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与乙厂签订合同,委托乙厂生产一批机器设备。在交货日前,乙厂厂长听说甲公司财力状况

题目

甲公司与乙厂签订合同,委托乙厂生产一批机器设备。在交货日前,乙厂厂长听说甲公司财力状况恶化,银行已停止为甲公司生产机器设备。甲公司遂向乙厂进行交涉。

要求:

根据上述情况和《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乙厂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中止履行合同?乙厂中止履行合同应承担什么义务?

(2)如乙厂中止履行合同昌合法的,乙厂在什么情况下可解除合同?

(3)如乙厂中止履行合同是不合法的,乙厂应承担什么责任?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或未解决您的问题,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根据下列材料,回答 76~79 题:

甲公司在报上刊登广告表示“本公司有x设备一套,因转产现转让,欲购者从速联系。”乙厂厂长因公出国,副厂长看到广告后即去甲公司考察,认为该设备说明书表明该设备性能先进,且价格合理,经与甲公司总经理协商后,用随身携带的已加盖公章的空白合同纸填写合同。约定,甲公司供给乙厂x设备一套,价额100万元,质量标准为符合设备说明书标明的性能,运输方式为送货;送货期限为合同生效后的1O天,付款期限为货到 付款70%,验收合格后余款付清,违约金10%;乙厂在甲公司加盖公章后5日内付定金3万元。乙厂副厂长将填写完毕的合同交给甲公司总经理,其随即加盖了甲公司公章,各持一份。

第 76 题 甲公司与乙厂签订的上述合同何时成立( )

A.乙厂给付定金后

B.甲公司加盖公章后

C.乙厂厂长回厂加以认可后

D.乙厂厂长回厂签字后


正确答案:B
本题考查合同成立时间。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25条和第32条的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本题中的定金根据《合同法》第115条的规定性质是违约定金,是从属于主合同的从合同。需注意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担保法的司法解释又规定了几种性质的定金,包括立约定金,解约定金,成约定金。

第2题:

甲公司与乙厂签订合同,委托乙厂生产一批机器设备。在交货日前,乙厂厂长听说甲公司财务状况恶化,银行已停止向其贷款。为避免甲公司无力支付货款,乙厂决定停止为甲公司生产机器设备。甲公司遂向乙厂进行交涉。

要求:

根据上述情况和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乙厂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中止履行合同?乙厂中止履行合同应承担什么义务?

(2)如乙厂中止履行合同是合法的,乙厂在什么情况下可解除合同?

(3)如乙厂中止履行合同是不合法的,乙厂应承担什么责任?


正确答案:

(1)乙厂按合同法规定,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合同: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乙厂中止履行合同应承担举证责任和通知义务。

(2)根据《合同法》规定,只有当甲公司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即乙厂)才可以解除合同。

 (3)乙厂没有确切证据而中止履行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3题:

甲公司通过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乙厂使用其“××牌”饮料注册商标。对于乙厂生产销售“××牌”饮料的质量事宜,甲公司的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有( )。

A.甲公司不必过问,由乙厂自行负责

B.甲公司有权利要求乙厂在“××牌”饮料的包装上注明生产厂家为乙厂

C.甲公司有权派人进行抽样检查

D.如果不合格,甲公司有权禁止乙厂继续使用该商标


正确答案:BCD
解析: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

第4题:

2004年8月,甲厂与乙商场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合同约定,甲厂应在当年12月底供应乙商场100台空调,乙商场在验收合格后7日内支付货款若干。同年10月,甲厂被丙公司兼并,并办理了注销登记。同年12月底,乙商场按照原合同约定来甲厂提货,方得知上述事实,于是找到丙公司,要求丙公司履行合同。丙公司以合同系甲厂所签、与己无关为由加以拒绝。乙商场遂以丙公司为被告诉至人民法院。本案正确的判断是( )。

A.丙公司的理由成立

B.丙公司兼并甲厂,导致甲厂的债权、债务由丙公司概括承受

C.丙公司应按照甲厂与乙商场之间的约定向乙商场支付货物

D.乙商场应依合同约定向丙公司支付货款


正确答案:BCD

第5题:

甲公司委托乙服装厂加工500套工服,材料由乙服装厂采购。甲公司提供样品并在取货时付款。乙服装厂自己加工了400套,其余100套私自委托丙服装厂加工。甲公司按约取货时,发现丙服装厂加工的100套工服不符合样品要求,为此引起纠纷。对此,甲公司有权( )。 A.要求乙服装厂承担违约责任 B.要求丙服装厂承担违约责任 C.拒绝支付丙服装厂加工的100套工服的货款 D.要求乙服装厂重新加工100套工服


