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天津事业单位真题及答案解析

某日晚甲单独一人入室盗窃被房主丙发现,丙欲抓甲而追甲至附近的马路上,甲向丙腹部猛踢 一脚,但丙极力揪住甲不松手。恰好甲的老乡乙经过现场,看到此情此景并接受甲的援助请求,也向 丙的腹部猛踢一脚,然后两人逃跑。后丙因脾脏破裂流血过多而死亡,但不能查明谁的行为导致其脾 脏破裂。此案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 甲乙构成抢劫罪共犯,但仅由甲对丙的死亡承担加重的刑事责任

B.甲乙构成抢劫罪共犯,但因无法查明谁的行为导致丙死亡,故二人均不对丙的死亡承担加重 的刑事责任

C.甲乙构成抢劫罪共犯,二人均对丙的死亡承担结果加重的刑事责任

D.甲乙构成抢劫罪共犯,但仅由乙对丙的死亡承担加重的刑事责任


参考答案:C


关于共同犯罪的说法,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甲和乙合谋一起去盗窃,甲在外面望风,乙扒窗进入丙的家中盗窃,由于丙有事中途返回,甲发现丙时已经来不及通知乙,于是单独逃跑。丙将乙堵在家中,为了脱身,乙将丙推到在地,转身夺门逃跑。甲和乙构成抢劫罪的共同犯罪。

B.甲和乙合谋当天晚上一起去杀害共同的仇人丙,但甲由于害怕当晚没有前往丙家,乙单独一人前往杀死了丙。由于甲没有前往现场,因而不构和乙成故意杀人罪的共同犯罪。

C.甲打电话给乙,说其最近要杀一个仇人,得手后想到乙那躲一阵子,乙表示同意。乙事后果真按照承诺对故意杀人后的甲提供住所供其躲藏。甲构成故意杀人罪,乙构成窝藏罪,不能以共同犯罪论处。

D.某公司司机甲违章驾驶,将行人乙撞倒,向公司经理丙汇报后,丙指使甲逃逸,致使乙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甲和丙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共犯。


正确答案:ABC


甲乙离婚后,9岁的丙随父亲甲生活。甲因外出经商,委托好友丁代为看护,但并未约定如丙造成损害的,应如何承担责任。一日丁酒醉,丙偷跑出玩耍,损坏小卖店电视一台,此责任应由谁承担?( )

A、甲承担

B、乙承担

C、甲与丁共同承担

D、甲、乙、丁共同承担


参考答案:C


甲为了抢劫乙的机动车,用刀将乙刺成重伤。甲的朋友丙刚好路过此地,甲向丙告知了事情的经过,并让丙协助其将乙的机动车开走,丙照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二人的行为不构成共同犯罪

B.二人的行为构成抢劫罪的共犯

C.二人对乙重伤的结果都要承担刑事责任

D.甲的行为成立抢劫罪,丙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B
8.答案: B 考点:抢劫罪的事中共犯讲解:所谓事中的共犯是指,先行为人已实施一部分实行行为,后行为人以共同犯罪的意思参与实行或者提供帮助,后行为人就其参与后的行为与先行为人构成共同犯罪,但后行为人对其参与之前的先行为人造成的结果并不承担责任。本题中,甲与丙构成抢劫罪的共同犯罪,但丙不对故意伤害行为承担刑事责任,只有甲对乙的伤害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甲、乙、丙三人共谋要给丁一点教训,揍丁一顿。到丁家后,丙在门外放风,甲、乙进屋教训丁,结果将丁当场打死,对此案应定 ( )。

