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委托乙企业生产木制一次性筷子。甲企业提供的主要原材料实际成

题目

甲企业委托乙企业生产木制一次性筷子。甲企业提供的主要原材料实际成本为12万元,支付的不含税加工费为1万元。乙企业代垫辅料的不含税金额为0.87万元。木制一次性筷子的消费税税率为5%,乙企业代收代缴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为()。

  • A、12.63万元
  • B、13.55万元
  • C、13.68万元
  • D、14.6万元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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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企业发出实际成本为100万元的原材料,委托乙企业加工成半成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甲企业和乙企业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甲企业根据已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向其支付加工费4万元和增值税税额0.68万元,另支付消费税16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甲企业收回该批半成品的入账价值为(104)万元。


正确答案:
104)

第2题:

企业甲与企业乙签订合同,为其提供原材料供应。企业乙若担心企业甲因不能如期提供原材料而给自己的生产造成损失,可以要求企业甲向银行申请( )。

A.客户授信额度

B.开立信贷证明

C.借款保函

D.履约保函


正确答案:D
解析:履约保函是对保函申请人诚信、善意、及时履行基础交易中约定义务的保证。

第3题:

第 6 题 甲企业受乙企业委托,为乙企业保管一批原材料。后甲企业未经乙企业同意,私自用该原材料换取丙企业的一台设备。甲企业被债权人申请破产并被人民法院受理后,乙企业发现该原材料已被丙企业运走并用于生产,甲企业尚未将交换的设备运回。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乙企业只能以原材料的直接损失额为限申报债权

B.乙企业可以要求丙企业赔偿损失

C.乙企业可以要求取回被交换的设备

D.乙企业可以要求管理人按原材料的价值赔偿损失


正确答案:C
本题考核取回权。原物已经灭失,取回权消灭,财产权利人只能以物价即直接损失额为限申报债权,但可构成代位权的除外。本题中交换的设备是原材料的代位物,乙企业可以行使代位权。

第4题:

甲企业受托分别为乙、丙企业各加工一批产品;与乙企业签订合同,原材料金额50万元由乙企业提供,甲企业向乙企业收取加工费10万元;与丙企业签订合同,注明原材料金额40万元,加工费12万元,原材料由甲企业提供。上述业务甲企业应缴纳印花税( )元。

A.120

B.200

C.230

D.320


正确答案:C
甲企业应缴纳印花税=10×0.5‰×10000+40×0.3‰×10000+12×0.5%0×10000=230(元)

第5题:

甲企业发出实际成本为140万元的原材料。委托乙企业加工成半成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甲企业和乙企业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甲企业根据乙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向其支付加工费4万元和增值税0.68万元.另支付消费税16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甲企业收回该批半成品的人账价值为( )万元。(2007年)

A.144

B.144.68

C.160

D.160.68


正确答案:A
本题考核的是存货成本的核算。由于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所以消费税不计入收回的委托加工物资成本。收回该批半成品的人账价值应是140+4=144(万元)。

第6题:

甲企业受托分别为乙、丙企业各加工一批产品:与乙企业签订合同,原材料金额50万元由乙企业提供,甲企业向乙企业收取加工费30万元;与丙企业签订合同,原材料金额40万元由甲企业提供,丙企业只向甲企业支付加工费10万元。该加工业务甲企业应缴纳印花税( )元。

A.120

B.200

C.320

D.4000


正确答案:C

第7题:

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加工一批应税消费品,甲企业为乙企业提供原材料等,实际成本为7000元,支付乙企业加工费2000元,其中包括乙企业代垫的辅助材料500元。已知适用消费税税率为10%,同时该应税消费品在受托方无同类产品销售价格。计算乙企业代扣代缴的消费税税额。


参考答案:组成计税价格=(7000+2000)÷(1-10%)=10000(元)
代扣代缴的消费税=10000×10%=1000(元)

第8题:

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加工应税消费品,是指( )。

A.甲发料,乙加工

B.甲委托乙购买原材料,由乙加工

C.甲发订单,乙按甲的要求加工

D.甲先将资金划给乙。乙以甲的名义购料并加工


正确答案:A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必须是委托方(甲)提供原料,受托方(乙)只提供加工劳务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第9题:

甲企业受乙企业委托,为乙企业保管一批原材料。后甲企业未经乙企业同意,私自用该原材料换取丙企业的一台设备。甲企业被债权人申请破产并被人民法院受理后,乙企业发现该原材料已被丙企业运走并用于生产,甲企业尚未将交换的设备运回。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乙企业只能以原材料的直接损失额为限申报债权

B.乙企业可以要求丙企业赔偿损失

C.乙企业可以要求取回被交换的设备

D.乙企业可以要求管理人按原材料的价值赔偿损失


正确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取回权。原物已经灭失,取回权消灭,财产权利人只能以物价即直接损失额为限申报债权,但可构成代位权的除外。本题中交换的设备是原材料的代位物,乙企业可以行使代位权。

第10题: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5月外购一批原木,取得生产者开具普通发票注明价款50万元;将该批原木运往乙企业委托其加工木制一次性筷子,取得税务局代开的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费1万元、税额0.03万元,支付不含税委托加工费5万元。假定乙企业无同类产品对外销售,木制一次性筷子消费税税率为5%。乙企业当月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 )万元。

A.2.62
B.2.67
C.2.89
D.2.68

答案:D
解析:
木制一次性筷子从价计征消费税,委托加工环节,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其中,组价=(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甲企业购入原木应按10%计算抵扣进项税,90%计入材料成本。支付的运费1万元应计入材料成本中。乙企业当月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50×90% +1+5)÷(1-5%)×5%=2.6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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