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专利局认定专利申请人是甲研究所而不是王某和乙厂的理由是(  )。A王某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B王某完成发明主要利用了甲研究所的物质技术条件C乙厂研制的该产品是王某调动工作后一年内作出的,所以不能获得专利申请权D王某与甲研究所就专利申请权没有达成协议

题目
多选题
专利局认定专利申请人是甲研究所而不是王某和乙厂的理由是(  )。
A

王某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

B

王某完成发明主要利用了甲研究所的物质技术条件

C

乙厂研制的该产品是王某调动工作后一年内作出的,所以不能获得专利申请权

D

王某与甲研究所就专利申请权没有达成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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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某研究所的研究员王某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了一项发明,之前王某与研究所就该项发明有一份协议,约定了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王某。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以下关于该项发明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属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研究所

B.专利申请权归研究所,专利权归王某

C.专利申请权利专利权归王某

D.专利申请权归王某,专利权归研究所


正确答案:C
解析: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2题:

(五)

王某在甲研究所长期从事饮水处理技术及其设备的研制工作。2000年7月,王某利用研究所有关图纸、资料,独自设计了一种饮水净化机。2001年10月,王某辞职到乙矿泉设备厂工作,同年11月乙矿泉设备厂利用王某带来的技术试制成功该饮水设备,并少量投入生产。2002年6月,甲研究所就“矿泉水制造方法及其装置”向专利局申请专利,专利局认定专利申请人是甲研究所,对此,王某和乙厂提出异议。

请回答以下问题:

专利局认定专利申请人是甲研究所而不是王某和乙厂的理由是( )。

A.王某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

B.王某完成发明主要利用了甲研究所的物质技术条件

C.乙厂研制的该产品是王某调动工作后一年内作出的,所以不能获得专利申请权

D.王某与甲研究所就专利申请权没有达成协议


正确答案:ABC
 ABC。解析:《专利法》第6条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第3题:

某科研所的研究员王某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了一项发明,之前王某与科研所就该发明订有一份协议,约定了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王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规定,以下关于该发明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属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科研所

B.专利申请权归科研所,专利权归王某

C.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王某

D.专利申请权归王某,专利权归科研所


正确答案:C
解析: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协议约定了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属的,从其约定。

第4题:

工程师王某在甲公司的职责是研发电脑鼠标。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王某利用业余时间研发的新鼠标的专利申请权属于甲公司
B:如王某没有利用甲公司物质技术条件研发出新鼠标,其专利申请权属于王某
C:王某主要利用了单位物质技术条件研发出新型手机,其专利申请权属于王某
D:如王某辞职后到乙公司研发出新鼠标,其专利申请权均属于乙公司

答案:B,C,D
解析:
【考点】专利权权属及保护【详解】《专利法》第6条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2条规定,“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是指:(一)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二)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三)退休、调离原单位后或者劳动、人事关系终止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本单位,包括临时工作单位;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是指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在A选项中,王某虽利用业余时间研发新鼠标,但王某在公司的职责就是研发鼠标,属于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应为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权属于甲公司。所以,A选项正确,不选。B选项的道理同A,虽然王某没有利用甲公司物质技术条件研发出新鼠标,但研发鼠标仍是其职责,是执行甲公司的任务,在本职工作中完成研发,因此专利申请权仍属于甲公司。所以B选项错误。在C选项中,只要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均为职务发明创造,该新型手机的专利申请权也属于甲公司。所以,C选项错误。在D选项中,若王某在辞职后的1年内研发出新鼠标,其专利申请权仍属于甲公司,选项中并未交代时间界限,所以,D选项错误。综上,本题答案为BCD。【陷阱】本题区分是否是职务发明的两个关键:一是是否属于职责范围内,二是是否利用了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虽然A项是业余时间,但仍属于其职责范围内,C项虽然是职责范围外,但是主要利用了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以二者都属于职务发明。

第5题:

甲研究所根据与乙公司签订的委托开发合同,完成一项发明。合同没有对专利权的归属作出规定。现甲研究所单独向专利局提出了专利申请,而乙公司未经甲研究所同意便已开始使用这项发明。双方均对他方表示异议。问:

(1)专利申请权应当归准享有?

(2)乙公司是否有权不经甲研究所的许可而实施该项专利?


