。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因此选项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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