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年4月,甲租赁公司与乙工厂达成融资租赁协议,约定甲租赁公司按照乙工厂的选择和要求从设备生产厂商丙公司购买淀粉加工设备3台。租给乙工厂使用,租期5年。甲公司购买后,设备生产产商丙公司货交承运人,设备到达天津港后甲公司通知乙工厂提货。乙工厂提取设备后投入使用并向甲公司支付了第一期租金。就此,请回答下列问题:?

题目
某年4月,甲租赁公司与乙工厂达成融资租赁协议,约定甲租赁公司按照乙工厂的选择和要求从设备生产厂商丙公司购买淀粉加工设备3台。租给乙工厂使用,租期5年。甲公司购买后,设备生产产商丙公司货交承运人,设备到达天津港后甲公司通知乙工厂提货。乙工厂提取设备后投入使用并向甲公司支付了第一期租金。就此,请回答下列问题:?

假设甲租赁公司与乙工厂之间为普通租赁,乙工厂租用甲租赁公司的淀粉加工设备,后乙工厂厂房遭逢地震导致厂房坍塌,淀粉加工设备毁损。则:( )查看材料

A.乙工厂应承担设备毁损的责任
B.乙工厂得解除租赁合同,但不得请求损害赔偿
C.乙工厂得解除租赁合同,并请求损害赔偿
D.乙工厂不得解除租赁合同,但得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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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某年4月,甲租赁公司与乙工厂达成融资租赁协议,约定甲租赁公司按照乙工厂的选择和要求从设备生产厂商丙公司购买淀粉加工设备3台。租给乙工厂使用,租期5年。甲公司购买后,设备生产产商丙公司货交承运人,设备到达天津港后甲公司通知乙工厂提货。乙工厂提取设备后投入使用并向甲公司支付了第一期租金。就此,请回答下列问题:?

假设甲租赁公司与乙工厂之间为普通租赁,乙工厂租用甲租赁公司的淀粉加工设备,后乙工厂厂房遭逢地震导致厂房坍塌,淀粉加工设备毁损。则:( )查看材料

A.乙工厂应承担设备毁损的责任
B.乙工厂得解除租赁合同,但不得请求损害赔偿
C.乙工厂得解除租赁合同,并请求损害赔偿
D.乙工厂不得解除租赁合同,但得请求损害赔偿

答案:B
解析:
租赁的淀粉加工设备因地震发生倒塌,损失应由出租人甲租赁公司承担,因为地震属于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导致的设备毁损风险应由设备所有人即甲租赁公司承担。由于设备毁损导致承租人乙工厂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故依据《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乙工厂享有合同解除权。同时,由于毁损是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乙工厂不得请求损害赔偿。故本题答案为B。

第2题:

某年4月,甲租赁公司与乙工厂达成融资租赁协议,约定甲租赁公司按照乙工厂的选择和要求从设备生产厂商丙公司购买淀粉加工设备3台。租给乙工厂使用,租期5年。甲公司购买后,设备生产产商丙公司货交承运人,设备到达天津港后甲公司通知乙工厂提货。乙工厂提取设备后投入使用并向甲公司支付了第一期租金。就此,请回答下列问题:?

假设甲租赁公司与乙工厂之间系口头约定融资租赁协议,那么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查看材料

A.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因此该合同未成立
B.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因此该合同虽成立但未生效
C.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因此该合同虽成立但效力待定
D.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合同已经实际履行,因此合同已成立且已生效

答案:D
解析:
本题涉及融资租赁合同的成立问题。《合同法》第36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合同法》第238条第2款规定: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题中,甲租赁公司已购买并交付该设备,乙工厂已使用并支付租金,双方当事人均履行了合同的主要义务且为对方接受,应认为该合同成立。 《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并未规定融资租赁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方可生效,故自合同成立时即生效。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D。

第3题:

【案例2】

2010年10月,甲融资租赁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一份融资租赁合同。该合同约定:甲公司按乙公司要求,从国外购进一套花岗岩生产线设备租赁给乙公司使用;租赁期限10年,从设备交付时起算;年租金400万元(每季支付100万元),