正确答案:ACD
因合同双方是甲公司和乙服装厂,因此,甲公司可以要求乙服装厂承担违约责任。由于乙服装厂没有按照约定履行合同,所以,甲公司可以拒绝支付该100套服务的货款,同时,可以要求乙服装厂重新加工。因此,正确答案是ACD。

第6题:

甲公司拥有“万事达”手表注册商标,乙厂在未征得甲公司同意的情况下,向丙商场发出了出售乙厂生产的“万事达”手表的要约。设乙厂实施以下行为,则其中侵犯了甲公司注册商标权的行为有:①乙公司仅发出要约,尚未签订合同,也未生产该产品;②乙公司已与丙商场签订了合同,但没有提供样品,也未生产该产品;③乙公司与丙商场签订了合同,虽未批量生产该产品,但已提供了样品;④乙公司与丙商场签订了合同,并已批量生产,但是没有交货。( )

A.②④

B.③④

C.②③④

D.①②③④


正确答案:B
「考点」商标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
「解析」《商标法》第52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认定是否侵犯其注册商标权的关键在于其是否已经作出某种符合以上列举事项的行为。
①项因为合同都没有成立,不能成立使用、销售等情形;②项也没有构成实际的销售,也没有在商品上使用;③④项已经构成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故选项B正确。

第7题:

2002年4月5日甲公司与某地的乙服装厂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甲公司是买方,乙,服装厂是卖方。合同约定,由乙服装厂为甲公司定做生产100套服装,总价款1万元人民币。甲公司在20日内预先支付3000元作为定金,乙服装厂于5月10日前完工交货。甲公司于5月11日到乙服装厂自行取货并付清货款。4月20日甲公司支付定金,乙服装厂则准时投入生产。5月10日乙服装厂完成全部服装的生产,并通知甲公司按时取货,甲公司因故未按时取货。5月15日乙服装厂库房因管理不善发生火灾,导致30套服装毁损。货物交付后,甲公司以货物毁损为由拒绝履行付款义务,双方发生争议。根据以上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甲公司与乙服装厂约定的定金担保合同( )。

A.有效

B.部分有效。2000元部分有效,超过2000元的部分无效

C.无效

D.不生效。视为变更定金担保合同


正确答案:B
解析:《担保法》第91条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担保法解释》第121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本案中,定金应为总价款1万元的20%为2000元,超过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第8题:

甲从乙商场购买一袋丙厂生产的熟食罐头,吃后中毒。经查,该批罐头系由乙商场委托丁公司运回,由于丁运输公司未采取冷藏措施致罐头变质,则甲有权向誰请求赔偿?()

A.乙商场或丙厂

B.乙商场或丁公司

C.丁公司或丙厂

D.乙商场、丙厂或丁公司


参考答案:A

第9题:

甲厂于10月4日到乙公司购买一批原料,当场提货并付款2.5万元。次日,甲厂因货物质量不合格,将这批原料退回乙公司,乙公司签收,但未退款。1o月7日,甲厂到乙公司购买电器一批,价款2.8万元,提货时与乙公司约定2日内付款。2日期满,甲厂未付款,乙公司上门催收。甲厂认为前后债务相抵,只需支付3000元。双方发生争议,依据债的消灭原理,下列对此案的处理意见哪项是正确的?( ) A.甲厂应先付给乙公司2.8万元,再请求乙公司退款2.5万元 B.乙公司应先退给甲厂2.5万元,再请求甲厂付款2.8万元 C.甲厂付给乙公司3000元,双方了结债务 D.甲厂应先付给乙公司1.4万元,待乙公司退款之后,再付给1.4万元


正确答案:C
根据《合同法》第99条,抵销是以自己的债权充抵自己的债务。甲厂向乙公司主张抵销权,即可发生抵销的效力,因此选择C项。

第10题:

武汉市甲厂与长沙市乙厂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由甲厂供给乙厂钢材35吨,乙厂支付货款15万元。因合同对交货期限和付款地点没有明确约定,发生纠纷,法院应该如何判决?()

A:乙向甲付款,应在长沙市履行
B:乙向甲付款,应在武汉市履行
C:甲厂可随时交货给乙厂,但应给乙厂必要的准备时间
D:甲厂可随时交货给乙厂,乙厂不得拒绝

答案:B,C
解析:
没有约定履行时间的,可以随时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当事人必要的准备时间。《合同法》第62条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1)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3)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4)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5)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6)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此正确答案是B、C项。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