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张甲(20岁)和张乙(14岁)走到张丙家门口,见张丙家门口有一条狗在睡觉,张甲对张乙说,你拿一块石头去打狗,看它有什么反应,张乙照此办理。狗被打以后,朝乙追去。乙见势不妙,忙躲在迎面走来的张丁的身后,狗咬伤丁。张丁为此花去医疗费500元,对此费用应该由谁承担(  )。A 主要由张丙承担,张乙的监护人承担适当部分B 主要由张乙承担,张丙承担适当责任C 主要由张甲承担,张乙的监护人承担适当部分D 主要由张乙的监护人承担,张甲承担适当部分

题目
单选题
张甲(20岁)和张乙(14岁)走到张丙家门口,见张丙家门口有一条狗在睡觉,张甲对张乙说,你拿一块石头去打狗,看它有什么反应,张乙照此办理。狗被打以后,朝乙追去。乙见势不妙,忙躲在迎面走来的张丁的身后,狗咬伤丁。张丁为此花去医疗费500元,对此费用应该由谁承担(  )。
A

主要由张丙承担,张乙的监护人承担适当部分

B

主要由张乙承担,张丙承担适当责任

C

主要由张甲承担,张乙的监护人承担适当部分

D

主要由张乙的监护人承担,张甲承担适当部分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或未解决您的问题,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精神病患者甲在其妻子乙的陪伴下外出散步,由于受到小孩丙的挑逗,向丙追打,乙虽然尽力阻止,但甲仍将丙打伤住院。丙的住院费用应由谁承担?( )

A.完全由乙承担

B.主要由乙承担,但丙的监护人也应适当承担

C.主要由丙的监护人承担

D.主要由丙的监护人承担,乙也适当承担


正确答案:B
《民法通则》第133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这里的“适当减轻”是指在减轻责任之后,侵害人的监护人承担的仍将是主要责任。《民法通则》第131条规定:“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本题中,对于丙被打伤一事,其监护人负有保护不力的责任,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故选B。

第2题:

张某死后,遗产包括1张100元的存折,1台电视机和一些旧家具。张甲、张乙、张丙是张某的三个儿子。因滑遗嘱,故三人经协商后,张甲继承了存折,张乙继承了电视,张丙继承了旧家具,一段时间后,王某向张乙出示了自己将电视借于张某的借条,张乙将电视还于王某,据此,选项中的说法哪个是正确的?()

A.分遗产时张乙自愿要电视机,故无权要求张甲、张丙进行补偿

B.张甲、张丙构成不当得利

C.张甲、张乙应承担权利的瑕疵担保责任

D.张甲、张丙应按其所得遗产比例向张乙进行补偿


参考答案:D

第3题:

个体司机张某从甲厂处购买一辆汽车(双方未办理过户手续),为乙厂装运废硫酸。在经过丙地时,车辆翻倾,致使少量废硫酸外泄。乙厂押运员李某雇请丙地运输公司的吊车,起吊翻倒的车辆和硫酸罐,由于未采取防护措施,吊环断脱,致使大量废硫酸泻出,通过排水沟流入附近渔场,致使该渔场损失20余万元。经查明,张某、李某、吊车司机王某均未经过必须的特种培训和考核。污染事故发生后,渔场提起诉讼,要求张某、甲厂、乙厂、丙地运输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该案的民事赔偿责任应由()。

A、张某、甲厂、乙厂、丙地运输公司共同承担

B、张某、乙厂、丙地运输公司共同承担,甲厂不承担

C、甲厂、乙厂、丙地运输公司共同承担,张某不承担

D、张某、甲厂、乙厂共同承担,丙地运输公司不承担


参考答案: A

第4题:

张甲(20岁)和张乙(14岁)走到张丙家门口,见张丙家门口有一条狗在睡觉,张甲对张乙说,你拿一块石头去打狗,看它有什么反应,张乙照此办理。狗被打以后,朝乙追去。乙见势不妙,忙躲在迎面走来的张丁的身后,狗咬伤张丁。张丁为此花去医疗费500元,对此费用应该由谁承担( )。

A.主要由丙承担,张乙的监护人承担适当部分

B.主要由张乙承担,张丙承担适当责任

C.主要由张甲承担,张乙的监护人承担适当部分

D.主要由张乙的监护人承担,张甲承担适当部分


正确答案:C
C。解析:《民法通则》规定,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8条规定: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人,为共同侵权人,应当承担连带民事责任。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人,为侵权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教唆、帮助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人,为共同侵权人,应当承担主要民事责任。本题中,张乙14周岁,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张甲属于完全行为能力人,故由张甲承担主要责任,张乙负次要责任,由于未成年,由其监护人予以承担。故选C。