从设备交付时起算;租期届满后,租赁设备归乙公司所有。

2011年12月,甲公司依约将采购的设备交付给乙公司使用;乙公司依约开始向甲公司支付租金。

2013年3月,甲公司获悉:乙公司在融资租赁合同洽谈期间所提交的会计报表严重不实;隐瞒了逾期未还银行巨额贷款的事实;伪造了大量客户订单。

2014年5月,乙公司停止向甲公司支付租金。经甲公司多次催告,乙公司一直未支付租金。

2014年7月,甲公司以乙公司已资不抵债为由,申请人民法院对乙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在乙公司停止支付租金后,可否以乙公司存在欺诈行为为由撤销融资租赁合同?并说明理由。

(2)甲公司是否可以解除融资租赁合同?并说明理由。

(3)如果人民法院受Ni"乙公司破产的申请,乙公司向甲公司租赁的设备是否属于破产财产?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案例2答案】

(1)甲公司不能撤销融资租赁合同。根据规定,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人自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在本题中,甲公司在20133月知道撤销事由后至20145月乙公司停止支付租金之时已经超过1年。

(2)甲公司可以解除融资租赁合同。根据规定,融资租赁合同的承租人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支付全部租金;也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在本题中,乙公司停止向甲公司支付租金,经甲公司多次催告,乙公司一直未支付租金,甲公司可以解除融资租赁合同。

(3)乙公司向甲公司租赁的设备不属于破产财产。根据规定,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承租人破产的,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

第4题:

某年4月,甲租赁公司与乙工厂达成融资租赁协议,约定甲租赁公司按照乙工厂的选择和要求从设备生产厂商丙公司购买淀粉加工设备3台。租给乙工厂使用,租期5年。甲公司购买后,设备生产产商丙公司货交承运人,设备到达天津港后甲公司通知乙工厂提货。乙工厂提取设备后投入使用并向甲公司支付了第一期租金。就此,请回答下列问题:?

如租赁期间因设备自身原因停机,造成乙工厂损失。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查看材料

A.甲租赁公司应减少租金
B.应由设备生产商丙修理并赔偿损失
C.乙工厂向设备生产商丙请求承担责任时,甲租赁公司有协助义务
D.甲租赁公司与设备生产商丙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B,C
解析:
本题涉及融资租赁合同修理义务的承担问题。在融资租赁合同中,租赁物有瑕疵,出租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承租人应当向出卖人索赔,出租人有协助义务。所以,本题答案为BC。

第5题:

某年4月,甲租赁公司与乙工厂达成融资租赁协议,约定甲租赁公司按照乙工厂的选择和要求从设备生产厂商丙公司购买淀粉加工设备3台。租给乙工厂使用,租期5年。甲公司购买后,设备生产产商丙公司货交承运人,设备到达天津港后甲公司通知乙工厂提货。乙工厂提取设备后投入使用并向甲公司支付了第一期租金。就此,请回答下列问题:?

乙工厂在使用该设备为丁进行淀粉加工时,因设备发生故障导致淀粉加工未能达到要求的标准。丁要求乙工厂赔偿。乙工厂此时想起在选择设备时,系采纳甲租赁公司的意见做的设备选型。就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查看材料

A.设备故障时系乙工厂占有租赁物,甲租赁公司对此不承担责任
B.乙工厂得以向设备生产商丙请求承担责任
C.如果该设备与合同约定严重不符,乙工厂得以向甲租赁公司要求减少或者免除租金的支付
D.甲租赁公司对故障设备负有维修义务

答案:B,C
解析:
本题涉及融资租赁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及融资租赁物造成的损害责任问题。《合同法》第244条规定,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但承租人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者出租人干预选择租赁物的除外。本题中甲租赁公司对设备的选择进行过干预,故选项A错误。 《合同法》第246条规定,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害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出卖人交付的租赁物与合同约定严重不符,则承租人按照合同约定向出卖人行使索赔权时,不影响其向出租人支付租金,但承租人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者出租人以其他方式干预租赁物的选择的,可以要求减少或者免除租金的支付。因此选项B、C正确。《合同法》第247条规定,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使用租赁物。承租人应当履行占有租赁物期间的维修义务。故选项D错误。本题答案为BC。

