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2016年版)第4.3.3条第2款规定,粉土的黏粒含量百分率,7度、8度和9度分别不小于10、13和16时,可判为不液化土。因此②粉土不液化。
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0.20g,根据表4.3.4得:N0=12;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二组,β=0.95。
第4.3.4条规定,液化判别标准贯入锤击数临界值为:
土层厚度di与单位土层厚度的层位影响权函数值Wi(单位为m-1)见计算结果见表:
各参数计算结果汇总
第4.3.5条规定,对存在液化砂土层、粉土层的地基,应探明各液化土层的深度和厚度,按下式计算每个钻孔的液化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