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简述我国刑法中数罪并罚的原则。
我国刑法中数罪并罚的原则是混合原则即以限制加重为主,兼采吸收和并科原则.
(1)数刑中有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采用吸收原则.
(2)数刑中有判处有期徒刑、拘役和管制刑的,采取限制加重原则.
(3)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2题:
简述我国刑法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
我国刑法把刑事责任年龄大致划分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以及减轻刑事责任年龄四个年龄阶段:
一、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不满14周岁是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对于该年龄阶段的人实施的危害社会行为,一概不追究刑事责任。
二、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是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该年龄阶段的人已经具备了一定的辨别大是大非和控制自己重大行为的能力,法律要求他们对自己实施的严重危害行为的8种故意犯罪行为,即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负刑事责任。
三、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已满16周岁是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四、减轻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对不满16周岁的实施危害社会行为而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责令家长或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对于已满75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第3题:
按我国刑法规定,数罪中有一罪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在数罪并罚时应采取限制加重原则。
第4题:
试论我国刑法规定中的数罪并罚制度。
第5题:
简述我国刑法关于溯及力的规定。
概念:刑法的溯及力是指刑法生效后,对于其生效以前未经审判或者判决尚未确定的行为是否适用的问题。对于刑法的溯及力各国采取不同的原则,我国采取的是从旧兼从轻原则。
我国现行《刑法》12条对刑法溯及力作了规定,根据这一规定,对于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97年10月1日修订刑法生效前实施的行为,应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当时刑法不认为是犯罪,现行刑法认为是犯罪的,只能适用修订前的刑法,现行刑法不具有溯及力。
2、当时的刑法认为是犯罪,但现行刑法不认为是犯罪的,只有这种行为未经审判或者判决尚未确定,则应适用现行刑法,现行刑法具有溯及力。
3、当时的刑法和现行的刑法都认为是犯罪,并且安装现行《刑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原则上按当时的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4、如果根据当时的刑法已经做出生效的判决,该判决继续有效。
第6题:
我国刑法采取的数罪并罚原则是______。
A.并罚原则
B.吸收原则
C.限制加重原则
D.折中原则
第7题:
简述我国刑法关于数罪并罚原则的规定。
数罪并罚的原则的概念;是指对一人犯数罪合并处罚所依据的规则。我国刑法确立了以限制加重原则为主,以吸收原则和并科原则为补充的折中原则,其具体内容为:
1、判决宣告的数个主刑为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采取限制加重原则并罚。
2、判决宣告的数个主刑中有一个或者数个是死刑或者无期徒刑的,采用吸收原则并罚,只执行一个死刑或者无期徒刑,不再执行其他刑罚。
3、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一般采用并科原则,附加刑仍须执行修八后的刑法69条规定,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第8题:
简述我国数罪并罚的原则。
我国刑法典第六十九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数罪中有一个被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的,采用吸收原则,只执行一个死刑或无期徒刑数罪都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采用限制加重原则,在最高刑以上总和刑以下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判处附加刑的,采用并科原则,分别执行。
第9题:
根据刑法理论,牵连犯( )。
A.只能属于一罪,按从一重处断原则论处
B.都属于数罪,按数罪并罚原则处理
C.除刑法有数罪并罚的规定外,其余的按从一重处断原则论处
D.除刑法有从一重处断的规定外,其余的按数罪并罚原则处理
第1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