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投资争端公约》关于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ICSID)管辖权的规定,有关将案件提交中心调解或仲裁必须具备的要件是:( )
A.争议当事人一方必须是缔约国国家,他方是另一缔约国国民
B.争议必须是直接产生于投资的法律争议
C.双方当事人必须书面同意将争议提交中心管辖
D.该公约的缔约国意味着其自动接受中心的强制管辖
在《关于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之间投资争端的公约》下,缔约国之间发生的有关公约的解释或适用的任何争端:( )
A.可通过谈判解决
B.不能通过谈判解决的,得提交国际法院,但须经所有有关国家同意
C.不能通过谈判解决的,可直接在该公约设立的解决投资争端的国际中心进行调解或仲裁
D.不能通过谈判解决的,经争端任何一方的申请,得提交国际法院,除非有关国家同意采取另一种解决方法
《关于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间投资争端公约》对中心管辖有何规定?
《关于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间投资争端公约》对中心管辖有何规定?
(1)中心的成立旨在为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间投资争端提供调解和仲裁的便利。
(2)中心管辖的主体要件:投资争议的一方必须是公约缔约国,另一方是公约另一缔约国国民。
(3)中心管辖的客体要件:争议必须产生于直接投资引起的法律争议。
(4)中心管辖的主观要件:双方必须书面同意提交中心管辖
依据《关于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之间投资争端的公约》建立的“解决投资争端的国际中心”,对下列哪一争端事项具有管辖权?
A.缔约国和另一缔约国因直接投资而产生的法律争端,并经双方书面同意提交中心
B.缔约国和另一缔约国国民因直接投资而产生的法律争端,并经双方口头同意提交中心
C.缔约国和另一缔约国国民因直接投资而产生的法律争端,并经双方书面同意提交中心
D.缔约国和另一缔约国国民因间接投资而产生的法律争端,并经双方书面同意提交中心
C从题干中的公约的名称首先既可把A项排除,因为“中心”解决的投资争端的双方当事人必须一方是国家而另一方是另一国国民;其次,“中心”要取得管辖权,还必须有争议双方订立的将该争议提交中心解决的书面仲裁协议,这是一项实质要件,不能以口头形式代替。且一旦达成,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撤回。B项排除;第三,“中心”解决的投资争端必须是直接投资而非间接投资争端,且这种争端必须是法律争端,所以D项排除。
关于解决国家与他国国民投资争议国际中心的管辖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中心一般受理的应当是发生在一缔约国政府与其他缔约国国民之间的争议
B.中心受理的争端必须是直接因国际投资而引起的法律争端
C.中心的管辖权需要建立在双方的书面同意之上
D.除非另有声明,提交中心仲裁应视为双方同意排除其他任何救济方法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预测试题(含解析)1.关于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间投资争端公约和依其设立的解决国际投资争端中心,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中心管辖直接因投资引起的法律争端B.中心管辖的争端必须是关于法律权利或义务的存在或其范围,或是关于因违反法律义务而实行赔偿的性质或限度的C.批准或加入公约本身并不等于缔约国承担了将某一特定投资争端提交中心调解或仲裁的义务D.中心的裁决对争端各方均具有约束力【答案】:A|B|C|D【解析】:A项,依关于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之间投资争端公约设立的“解决国际投资争端中心”为解决缔约国和其他缔约国国民之间的投资争端提供了调解或仲裁的便利。关于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之间投资争端公约第25条第1款规定,中心的管辖权适用于一缔约国和另一缔约国国民之间直接因投资而产生并经双方书面同意提交给中心的任何法律争端。B项,该公约本身未对“法律争端”作规定。根据世界银行董事会关于解决国家与他国国民问投资争端公约的报告的解释,争端必须是关于法律权利或义务的存在或其范围,或是关于因违反法律义务而实行赔偿的性质或限度的。C项,关于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之间投资争端公约第25条第1款规定,中心的管辖适用于缔约国和另一缔约国国民之间直接因投资而产生并经双方书面同意提交给中心的任何法律争端。当双方表示同意后,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撤销其同意。批准或加入公约本身并不等于缔约国承担了将某一特定投资争端提交中心调解或仲裁的义务,需要争端双方出具同意中心管辖的书面文件,争端当事双方表示同意后,不得单方面撤销其同意。D项,关于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之间投资争端公约第53条第1款规定,裁决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不得进行任何上诉或采取除本公约规定外的任何其他补救办法。除依照本公约有关规定予以停止执行的情况外,每一方应遵守和履行裁决的规定。2.某企业认为,甲省政府所在地的市政府制定的规章同某一行政法规相抵触,可以向下列哪些机关书面提出审查建议?( )A.国务院B.国务院法制办C.甲省政府D.全国人大常委会【答案】:A|C【解析】: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35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公民认为规章同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可以向国务院书面提出审查的建议,由国务院法制机构研究处理。