A.甲、乙、丙共同犯有故意伤害罪

B.甲、乙、丙共同犯有故意杀人罪

C.甲、乙犯有故意杀人罪 ,丙犯有故意伤害罪

D.甲、乙犯有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丙犯有故意伤害罪


正确答案:C


一、运动”是一切物质的( )指出下述错误的观点( )践可以检验现存的一切认识的真理性。)品是( )来交换的劳动产品 )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要消灭贫穷”这个判断( )经济建设这一手我们搞的相当有成绩,形势喜人,这是我们国家的成功。但风气如果坏下去,经济搞成功又有什么意义?会在另一方面变质反过来影响整个经济变质,发展下去会形成贪污、盗窃、贿赂横行的世界。这段话强调了()权分立”制度10.要反对霸权主义,维护世界和平。国与国之间的纠纷和争端()因害怕事情败露承担刑事责任而没敢去,当夜甲乙放火烧死了丁及其家人。丙的行为属于()列案件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有()企业不服并申请行政复议,其复议机关应是().二青年上山游玩,为寻求刺激甲提议将一圆木滚下山,乙表示同意,于是两人共同将此圆木从山上扔下,不料正好砸伤山下的路人丙。此事应由谁承担民事责任。、法规定,犯有故意杀人、抢劫、放火、投毒等罪行的罪犯,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最低年龄为已满()。岁岁岁政复议应在收到复议申请书之日起()内作出复议决定。用具有代表性的、倾向性的事实教育干部和群众,通过表扬、批评、倡导或强调唤起人们的警觉与注意,阐明自己的观点和意图,指导和推动工作的公文是( )。. 通报 C. 通告 D. 确的一项是( )。括起来就是:转变职能、( )、精兵简政、提高效率。. 理顺关系 C. 简化程序 多出门的弊端必须贯彻( )。.)。.隆技术发展很快。英、美科技界一些认识提出“克隆”人的主张,遭到联合国在内的各国反对,因为这样做会违背()。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核心在坚持( )。 )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界观、价值观 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要以艰苦奋斗为荣,以( )为耻。现两岸和平统一的基础和前提是( ) 。A.“一个中国”原则 三通”四运动的直接导火线是( ) 。黎和会 ” 12 月 17 日至 25 日,中共中央在 ( )召开的政治局会议

下列情形中,不成立共同犯罪,对行为人分别处理的有:( )

A.甲乙在楼顶施工,施工完后有很多建筑垃圾,两人不愿意收拾,于是将砖头装入水泥袋中,共同抬着扔下楼,正好工友从楼内走出,被砸死

B.甲要杀丙,乙悄悄将房门锁上,致使丙无法逃脱而被甲放火烧死,甲对此并不知情

C.甲教唆乙去盗窃,乙实施盗窃同时将被害人强奸

D.甲乙系网友,甲向乙发信邀请乙一块实施犯罪,乙没有回复


正确答案:AB
【考点】共同犯罪的特征与认定
【解析】A这种情况属于共同过失犯罪,我国刑法认为共同过失犯罪不成立共同犯罪,分别处理:B这种情况属于片面共犯,一般认为不成立共同犯罪,分别处理;C这种情况下属于共同犯罪中的实行过限。对此,一分为二地处理:原来谋划的犯罪范围内两人成立共同犯罪,对于过限的行为仅由乙来承担刑事责任,因此,并非绝对地分别处理;D这种情况属于犯意表示,不成立犯罪,谈不上分别处理的问题。


甲、乙共谋杀死丙,两人同时开枪向丙射击。甲乙都没有击中目标,但乙将丙身边的小孩打死。关于本案,说法正确的是:( )

A.二人成立故意杀人未遂的共同犯罪

B.乙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与过失致人死亡罪,并实行数罪并罚

C.乙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

D.二人对小孩死亡的结果都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AC
【考点】共同犯罪;罪数
【解析】甲、乙二人具有共同的杀人故意,但没有造成丙的死亡,所以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的共犯。故A正确。乙另造成了小孩死亡的结果,根据法定符合说,乙以杀人故意杀丙却致小孩死亡.小孩与丙属同一犯罪构成直接以故意杀人罪(既遂)定罪处罚,故C正确。甲乙在故意杀人罪(未遂)范围内成立共犯,分别处罚,对甲定故意杀人罪(未遂),对乙定故意杀人罪(既遂)。


甲、乙二青年上山游玩,为寻求刺激甲提议将一圆木滚下山,乙表示同意,于是两人共同将此圆木从山上扔下,不料正好砸伤山下的路人丙。此事应由()承担民事责任。

A.甲

B.乙

C.甲、乙

D.甲、乙、丙


【答案】C。解析:《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上述案例中甲乙二人共同故意实施侵害,路人丙对于损害的发生并没有过错,所以由甲乙二人承担民事责任,丙不承担。


小甲和小乙同为6岁。某日放学后,两人觉得无聊,便相约到山上采摘野果子。由于山比较陡峭且碎石特别多,两人上山时每踩一步都踩下不少碎石滚下山去。农民丙刚好在山下的田里耕种,被从山上滚下来的石头砸伤,花去医疗费5000元。请问,5000元由谁承担?( )

A.小甲之监护人承担

B.小乙的监护人承担

C.小甲的监护人与小乙的监护人共同承担

D.由于小甲与小乙都是未成年人,应由丙自己承担


正确答案:C
C。解析:本题考查共同侵权。《侵权责任法》第1 1条规定: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小甲和小乙的行为均可能造成农民的受伤。由于两人均为成年,由其监护人来共同承担。故选C。


