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派遣劳工向要派企业给付劳务,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之间。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属于劳务派遣的是:
A.某甲通过市人才市场举办的招聘会找到了工作,与乙公司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
B.某市对外服务有限公司通过招聘会与某甲签订了劳动合同,后又将某甲安排至乙公司工作
C.某甲被某劳务派遣公司安排至某IT公司工作,双方约定,由该IT公司与某甲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并支付某甲的工资
D.某农民工为甲市的某建筑公司打工,双方并未签订合同,该建筑公司按月付予农民工工资
正确答案:B
劳务派遣定义的关键信息是:签订劳动合同的机构与发生劳动力给付事实的企业并不相同。A项签订合同和工作的均是乙公司,不符合关键信息;B项对外服务有限公司与乙公司不是同一个公司.符合定义;C项某甲进入玎公司后,签订劳动合同的机构与发生劳动力给付事实的企业都是该IT公司,不符合关键信息;D项未签订合同,同样不符合关键信息。故答案选B。
甲公司拟在与乙公司签订的购销合同中约定免责条款。根据我国合同法对免责条款,以下表述正确的是()。
A.如果合同中有免责条款,此条款应有效
B.允许以默示方式作出
C.允许法官推定存在
D.免责条款的提出必须是明示的
正确答案:D
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排除或限制其未来责任的条款。免责条款具有以下特征:第一,免责条款具有约定性。免责条款是当事人约定的,只有免责条款已经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才能具有免责的效力。任何企图援引免责条款的当事人,必须证明该条款已经构成合同的一部分。第二,免责条款具有预先性。只有在责任发生前由当事人约定免责条款,才能导致当事人的责任的减轻或免除。如果在责任产生之后,当事人之间通过和解协议而减轻或免除责任,则与免责条款是有本质区别的。第三,免责条款具有明示性。免责条款必须以明示的方式提出,不允许以默示方式做出,也不允许法官推定免责条款的存在。第四,免责条款具有免责性。排除或限制当事人未来的责任,是免责条款的重要功能,因此它具有免责性。根据免责条款限制或排除责任的程序,它可以分为两类:一是限制责任条款,即限制当事人责任的条款;二是免除责任条款,即免除当事人的责任。由于免责条款限制或免除了当事人一方的责任,所以,为保护对方不事人的利益,法律对于免责条款有严格限制,比如我国《合同法》第53条规定,以上两种情况下免责条款无效:一是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是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因此,正确答案是D。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劳务派遣中,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依法订立( )。
A.派遣合同
B.劳动合同
C.集体合同
D.劳务派遣协议
正确答案:B
B【解析】劳务派遣单位应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应包括当事人双方根据物业服务需要商定的其他条款,包括()
A:约定合同生效的条件
B:解除合同的损失赔偿
C:免费条款约定
D:选举、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内容。
E:合同履行争议的解决方式
答案:A,B,C,E
解析:
物业服务合同应包括当事人双方根据物业服务需要商定的其他条款,如约定合同生效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损失赔偿、免费条款约定、合同履行争议的解决方式等。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下列哪些合同属于《合同法》中列明的有名合同?( )
A.合作经营合同
B.融资租赁合同
C.劳务派遣合同
D.技术合同
答案:B,D
解析:
《合同法》分则规定了15种有名合同,分别是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及居间合同。因此,选项B“融资租赁合同”以及选项D“技术合同”是《合同法》中列明的有名合同,当选。综上,本题答案为:B、D。
共 5 道选择题, 5 道判断题, 2 道案例式简答, 1 道汉译英, 1 道英译汉 选择题和判断题多是合同法和国际经济法 印象不深了,大概是合同解除的条件,无效合同, 买卖方义务,质权生效条件,就差不多这种类型,具体不记得了,比较常规的知识点。 简答题第一题我忘了,囧 第二题是:如果你是公司律师,产品购买方发来律师函说产品有质量问题,律师该怎么处理 翻译题都是法律方面的内容,但不偏,至少要知道一下合同用语吧 汉译英就考到翻译大意是“合同双方约定多种语言的合同,如何推定合同中的用词”这么一段话。英译汉比较简单,甲方应保障一方哪些权利,要知道知情权等的英文,也不难 面试比较灵活,会先中文自我介绍,然后他会根据你的简历提问,多是专业方面的问题,比较具体,对我的提问是合同法居多,格式条款啊,合同解除免责事由是,禁止约定的内容啊等等,还问了劳务派遣的风险规避,毕竟他们公司劳务派遣的也多嘛。也会问问你的人生方面的,泛泛而谈。 最后会英文考察,会要你英文自我介绍,这 个也比较灵活,他随便问的。 差不多这些吧,这是一面的流程,祝你好运
共用题干
2013年8月1日,甲公司与乙劳务派遣公司开始商洽订立劳务派遣协议事宜。甲公司人力资源部张经理对乙劳务派遣公司是否具有订立劳务派遣协议资格提出疑义。乙劳务派遣公司李经理当场表态,乙劳务派遣公司从2005年就开展劳务派遣业务,所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至今履行良好。李经理请张经理放心,乙劳务派遣公司从事劳务派遣业务一向守法合规。经过一段时间的洽商,张经理向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报告了洽商进展情况。会上,总经理要求张经理研究三个问题:一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劳动合同法进行修改后,乙劳务派遣公司从事劳务派遣业务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二是按照修改后的劳动合同法,公司的哪些岗位可以使用劳务派遣人员?三是公司在2011年与丙劳务派遣公司订立的为期3年的劳务派遣协议还能继续履行吗?张经理带着问题找到公司聘用的法律顾问,法律顾问逐一解答了张经理的问题。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下列关于甲公司与乙劳务派遣公司订立劳务派遣协议的说法,正确的是()。
A:乙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劳动者到甲公司应当订立劳务派遣协议
B:甲公司与乙劳务派遣公司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等内容
C:乙劳务派遣公司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可以替代劳务派遣协议
D:甲公司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乙劳务派遣公司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答案:A,B,D
解析: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对《劳动合同法》有关劳务派遣的规定作出修改,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决定于2012年12月2日公布前已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继续履行至期限届满,但是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不符合本决定关于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的规定的,应当依照本决定进行调整。
美联公司专门从事劳务派遣业务。最近,该公司与悦达酒店签订了一份劳务派遣协议,约定向其派遣包括赵娜等20名服务员。美联公司与悦达酒店根据这份协议,招收了20名被派遣劳动者,并与他们签订了劳动合同。
美联公司与悦达酒店订立劳务派遣协议的说法,错误的是( )。
A.劳务派遣协议应约定被派遣劳动者的数量
