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某小学与学生签订了《学生权利保障公约》,规定:“教师未经学生许可,不得查阅学生的私人日记,不得拆看学生的私人信件,每一位教师不得以考试成绩排列并公布学生名次。”当校长在升旗仪式上宣读公约后,学生们热烈鼓掌。

题目
杭州某小学与学生签订了《学生权利保障公约》,规定:“教师未经学生许可,不得查阅学生的私人日记,不得拆看学生的私人信件,每一位教师不得以考试成绩排列并公布学生名次。”当校长在升旗仪式上宣读公约后,学生们热烈鼓掌。
某地最近的一项调查显示,70%的小学教师否定“小学生有隐私权”,21%的中学教师反对“中学生有隐私权”。他们认为,教师对学生负有教育管理的责任。如果不熟知自己的学生,不掌握他们的秘密,就无法进行有效的教育管理。为了教育管理,教师是否可以拆看学生的私人信件?请运用相关教育法律法规,说明你判断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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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教师为了更好的了解和教育学生,可以拆看学生的信件。


正确答案:
错误。因为教师违法了《教育法》规定的受教育者享有的隐私权。从法律角度说,学生是独立的个体,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他们的权益受法律的保护。隐私权,包括通信等,收到法律的保护。

第2题:

教师不得随意宣扬学生的缺点或隐私,不得随意私拆、毁弃学生的信件、日记,这属于学生享有的( )。 A.人格尊严权 B.名誉权 C.荣誉权 D.隐私权


正确答案:D
【考查要点】本题是对学生权利的考查。
【名师详解】隐私权是指学生有权要求私人的、不愿或不便让他人获得或干涉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信息或生活领域不得外露。

第3题:

教师不得随意宣扬学生的缺点,不得随意私拆、毁弃学生的信件、日记等,这是维护学生的( )。

A.荣誉权

B.人格尊严权

C.隐私权

D.身心健康权


正确答案:C

第4题:

教师为了更好地了解和教育学生,可以拆看学生的信件。


答案:
解析:
错误。教师违反了《教育法》规定的受教育者享有的隐私权。从法律角度来说,学生是独立的个体,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他们的权益受法律的保护。隐私权,包括通信等,受到法律的保护。

第5题:

(2007年4月)教师不得随意宣扬学生的缺点,不得随意私拆、毁弃学生的信件、日记等,这是维护学生的()。
A.荣誉权
B.人格尊严权
C.隐私权
D.身心健康权


答案:C
解析:
隐私权指学生有权要求私人的、不愿或不便让他人获知或干涉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信息或生活领域,如教师不得随意宣扬学生的缺点或隐私,不得随意私拆、毁弃学生的信件、日记等。

第6题:

教师为了全面了解学生,可以看学生的日记、拆学生的信件。( )


正确答案:×
学生有隐私权,教师不得侵犯。

第7题:

教师为了全面了解学生,可以看学生的日记或信件。 ()


答案:错
解析:
学生有隐私权,学校和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学生的这种权利。

第8题:

如果一个教师随意宣扬学生的缺点,随意私拆、毁弃学生的信件、日记,这种情况就是侵害了学生的____权。


正确答案:
隐私

第9题:

教师不得随意私拆学生的信件或偷看学生的日记,否则侵犯了学生的()。

A.身心健康权
B.人格尊严权
C.人身自由权
D.隐私权

答案:D
解析:

第10题:

教师在未经学生同意的情况下,私自拆阅或者毁坏学生的日记、信件,这侵犯了学生(  )的权利。

A、安全
B、受教育
C、受尊重
D、人身自由

答案:C
解析:
我国宪法与其他相关法律规定少年儿童的合法权利有:生存的权利;受教育的权利;受尊重的权利;安全的权利;人身自由的权利。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对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检查,或者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查阅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查阅。”教师在未经学生同意的情况下,私自拆阅或者毁坏学生的日记、信件,这侵犯了学生受尊重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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