公民甲想与妻子乙离婚,但乙不同意,甲决定杀害乙。在乙生日那天,甲将一包毒药拌在了乙最喜欢吃的菜里。不料乙的朋友丙来到他们家里为乙庆祝生日,并先吃了拌有毒药的菜,甲见丙吃那盘菜也很着急,但是怕事情败露而没有阻止丙,最后导致丙中毒死亡。甲的行为( )。A.构成故意杀人罪 B.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C.构成投毒罪D.算比较严重的违法行为,但未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A
根据《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罪的构成,由于行为人非法作为或者非法不作为,直接剥夺他人生命的结果;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他人死亡,并且希望或者放任死亡结果发生。故选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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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题 甲与乙共谋次日共同杀丙,但次日甲因腹泻未能前往犯罪地点,乙独自一人杀死丙。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甲与乙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犯 B.甲与乙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犯 C.甲承担故意杀人预备的刑事责任,乙承担故意杀人既遂的刑事责任 D.甲与乙均承担故意杀人既遂的刑事责任答案:A,D解析:。甲乙这种行为在刑法理论上称为共谋共同正犯,即共同犯罪的行为人之间仅有共同共谋行为,没有共同实行行为的共犯。甲乙共谋次日共同杀丙的行为巳经超出了犯意表示的阶段,属于共同的犯罪预备行为。我国刑法处罚预备犯,因此甲乙巳经构成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各行为人的犯罪行为都是共同犯罪的一部分,隶属于共同犯罪这个整体。既然甲乙的犯罪行为是一个整体,那么就不存在甲的犯罪行为处于预备形态,乙的犯罪 行为处于既遂形态的可能,而且甲虽然因为腹泻没能前往犯罪地点,但其并未阻止乙的犯罪行为,因此二人共同构成故意杀人罪,并均须为杀人既遂的犯罪结果负责,均应承担杀人既遂的刑事责任。

考题 甲与乙共谋次日共同杀丙并已事先踩点,但次日甲因腹泻未能前往犯罪地点,乙独自一人杀死丙。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甲与乙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犯B、甲承担故意杀人预备的刑事责任C、乙承担故意杀人既遂的刑事责任D、甲不承担故意杀人既遂的刑事责任正确答案:A

考题 甲与乙离婚后,9岁的丙随父亲甲生活。甲因外出经商,委托好友丁代为看护。一日丁让丙喝酒,不料丙酒醉,乘酒劲损坏小卖店电视一台。此责任应由谁承担?( )A.甲承担B.丁承担C.甲承担民事责任,丁承担连带责任D.甲、乙、丁共同承担正确答案:C本题涉及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责任承担以及监护职责的委托问题。本题中,丙随甲生活,丙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应由甲承担,因甲与乙离婚,只有在甲承担有困难的情况下,才可要求乙承担。题目中未交代承担有困难,故乙不承担丙侵权的责任。又因甲将监护职责委托给丁,丁在监护上存在过错,应负连带责任。故本题答案为C。

考题 甲乙二人绑架丙,丙家人交付20万元赎金。甲为灭口执意要杀掉丙,乙认为丙家人已交赎金,杀之不义,坚决反对。在甲动手杀丙时,乙与丙联手将甲杀死。乙丙杀死甲的行为属于()A、正当防卫B、防卫过当C、故意杀人罪D、紧急避险正确答案:A

考题 甲乙分别在山上伐木,为图方便,各自将伐下的原木从山上滚下,不料其中一根木头砸伤了山下的行人丙,且无法确定是谁推下的这根木头,丙的损害应由()A、甲乙承担按份责任B、甲乙承担连带责任C、甲乙丙分担D、丙自己承担正确答案:B

考题 甲因邻居丁曾接揭发他的犯罪行为,一直对丁心存不满,决心寻找机会将丁杀死,但考虑到自己出面行动不方便,就找来乙和丙,商定自己拿出2万余元请他们将丁杀死。于是乙和丙鞋带凶器来到丁所住的某市郊区,在将要下手实施杀害行为的时候,丁苦苦哀求,并拿出25000元给他们,要求放过自己,乙、丙就答应了,带着钱扬长而去。甲、乙、丙三人的行为性质应如何认识?(  ) A.甲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 B.乙和丙不构成杀人罪的中止 C.乙和丙成立抢劫罪的既遂 D.甲、乙、丙构成故意杀人罪共犯答案:A,D解析:解析:本案中甲、乙、丙三人成立故意杀人罪的共犯,甲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未遂。乙和丙构成故意杀人罪的中止,并不成立抢劫罪,A、D正确。在共同犯罪中,部分共同犯罪人自动放弃犯罪且具备有效性的,单独成立犯罪中止,但其效力不及于其他共犯人。本题中,乙、丙的中止对甲来说是因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使犯罪未得逞。

