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工伤待遇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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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工伤待遇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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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建筑施工企业如何建立工伤保险参保期限?


正确答案: 参保期限自项目参保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时终止。

第2题:

一至四级工伤农民工如何办理一次性领取工伤保险待遇?


正确答案:应当在申请核定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待遇时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与用人单位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一次性领取工伤保险长期待遇的书面协议;一次性领取待遇后,工伤保险关系终止,用人单位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第3题:

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费率()。

A.0.1%

B.0.2%

C.0.25%


答案:B

第4题:

农民工有权参加工伤保险享受有关待遇吗?


正确答案:各类用人单位招用的农民工均有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凡是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用人单位必须及时为他们办理参加工伤保险的手续。农民工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后,在参保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参保地的规定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第5题:

一至四级工伤农民工能否一次性领取工伤保险待遇?


正确答案:能。本人自愿选择一次性领取工伤保险长期待遇的,一次性领取标准按照工伤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诊断之日的年龄以及伤残等级核定。

第6题:

建筑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农民工起诉建筑企业,程序上是否要进行劳动仲裁前置?农民工是否有权参加工伤保险?


正确答案: 农民工要起诉建筑企业拖欠工资,程序上应该要先经过劳动仲裁。程序上是否要经过劳动仲裁前置,关键要看农民工与建筑企业之间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社会关系,其主体是确定的,即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劳动关系主要由《劳动法》调整。劳务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之间就劳务事项进行等价交换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经济关系。其主体是不确定的,可能是法人之间的关系,也可能是自然人之间的关系,还可能是法人与自然人之间的关系。劳务关系主要由《合同法》来调整。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部,劳动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建设等行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9号)规定合同必须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用人单位与农民工本人直接签订,不得由他人代签。建筑领域工程项目部、项目经理、施工作业班组、包工头等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不能作为用工主体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可以看出,农民工和建筑企业之间的关系应该属于劳动关系。我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以,农民工要起诉建筑企业拖欠工资,程序上应该要先经过劳动仲裁。
但是,应该指出的是,在劳务分包的时候,因为劳务作业分包是将简单劳动从复杂劳动剥离出来单独进行承包施工的劳动,因此,总承包人与劳务作业发包人及分包人与劳务作业承包人之间既不是劳务关系也不是劳动合同关系,而是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关系。①因此,劳务作业承包人向劳务作业发包人请求支付的是工程款,此时如果起诉并不需要劳动仲裁前置,但此时也往往间接解决了农民工工资问题。
农民工有权参加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因工作原因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而造成死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劳动者及其遗属能够从国家、社会得到必要的物质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包括中国境内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这些用人单位的全部职工或者雇工。所以,这些单位的农民工也应当参加工伤保险。劳动保障部《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4]18号)规定,用人单位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原则上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未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的,在生产经营地参加工伤保险。农民工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后,在参保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参保地的规定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在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在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生产经营地的规定依法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本人无须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7题:

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如何核定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工伤待遇?


正确答案: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工伤待遇时,采取与职业技术资格等级挂钩的办法。职业技术资格等级分初级工(含普工、杂工)、中级工、高级工及以上三个等级,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作为享受工伤待遇的本人工资,其中初、中、高级工按不低于60%、80%、100%计算。未取得职业技术资格等级证书的,其本人工资按上年度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

第8题: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如何享受医疗待遇?


正确答案: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按规定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是否需要治疗应由治疗工伤职工的协议医疗机构提出意见,有争议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第9题:

农民工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吗?用人单位没给办工伤保险怎么办?


正确答案: 只要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应当为其劳动者办理工伤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即农民工也应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则发生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给予受工伤的员工以工伤赔偿。

第10题:

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是《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赋予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各类用人单位职工的基本权益,各类用人单位招用的农民工均有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正确答案: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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