第6题:

某年4月,甲租赁公司与乙工厂达成融资租赁协议,约定甲租赁公司按照乙工厂的选择和要求从设备生产厂商丙公司购买淀粉加工设备3台。租给乙工厂使用,租期5年。甲公司购买后,设备生产产商丙公司货交承运人,设备到达天津港后甲公司通知乙工厂提货。乙工厂提取设备后投入使用并向甲公司支付了第一期租金。就此,请回答下列问题:?

假设由于购买人是甲租赁公司,设备生产厂商丙公司货交承运人时运单上载明的收货人是甲租赁公司,因此甲租赁公司通知乙工厂前去提货时,遭到拒绝。乙工厂急忙电告甲租赁公司解决,但甲租赁公司以承租人为租赁物的接受人为由未派人前往,后来乙工厂通过别的办法提取了设备,但因此产生额外仓储费用2万元。就此,以下选项正确的是:( )查看材料

A.承租人为租赁物的接受人,因此该2万元应由乙工厂承担
B.系甲延误提货期限导致产生额外仓储费用,该2万元应由甲租赁公司承担
C.该2万元应由乙工厂向丙设备生产商主张
D.应由甲租赁公司与乙工厂各自承担1万元

答案:B
解析:
本题涉及融资租赁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问题。《合同法》第245条的规定:出租人应当保证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本案中造成乙工厂多支付2万元仓储费用的主要责任在甲租赁公司,应由甲租赁公司承担责任。由于运单上写明收货人是甲租赁公司,导致乙工厂无法提出设备。而甲租赁公司在知道情况后未及时派人前去处理导致延期提货,甲租赁公司未保证承租人乙工厂及时提取租赁物,乙工厂未能按合同约定及时享有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权,所以过错在甲租赁公司,应由甲租赁公司承担责任,即向乙工厂赔偿2万元。故本题答案为B。

第7题:

某年4月,甲租赁公司与乙工厂达成融资租赁协议,约定甲租赁公司按照乙工厂的选择和要求从设备生产厂商丙公司购买淀粉加工设备3台。租给乙工厂使用,租期5年。甲公司购买后,设备生产产商丙公司货交承运人,设备到达天津港后甲公司通知乙工厂提货。乙工厂提取设备后投入使用并向甲公司支付了第一期租金。就此,请回答下列问题:?

假设融资租赁协议约定租期届满后该三台设备归甲租赁公司所有。某日该3台淀粉加工设备所在的乙工厂厂房发生地震。导致厂房坍塌,3台设备全部损毁,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查看材料

A.甲租赁公司仍有权要求乙工厂支付租金
B.甲租赁公司无权要求其支付租金,只能要求乙工厂赔偿损失
C.因乙工厂无法在租期届满后返还设备给甲租赁公司,甲租赁公司有权要求合理补偿
D.因设备的灭失系不可抗力造成的,乙工厂有权解除融资租赁合同并无需支付租金

答案:A,C
解析:
本题涉及融资租赁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融资租赁合同解释》第7条的规定,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承租人承担,出租人要求承租人继续支付租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选项A正确,选项B、D错误。且当约定租期届满租赁物归出租人所有时,如果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出租人还有权要求适当补偿。故本题答案为AC。

第8题:

根据下列材料,回答9~12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为出租人,乙公司为承租人,根据乙公司指定,由甲公司向丙公司购买一套工程设备交付乙公司使用,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租金。在租赁期间,甲公司凶与丁公司发生债务纠纷,经协商,双方同意以该出租给乙公司的工程设备抵债给丁公司。丁公司于是通知乙公司,要求乙公司返还该工程设备或者提高租金、缩短租期。乙公司接到通知后认为丁公司上述要求不合法。在乙公司使用设备过程中,因工程设备在使用中损坏需要维修,乙公司请求甲公司维修,甲公司未予答复,乙公司只好自行维修,花费2万元。乙公司拒付当期租金。为此引起纠纷。 本案中,2万元维修费用应由( )承担。 A.甲公司 B.乙公司 C.丙公司 D.丁公司