考题 甲、乙为劫取财物将丙杀死,当场取得丙随身携带的现金2000余元,甲、乙从丙携带的名片上得知丙是某公司总经理,于是按照名片上的电话给丙的家人打电话,声称丙已被绑架,交钱放人,否则杀死丙。丙的家人立即报警,甲、乙被抓获。对于本案应如何处理?(  ) A.以抢劫罪和绑架罪并罚 B.以故意杀人罪、盗窃罪和绑架罪并罚 C.以抢劫罪和敲诈勒索罪并罚 D.p1故意杀人罪、侵占罪和敲诈勒索罪并罚答案:C解析:解析:为了抢劫而故意杀人的,故意杀人行为是抢劫的行为方式,应认定为抢劫罪一罪;绑架罪要求必须真实地绑架被害人,由于此时丙已死,甲、乙未实际绑架被害人而捏造被害人被绑架的虚假信息敲诈他人,故构成敲诈勒索罪。前罪和后罪应数罪并罚。

考题 甲、乙因做生意共同与丙产生较大矛盾。乙心里暗藏杀死丙之意,但其未告诉甲。某日,甲、乙二人约定共同去丙住处教训丙。甲、乙二人到丙家后,同时对丙进行殴打,致丙死亡。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甲、乙均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属于共同犯罪B、甲、乙均成立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属于共同犯罪C、甲成立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乙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不属于共同犯罪D、甲成立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乙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在故意伤害范围内成立共同故意正确答案:A,B,C

考题 甲与乙共谋次日共同杀害丙,但次日甲因腹泻未能前往犯罪地点,乙独自一人杀害了丙。关于此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甲与乙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犯B、甲为丙的死亡承担责任C、甲承担故意杀人预备的刑事责任,乙承担故意杀人既遂的刑事责任D、甲与乙均承担故意杀人既遂的刑事责任正确答案:A,D

考题 共用题干 甲乙共谋教训其共同的仇人丙。由于乙对丙有夺妻之恨,暗藏杀丙之心,但未将此意告诉甲。某日,甲、乙二人共同去丙处。为确保万无一失,甲、乙以入室盗窃为由邀请不知情的丁在楼下望风。进入丙的房间后,甲、乙同时对丙拳打脚踢,致丙受伤死亡。甲、乙二人旋即逃离现场。在逃离现场前甲在乙不知情的情况下从丙家的箱子里拿走人民币5万元。出门后,甲背着乙向丁谎称从丙家窃取现金3万元,分给丁1万元,然后一起潜逃。潜逃期间,甲窃得一张信用卡,向乙谎称该卡是从街上捡的,让乙到银行柜台取出了信用卡中的3万元现金。犯罪所得财物挥霍一空后,丁因生活无着,向公安机关投案,交待了自己和甲共同盗窃的事实,但隐瞒了事后知道的甲、乙致丙死亡的事实。请回答96~100题。就被害人丙的死亡而言,下列对甲、乙所应成立犯罪的何种判断是错误的?A:甲、乙均成立故意杀人(既遂)罪,属于共同犯罪B:甲、乙均成立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属于共同犯罪C:甲成立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乙成立故意杀人(既遂)罪,不属于共同犯罪D:甲成立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乙成立故意杀人(既遂)罪,在故意伤害罪的范围内成立共同犯罪答案:A,B,C解析:本案中甲、乙二人共谋“教训”丙,甲只有伤害的故意,而乙却暗藏杀心,根据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甲成立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乙成立故意杀人(既遂)罪,在故意伤害罪的范围内成立共同犯罪。根据共犯理论中的实行过限也能得出相同的答案。故选项ABC判断是错误的,为本题应选答案。丁主观上只有对丙实施盗窃的主观故意,没有伤害、杀害丙的故意或者过失。丁也没有参与甲、乙伤害丙的犯罪过程当中。因此丁只能在盗窃罪的范围内才能构成共犯,而对于丙的死亡这一情节,丁属于被诱骗而实施了望风这一行为。根据主客观相统一原则丁对丙的死亡不承担刑事责任。共同犯罪。甲与丁均具有盗窃的共同故意,是共同构成盗窃罪的前提。由于甲是在丙受伤死亡后从丙家的箱子里拿走人民币5万元的,因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条的规定,甲成立盗窃罪,故选项A不正确。选项B正确。本案中丁在其与甲实施共同盗窃中起次要作用,属于从犯,应当按照其参与实施的共同盗窃5万元承担刑事责任,而不是甲谎称的3万元。故选项C正确,选项D不正确。综上,本题答案为BC。本案中,甲盗窃信用卡指使乙使用的行为,符合《刑法》第196条第3款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情形。乙不知信用卡系盗窃,以为是甲捡拾而来,但其主观上具有冒用他人的信用卡的故意,符合第196条第1款第3项的规定。甲构成盗窃罪,乙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故只有选项C的判断是正确的,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D。丁属于共同犯罪中的从犯,到案后能如实供诉自己和甲的共同犯罪事实,成立自首,但不成立立功。丁隐瞒了事后知道的甲、乙致丙死亡的事实属于知情不举,不影响自首的成立。选项B的判断是正确的,故选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