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均可以单独提出临时提案
甲和乙可以共同提出临时提案
该临时提案须于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
提出临时提案须书面提交董事会
第1题:
中友股份有限公司因经营问题准备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决定于8月20日召开会议,于8月5日向所有记名及无记名股票持有人发出会议通知,并同时公告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甲、乙、丙公司均系该公司的记名股东,其中甲公司持有1%的股份,乙公司持有1.5%的股份,丙公司持有0.8%的股份,三家股东联合向董事会提交了临时提案,要求更换公司董事王某。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后,作出了两项决议:(1)从房地产经营中抽回部分资金,准备向农产品开发领域投资;(2)更换了公司董事王某。会议结束后2个月零5天,公司的无记名股东张某提出,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不合法,所做决议无效。为此,引起纠纷。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
A.会议通知记名股东的时间符合法律规定
B.会议通知无记名股东的时间不符合法律规定
C.甲、乙、丙无权联合提出临时提案
D.张某有权请求法院撤销临时股东大会所作决议
第2题:
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提出临时提案的权利及相应程序,下列选项中表述正确的有 ( )。
A.有权提出临时提案的股东须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B.符合条件的股东提出临时提案的时间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
C.股东提出的临时提案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给董事会
D.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三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3题:
股份有限公司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 A.3%,5 B.3%,10 C.5%,15 D.5%,20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甲企业、乙企业和朱某作为发起人募集没立了丙股份有限公司,丙公司共有200万股股份,甲企业持有丙公司40万股股份,乙企业持有丙公司20万股股份,朱某持有丙公司10万股股份,其余股份以无记名股票的形式发放募集。丙公司章程中规定实行累积投票制。
丙公司为奖励公司杰出员工王某,用税前利润收购了本公司1万股股票,但是在转让给王某前,王某辞职,丙公司遂决定由公司自己持有这1万股股票。
丙公司董事会成员之间发生矛盾,9名董事有4 名辞职,公司管理混乱,董事会于董事辞职3个月后决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增选4名董事。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15日前董事会通知了甲企业、乙企业和朱某,并公告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张某持有丙公司6万股股票,张某在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提案要求股东大会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董事会认为张某的提案是无稽之谈,未予理会。
丙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增选出4名董事。周某持有丙公司2万股股票,但由于周某没有看到丙公司的公告,便没有参加临时股东大会。周某在决议作出之日起第45日向法院申请撤销丙公司此次临时股东大会增选4名董事的决议。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1)丙公司是否有权收购本公司股份?为什么? 本案例中丙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行为有哪些不符合法律规定之处?
(2)丙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程序有哪些不符合法律规定之处?
(3)丙公司董事会对张某提案的处理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4)甲企业、乙企业、朱某、丙公司在增选4名董事的表决中各拥有多少表决权?
(5)法院是否应当支持周某的主张?为什么?
第7题:
第8题:
股份有限公司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两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A.3%
B.5%
C.8%
D.10%
第9题:
第1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