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第2题:
第3题: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下列关于工程决算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承包方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的约定期限内提交竣工结算文件
B.发包方应当在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的约定期限内予以答复。逾期未答复的,竣 工结算文件视为已被认可
C.发包方对竣工结算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答复期内向承包方提出,并可以在提 出之日起的约定期限内与承包方协商
D.承包双方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出具的竣工结算审核意见仍有异议的,在接到该审 核意见后的45日内可以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
第4题:
依据《司法解释》第20条规定的内容,如果当事人仅仅约定了竣工结算的期限,而没有约定“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如何处理?“不予答复”又当如何理解?
第5题:
《司法解释》第二十条中:“发包人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不予答复的含义是什么?是否发包人提出异议,如竣工结算文件不齐备,竣工图与实际施工不符,都视为已答复,还是一定要确认工程造价才算答复?
第6题:
第7题:
第8题: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发承包双方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竣工结算。竣工结算的每一步骤的时限,均应该在合同中约定。如果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可认为其约定期限均为()日。
A、7
B、14
C、21
D、28
第9题:
合同约定:甲方无正当理由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后30天内不办理结算,从第31天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计划外贷款的利率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请问:如果甲方在收到乙方的竣工结算报告后30天内不办理结算,该约定是否可以视为甲方认可乙方提交的竣工结算?能否适用《司法解释》第二十条的规定?
第10题:
按照《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规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后,在规定或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对结算报告及资料没有提出意见,则视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