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公司在期货交易所的会员资格费
期货公司在期货交易所的交易席位
期货公司保证金账户资金中超出全体客户权益的部分
期货公司在期货交易所保证金账户中的全部资金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根据以下情况,回答 151~155 问题:张某是甲期货公司的副总经理,李某是该公司的客户。甲期货公司指派张某为李某提供交易服务。后张某离职到了乙期货公司工作,但甲期货公司和张某都没有将此情况告知李某。李某继续在甲期货公司交易,并继续把下达的指令交给张某,而张某并没有把收到的指令交回甲期货公司,导致了李某的损失。乙公司对此事完全知情并采取默认态度。
第151题:在本案中,( )应承担该损失。
A. 甲期货公司
B.乙期货公司
C.张某
D.张某和乙期货公司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期货侵权纠纷和无效的期货交易合同纠纷案件,应当根据各方当事人是否有过错, 以及过错的性质、大小,过错和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确定过错方承担的民事责任。本案中,甲期货公司与张某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当及时将该情况通知客户李某,未经通知而对李某造成的损失,应当由甲期货公司和张某共同承担责任。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第7题:
第8题:
在一起以期货公司为债务人的期货纠纷案件中。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对期货公司的自有资金依法冻结,如果法院采纳债权人的申请,必须符合以下( )条件。
A.有证据证明该保证金账户中有超出期货公司、客户权益资金的部分
B.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在人民法院指定的合理期限内不能提出相反证据
C.期货公司未结清所有持仓并清偿客户资金
D.期货公司为债务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十九条规定,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为债务人的,人民法院不得冻结、划拨期货公司在期货交易所或者客户在期货公司保证金账户中的资金。有证据证明该保证金账户中有超出期货公司、客户权益资金的部分,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在人民法院指定的合理期限内不能提出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冻结、划拨该账户中属于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的自有资金。
第9题:
第1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