B.劳务派遣协议应约定派遣岗位
C.劳务派遣协议不可以约定违反协议的责任
D.劳务派遣协议应约定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劳务派遣协议。
劳务派遣协议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1)派遣的工作岗位名称和岗位性质;
(2)工作地点;
(3)派遣人员数量和派遣期限;
(4)按照同工同酬原则确定的劳动报酬数额和支付方式;
(5)社会保险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
(6)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事项;
(7)被派遣劳动者工伤、生育或者患病期间的相关待遇;
(8)劳动安全卫生以及培训事项;
(9)经济补偿等费用;
(10)劳务派遣协议期限;
(11)劳务派遣服务费的支付方式和标准;
(12)违反劳务派遣协议的责任;
(1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纳入劳务派遣协议的其他事项。
ABD说法均为正确,C说法错误。
劳务派遣协议期满终止,被派遣劳动者被重新派遣时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维持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被派遣劳动者不同意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B.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被派遣劳动者不同意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C.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被派遣劳动者不同意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D.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被派遣劳动者不同意的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E.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后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无需支付报酬
答案:C,E
解析:
本题考查劳务派遣协议。
被派遣劳动者被用工单位退回后,劳务派遣单位重新派遣时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被派遣劳动者不同意的,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故AB项正确;
劳务派遣单位重新派遣时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被派遣劳动者不同意的,劳务派遣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被派遣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外。故D项正确,C项错误。
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后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故E项错误。
本题为反选题。
美联公司专门从事劳务派遣业务。最近,该公司与悦达酒店签订了一份劳务派遣协议,约定向其派遣包括赵娜等20名服务员。美联公司与悦达酒店根据这份协议,招收了20名被派遣劳动者,并与他们签订了劳动合同。
关于劳务派遣的劳动合同表述不正确的是( )。
A.应当载明用工单位、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
B.应签订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C.劳务派遣单位与同一被派遣劳动者可以约定二次试用期
D.劳务派遣单位与同一被派遣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劳务派遣的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中应当载明用工单位、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
(2)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应签订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
(3)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
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4)劳务派遣单位可以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约定试用期。
(5)劳务派遣单位与同一被派遣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C说法错误,不符合法律规定,ABD均为正确描述。
2013年8月1日,甲公司与乙劳务派遣公司开始商洽订立劳务派遣协议事宜,甲公司人力资源部张经理对乙劳务派遣公司是否具有订立劳务派遣的协议资格提出疑议,乙劳务派遣公司李经理当场表态,乙劳务派遣公司从2005年就开展劳务派遣业务,所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至今履行良好。李经理请张经理放心,乙劳务派遣公司从事劳务派遣业务一向守法合规。经过一段时间的洽商,张经理向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报告了洽商进展情况。会上,总经理要求张经理研究三个问题:一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劳动合同法进行修改后,乙劳务派遣公司从事劳务派遣业务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二是按照修改后的劳动合同法,公司的哪些岗位可以使用劳务派遣人员 三是公司在2011年与丙劳务派遣公司订立的为期3年的劳务派遣协议还能继续履行吗 张经理带着问题找到公司聘用的法律顾问,法律顾问逐一解答了张经理的问题。
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关于甲公司与乙劳务派遣公司订立劳务派遣协议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乙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劳动者到甲公司应当订立劳务派遣协议
B.甲公司与乙劳务派遣公司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等内容
C.乙劳务派遣公司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可以替代劳务派遣协议
D.甲公司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乙劳务派遣公司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答案:A,B,D
解析:
【知识点】 订立劳务派遣协议的规定;
劳务派遣协议应当载明下列内容:①派遣的工作岗位名称和岗位性质;②工作地点;③派遣人员数量和派遣期限;④按照同工同酬原则确定的劳动报酬数额和支付方式;⑤社会保险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⑥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事项;⑦被派遣劳动者工伤、生育或者患病期间的相关待遇;⑧劳动安全卫生以及培训事项;⑨经济补偿等费用;⑩劳务派遣协议期限;劳务派遣服务费的支付方式和标准;违反劳务派遣协议的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纳入劳务派遣协议的其他事项,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C项,劳务派遣公司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可以替代劳务派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