正确答案:B
本大题考点是融资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是融借贷、租赁、买卖关系三位一体,融资与融物结合的交易方式,由出卖人与买受人之间的买卖合同和出租人与承租人的租赁合同所组成。融资租赁合同的特点是:
(1)不同于买卖合同(突破了合同的相对性)
①出卖人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
②出卖人向承租人负瑕疵担保责任,而不是向买受人负瑕疵担保责任;承租人直接向出卖人索赂。
(2)不同于租赁合同
④出租人不负维修义务;而由承租人负维修义务。
②出租人不负租赁侵权责任;由承租人对租赁物负侵权责任。
③出租人不负瑕疵担保责任;而由出卖人向承租人负瑕疵担保责任。
④为要式合同,必须签订书面合同。
(3)租赁物归属
①出租人、承租人可约定租赁期满租赁物归承租人;
②若无约定,租赁物所有权归出租人。具体到本小题考点是融资合同的维修费,由承租人负担,故选B。

第9题:

某年4月,甲租赁公司与乙工厂达成融资租赁协议,约定甲租赁公司按照乙工厂的选择和要求从设备生产厂商丙公司购买淀粉加工设备3台。租给乙工厂使用,租期5年。甲公司购买后,设备生产产商丙公司货交承运人,设备到达天津港后甲公司通知乙工厂提货。乙工厂提取设备后投入使用并向甲公司支付了第一期租金。就此,请回答下列问题:?

以下关于该3台淀粉加工设备的所有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查看材料

A.租赁期内如乙工厂破产,该3台设备因所有权归甲租赁公司,不属于乙工厂的破产财产
B.租赁期内如乙工厂破产,该3台设备因乙工厂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占有,属于其破产财产
C.因甲租赁公司与乙工厂未约定,租期届满后该3台设备归甲租赁公司所有
D.因甲租赁公司与乙工厂未约定,租期届满后该3台设备归乙工厂所有

答案:A,C
解析:
本题涉及融资租赁物所有权及租赁期满租赁物归属问题。《合同法》第242条规定,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承租人破产的,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故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合同法》第250条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故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故本题答案为AC。

第10题:

甲公司因扩建需要购买大型设备一台,遂向专门从事大型设备出租的乙公司提出要求租赁丙公司生产的最新型号,乙公司依靠自己多年的经验指出另一型号性能更好,并向甲公司提出建议,待甲公司同意后即从丙公司购买该设备并出租给甲公司使用。甲公司在该设备安装完毕后,发现不能正常运行,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 )
A.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即使设备存在质量瑕疵,甲公司也不能直接向丙公司索赔
B.乙公司需对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C.租赁期间维修设备的义务属于甲公司
D.融资租赁期间,租赁物灭失的风险由甲公司承担


答案:B,C,D
解析:
B、C、D
考点:融资租赁合同
讲解:《合同法》第240条规定:“出租人、出卖人、承租人可以约定,出卖人不履行买卖合同义务的,由承租人行使索赔的权利。承租人行使索赔权利的,出租人应当协助。”可见,承租人甲公司可以直接向出卖人丙公司行使索赔的权利,A选项错误。《合同法》第244条规定:“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但承租人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者出租人干预选择租赁物的除外。”本题甲公司选定设备型号依靠的是乙公司的经验和技能,因此乙公司需对甲公司承担责任,B选项正确。《合同法》第247条第2款规定:“承租人应当履行占有租赁物期间的维修义务”,本题情形下,租赁期间的维修义务属于甲公司,C选项正确。《融资租赁合同解释》第15条规定:“融资租赁合同因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后意外毁损、灭失等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而解除,出租人要求承租人按照租赁物折旧情况给予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据此,在融资租赁合同中,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承租人承担,故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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