正确答案:
答案要点:(1)专利申请权应当归甲研究所单独享有。
(2)乙公司有权实施该项专利,而无须取得甲研究所的许可。
[解题指导] 本题涉及《专利法》和《合同法》规定的委托开发合同制度。依《专利法》规定,委托合同没有约定的,发明人有专利申请权。依《合同法》规定,委托人可以免费实施。

第6题:

甲公司委托乙研究所开发一项技术,乙研究 所指派工程师王某进行研究,并最终完成一项研究 成果。因对专利申请权的归属未约定,且双方无法 达成补充协议,为此引起纠纷。此项专利申请权应 ( )。 A.由甲公司享有 B.由乙研究所享有 C.由王某享有 D.由甲公司与乙研究所共同享有


正确答案:B
本题考点是委托开发合同。(1)专利申请权之归属,有约定,从约定。(2)无约定,归受托人(研发人),专利申请批准后,受托人为专利权人。(3)委托人享有如下权利:①专利权取得后,免费实施该专利;②研发人转让专利申请权时,委托人有权优先受让。特别注意:委托人优先受让的对象限于专利申请权而不包括专利权本身。因此本题选B。

第7题:

中国学者王某在法国完成一项产品发明。2008年12月3日,王某在我国某学术研讨会上介绍了他的这项发明成果。2009年5月5日,王某以这项成果在法国提出专利申请。2009年6月16日,出席过研讨会的某研究所工程师张某,将这项成果作为他自己的非职务发明,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2010年4月28日,王某又以同一成果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同时提出要求优先权的书面声明,并提交了有关文件。下列说法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

A.张某申请在先,按照先申请原则,享有专利申请权

B.王某享有外国优先权,故专利申请应属王某

C.王某是中国人,不应享有外国优先权,但张某不是真正的发明人,故专利申请权应属王某

D.王某的发明已丧失新颖性,应驳回双方的申请


正确答案:ACD
解析:本题考核专利权的取得。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本题中,申请人王某自发明在法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可以享有优先权。

第8题:

王某与李某分别从事同样的发明创造,李某于2001年7月1日完成该发明,王某于同年11月1日完成该发明,李某于2002年3月5日9时向专利局提出发明专利申请,王某于同年3月5日9点30分向专利局提出发明专利申请,专利申请人应该是谁()

A.王某

B.李某

C.王某和李某共有

D.王某和李某双方自行协商,确定申请人


参考答案:D

第9题:

某研究所工作人员甲在工作之余自行完成了一项发明,但其利用的主要物质条件来源于其所在的研究所,该发明( )。

A.属于非职务发明,专利申请权属于甲

B.属于职务发明,专利申请权属于甲

C.属于职务发明,专利申请权属于某研究所

D.属于非职务发明,专利申请权属于某研究所


正确答案:C
答案:C.
【答案解析】职务发明创造,是指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本题中该工作人员虽然是工作之余完成的发明,但由于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所以属于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发明人或设计人享有署名权和获得奖金、报酬的权利。

第10题:

工程师王某在甲公司的职责是研发电脑鼠标。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2012年)( )

A.王某利用业余时间研发的新鼠标的专利申请权属于甲公司
B.如王某没有利用甲公司物质技术条件研发出新鼠标,其专利申请权属于王某
C.王某主要利用了单位物质技术条件研发出新型手机,其专利申请权属于王某
D.如王某辞职后到乙公司研发出新鼠标,其专利申请权均属于乙公司

答案:B,C,D
解析:
本题考查职务发明。 《专利法》第6条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2条规定:“《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是指:(一)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二)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三)退休、调离原单位后或者劳动、人事关系终止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本单位,包括临时工作单位;《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指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
A项中尽管是利用业余时间研发的新鼠标,但研发电脑鼠标属于王某的工作任务,因此应该属于职务发明,专利申请权应该属于单位,故A项正确。
B项中即使王某没有利用甲公司物质技术条件研发出新鼠标,但是仍属于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应为职务发明,专利申请权还是属于单位而不是个人,故B项错误。
C项中王某主要利用了单位物质技术条件研发出新型手机,还是属于职务发明,专利申请权还是应该属于单位而非个人,故C项错误。
D项中如王某辞职后到乙公司研发出新鼠标发生在离职后一年内,该新鼠标还是属于原单位的职务发明,专利申请权应该属于原单位甲公司而非新单位乙公司,故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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