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建设中,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

题目
单选题
房地产开发建设中,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
A

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B

有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C

无偿出租土地使用权

D

无偿出让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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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为闲置土地,不属于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的有( )。

A.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未规定动工开发建设日期,自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生效之日起满1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

B.建设用地批准书未规定动工开发建设日期,自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建设用地批准书颁发之日起满1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

C.已动工开发建设但开发建设的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1年的

D.已动工开发建设但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1年的


正确答案:ABCD

第2题:

以出让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未在动工开发期限内开发土地,超过开发期限满多少年的,国家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

A.1
B.2
C.3
D.4

答案:B
解析: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5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第3题:

房地产开发项目自( )之日起满3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土地闲置费。

A.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

B.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

C.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缴纳

D.土地使用权证书取得


正确答案:B
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出让方式等有偿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闲置土地,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

第4题:

以出让方式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未动工开发的,政府可以无偿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

A:满0.5年
B:满1年
C:满2年
D:满3年

答案:C
解析:
以出让方式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政府可以无偿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5题:

下列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情况中,政府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是(  )。

A.出让合同约定2002年6月30日动工开发,中间曾受到“非典”的影响。规划部门审批工作在一段时间内暂停,导致前期工作延误,到2004年6月30日仍未动工
B.城市总体规划变更,使得项目规划设计变更,导致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E1期满两年未动工开发
C.开发商要求提高项目容积率,规划部门不批准,导致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两年未动工开发
D.因发生自然灾害,地块的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导致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两年未动工开发

答案:C
解析:
已出让土地连续两年以上未使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并进行公告,终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注销土地登记和土地证书。但ABD都是因为不可抗力或政府原因导致土地开发时间延后的,不能无偿收回。

第6题:

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台同或建设用地批准书未规定动工开发日期,房地产开发项目自( )之日起满1年来动工开发的,可以收取土地闲置费。

A.使用土地

B.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生效

C.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缴纳

D.土地使用证取得


正确答案:B

第7题:

下列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行为造成闲置土地的处置方式中,正确的是()。

A:未动工开发不满一年的,按土地出让价款的20%征缴土地闲置费
B:末动工开发不满一年的,双倍追加闲置期间的土地出让金
C:未动工开发满两年的,依法收回闲置土地纳入政府土地储备
D:未动工开发满两年的,落实项目资金延长动工开发期限

答案:C
解析:
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行为造成的土地闲置按照下列方式处置:①未动工开发不满一年的,由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下达征缴土地闲置费决定书,按照土地出让或者划拨价款的百分之二十征缴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费不得列入生产成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自征缴土地闲置费决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规定缴纳土地闲置费。②未动工开发满两年的,由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下达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闲置土地设有抵押权的同时抄送相关土地抵押权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自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交回土地权利证书,对依法收同的闲置土地,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可以采取下列方式利用:a.依据国家土地供应政策,确定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开发利用;b.纳入政府土地储备;c.对耕作条件未被破坏且近期无法安排建设项目的,由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委托有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单位或者个人组织恢复耕种。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作出征缴土地闲置费、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前,应书面告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要求举行听证的,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依法组织听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对征缴土地闲置费决定书和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8题:

下列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情况中,政府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是( )。

A.出让合同约定2002年6月30日动工开发,中间曾受到“非典”的影响,规划部门审批工作在一段时间内暂停,导致前期工作延误,到2004年6月30日仍未动工

B.城市总体规划变更,使得项目规划设计变更,导致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两年未动工开发

C.开发商要求提高项目容积率,规划部门不批准,导致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两年未动工开发

D.因发生自然灾害,地块的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导致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两年未动工开发


正确答案:C

第9题:

以出让方式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满()年未动工开发的,政府可以无偿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

A.0.5
B.1
C.2
D.3

答案:C
解析:
以出让方式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政府可以无偿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10题:

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按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期限1年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


答案:错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对不按期开发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处理原则。应该是2年,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如果1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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