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民李某在非洲某国旅游期间写了两篇游记,并将其中一篇发表在我

题目

我国公民李某在非洲某国旅游期间写了两篇游记,并将其中一篇发表在我国某杂志上。根据著作权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 A、该两篇文章不是在我国创作的,不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
  • B、该两篇文章是否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取决于该非洲国家是否与我国签订了协议或共同参加了相关国际条约
  • C、只有该已发表的文章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
  • D、该两篇文章均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或未解决您的问题,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某外国游客在中国旅游期间,向导游员李某询问在中国设立外商投资旅行社的有关事宜,李某依照《旅行社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外商投资旅行社经营范围的回答中【 】是正确的。

A .可以经营入境旅游业务

B.可以经营出境旅游业务

C.可以经营国内旅游业务

D.可以经营组织中国公民赴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旅游业务


正确答案:AC

第2题:

暑假期间,李某约付某去外地旅游,到达旅游地后,李某用付某的手机给付某的父母打电话称,“付某在我手上,若要儿子平安无事,赶快打50万到我卡上!”并将付某在外地宾馆的照片发给付某父母,第二天下午付某父母将10万元汇入李某账户,李某得钱后称家中有急事遂离付某而逃逸,后付某自己回家。请问对李某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A.非法拘禁罪

B.绑架罪

C.敲诈勒索罪

D.诈骗罪


参考答案:C

第3题:

某国有企业总经理李某经人介绍,结识某旅行社副经理刘某。后李某因经济问题被停职,在检察机关立案期间,李某在刘某帮助下以观光为名出境。李某、刘某共同构成叛逃错误。

A.对

B.错


正确答案:B

第4题:

根据著作权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种行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

  • A、教师张某在教学课件中为了说明某一问题,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某篇论文
  • B、王某为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引用他人未发表的作品
  • C、某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使用李某拍摄的并未发表过的照片
  • D、甲刊物转载赵某在乙刊物上发表且声明不得转载的一篇论文

正确答案:A

第5题:

下列行为不适用我国刑法的是:

A.我国远洋货轮停靠在泰国港口,船上厨师泰国人甲杀了泰国人乙
B.我国公民李某在美国留学期间,因故意伤害致人重伤被判入狱,在美国服刑两年后被遣送回国
C.我国公民甲在巴西赌博输光了钱,在街头抢劫路人乙时被当场抓获
D.某国驻我国公使在上海与我国公民发生争执,将我国公民甲打成重伤

答案:D
解析:
《刑法》第六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故泰国人在我国轮船上杀人适用我国刑法,A项说法正确。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第十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本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故BC项说法正确。第十一条: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故外国公使打伤我国公民通过外交途径解决,不适用我国刑法,因此选择D项。

第6题:

工程师王某发表了一篇论文,其中部分数据和有关分析内容被李某未加注明的引入了自己所著的书中。王某发现后,将李某告上法庭。此案的法律关系的客体是( )。

A.李某

B.李某所著的书

C.李某的剽窃行为

D.部分数据和有关分析内容


正确答案:BCD

第7题:

在某国家赔偿诉讼中,受害的公民李某突然死亡。那么,()有权要求赔偿。

A.李某的姑母

B.李某所在的工作单位

C.李某的养子

D.李某的父亲


参考答案:CD

第8题:

张某在旅游期间,由于与同室李某发生了口角之争,要求住单问客房,则因其换房增加的额外费用应由( )承担。

A、李某

B、张某

C、导游

D、张某和李某相应


正确答案:B

第9题: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不适用我国刑法的是()。

A外国公民在我国领海内故意杀人

B外国公民从某国购买枪支到我国贩卖

C外国公民在停泊于美国港口的我国船舶内故意杀人

D某国外交人员在其驻我国大使馆内盗窃


D

第10题:

李某自学英语多年,经常做笔译练习。李某同事赵某常在报刊上发表一些文章。李某为了提高翻译水平,常将见到的文章顺手拿过来做翻译练习。一次李某将赵某在报纸上发表的一篇文章进行翻译。赵某见到李某翻译自己的文章,便提出李某这样做未经自己许可,是侵犯自己的著作权。李某辩称:自己只是做翻译练习,并不打算发表,但赵某坚持认为李某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并要求李某今后不得再翻译自己的作品。双方为此发生争执。李某是否侵犯了赵某的著作权?为什么?


正确答案: 李某没有侵犯赵某的著作权。
赵某对自己撰写的文章依《著作权法》第2条,第9条,第11条享有著作权。一般情况下,未经著作权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其作品。但是《著作权法》为了有利于文化传播,对著作权人的权利作了一些限制,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合理使用制度。其中一项规定,“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的,属于合理使用。结合本案来看,法律规定的3个条件李某都符合。其一,必须是为了个人目的学习、研究或者欣赏,而非单位、集体或多人的使用目的,李某为提高自己的翻译水平而使用赵某的文章属于此类;其二,必须是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否则,即使是为了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目的也属侵权,赵某的文章刊登在报纸上属已发表作品,李某用来练习符合规定;其三,必须尊重著作权人除使用、获得报酬外的其他权利,李某只是利用赵某的文章做翻译练习,无发表的打算,也未擅自行使其他权利,符合这一条件。所以,李某并未侵犯赵某的著作权。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