第5题:

张大(20岁)与张二(14岁)走到张三家门口,见张三家门口有一条狗睡觉,张大对张二说,你拿一块石头去打狗,看它有何反应,张二因此打狗。狗被打后向张二扑来,张二见势不妙忙躲在迎面走来的张四身后,狗咬伤了张四。张四为此花去医药费1000元。对此费用应如何承担( )

A.主要由张三承担,张二的监护人承担适当部分

B.主要由张二的监护人承担,张三承担适当部分

C.主要由张大承担,张二的监护人承担适当部分

D.主要由张二的监护人承担,张大承担适当部分


正确答案:C
本题考查民事侵权赔偿责任问题。《民法通则》第133条第1款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第127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本题中张二受张大的教唆打狗致张四损害,因此狗的饲养人张三不承担责任,而应由有过错的第三人张大和张二共同承担责任,并且应由张大承担主要责任,但由于张二是未成年人,根据上述规定应由其监护人承担责任。因此C是正确答案。

第6题:

张金有4个孩子:张甲、张乙、张丙、张丁,哪些对张金丧失了继承权?( )

A.张甲故意杀害张金

B.张乙因张甲杀害张金而将张甲打成重伤

C.张丙因争夺遗产而杀害张乙,但未遂

D.张丁不尽赡养义务,并经常虐待张金,曾将张金的腿打成骨折


正确答案:ACD
「考点」继承权丧失
「解析」《继承法》中规定了丧失继承权的几种情形,其第7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张甲故意杀害被继承人张金,张丙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张丁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均丧失继承权。张乙不是为争夺遗产而将其兄弟重伤,不丧失继承权。ACD当选,B不选。

第7题:

张甲因外出而委托李乙全面照看其8岁的儿子王丙。玩耍时,王丙将邻居一小孩打伤,花去医药费近千元。这一损失应由( )

A.李乙承担,张甲负连带责任

B.张甲承担,如张甲无力承担,由李乙承担

C.张甲承担.因张甲是王丙之母,李乙概不承担

D.张甲承担,如李乙有过错,李乙负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D
「考点」委托监护;监护人的职责
「解析」参见《民通意见》第22条,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但另有约定的除外。被委托人确有过错的,负连带责任。

第8题:

张某死后,遗产包括1张100元的存折,1台电视机和一些旧家具。张甲、张乙、张丙是张某的三个儿子。因滑遗嘱,故三人经协商后,张甲继承了存折,张乙继承了电视,张丙继承了旧家具,一段时间后,王某向张乙出示了自己将电视借于张某的借条,张乙将电视还于王某,据此,选项中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分遗产时张乙自愿要电视机,故无权要求张甲、张丙进行补偿

B.张甲、张丙构成不当得利

C.张甲、张丙应承担权利的瑕疵担保责任

D.张甲、张丙应按其所得遗产比例向张乙进行补偿


参考答案:C, D

见《继承法》第33条,《民法通则》第87条。
根据上述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债务人一方人数为2人以上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享有连带权利的每个债权人,都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了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

第9题:

甲(20岁)与乙(14岁)走到丙家门口,见一条狗卧睡门旁,甲对乙说,你拿一块石头去打狗,乙照办。狗被打后朝乙追去,乙见势不妙忙躲于路人丁身后,狗咬伤丁。丁花去医药费500元。该费用应()。

A.主要由丙承担,乙的监护人适当承担部分

B.主要由乙的监护人承担,丙适当承担部分

C.主要由甲承担,乙的监护人适当承担部分

D.主要由乙的监护人承担,甲适当承担部分


参考答案:C

第10题:

中学生甲(15岁)与乙(16岁)在学校课间打闹,在场的班主任老师张某多次喝止,并将二人拉开。后甲、乙趁张某不注意,又跑到走廊追打,甲将乙推下楼梯,造成乙骨折。关于乙的人身损害责任承担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应由张某承担责任

B.应由学校承担责任

C.应由甲的监护人承担责任

D.应由甲的监护人和学校共同承担责任


正确答案:D
本题考查侵权责任中监护人的责任和教育机构的责任。《侵权责任法》第32条第1款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第39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在本题中,甲的行为致乙损害,应由其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同时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也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故选项D正确。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