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公民认为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规章同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或者违反其他上位法的规定的,也可以向本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书面提出审查的建议,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机构研究处理。本题中,甲省政府所在地的市政府属于较大的市的范畴,因此某企业认为其制定的规章同某一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可以向国务院或本省人民政府提出书面审查意见。3.对以下案件中的犯罪行为的论处,正确的有( )。A.某地民政局干部高某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条件,挪用上级财政部门发放的扶贫专用款,数额高达80万余元,高某将其借给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结果他人因经营不善,超过1年仍未能归还,对高某的行为应认定为挪用特定款物罪B.某村村长王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发放给本村的教育专项基金10万元借给其亲戚刘某经商使用,由于刘某经商亏损,使该款2年后仍未能还上,严重影响了该村教育条件的改善,对于王某的行为应认定为挪用公款罪C.甲因资金周转困难急需从乙银行贷款,按照规定,乙银行要求甲提供担保,甲于是找到了时任某国有企业财务主管的丙,请求丙想想办法,并许诺给其5000元的辛苦费。丙于是将本单位的一张委托收款凭证交给银行为甲作担保,3个月后甲归还欠款,丙取回该收款凭证。对丙的行为应当以受贿罪与挪用公款罪并罚D.甲是某地移民办主任,手中掌握大量移民专用款。乙因为走私需要资金就找到甲,向其筹措资金,并答应利润均分,甲同意并将100万元移民款交其使用,不久,甲便将该款补上,对甲的行为应当以走私罪和挪用公款罪并罚【答案】:C|D【解析】:A项,挪用公款罪与挪用特定款物罪的主要区别在于,挪用公款罪是把公款挪作私用,而挪用特定款物罪是把特定款物挪作其他公共用途,违反专款专用的财经制度。所以高某的行为应该成立挪用公款罪,而不是挪用特定款物罪。B项,村长不是国家工作人员,对其挪用行为应当按照挪用资金罪定罪处罚。C项,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第4条规定,挪用金融凭证、有价证券用于质押,以挪用公款罪定罪处罚。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规定,挪用公款并收受贿赂的,数罪并罚。D项,挪用特定款物罪是将特定款物挪作其他公用,对于挪作私用的,依然属于挪用公款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规定,挪用公款并进行非法活动的,数罪并罚。4.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础在基层,工作重点在( )。A.中央B.基层C.干部D.中央和基层【答案】:B【解析】: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础在基层,工作重点也在基层。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增强基层干部法治观念、法治为民的意识,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加强基层法治机构建设,强化基层法治队伍,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法治工作机制,改善基层基础设施和装备条件,推进法治干部下基层活动。5.程序正当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下列哪些选项是程序正当要求的体现?( )A.实施行政管理活动,注意听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意见B.对因违法行政给当事人造成的损失主动进行赔偿C.严格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内实施行政管理活动D.行政执法中要求与其管理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公务员回避【答案】:A|D【解析】:程序正当原则的要求有:行政公开原则。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公开,以实现公民的知情权。公众参与原则。行政机关作出重要规定或者决定,应当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特别是作出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利的决定,要听取他们的陈述和申辩。回避原则。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与行政管理相对人存在利害关系时,应当回避。A项,强调行政机关要注意听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意见,属于程序正当原则中的公众参与原则。B项,对因违法行政给当事人造成的损失主动进行赔偿属于权责统一原则中的行政责任原则。行政责任原则是指行政机关违法或者不当行使职权,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基本要求是行政权力和法律责任的统一,即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C项,合法行政原则是指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管理公共事务,必须有法律的授权,并依据法律的规定。我国合法行政原则在结构上包括对现行法律的遵守和依照法律授权活动两个方面,因此,在本题中,严格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内实施行政管理活动属于合法行政原则中。D项,要求与管理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公务员要进行回避。属于程序正当原则中的回避原则。6.1913年3月20日,宋教仁先生在上海火车站遇刺身亡。该案由公共租界会审公廨审判。关于会审公廨制度,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会审公廨是清廷与英、美、法三国驻上海领事协议在租界内设立的特殊审判机关B.会审公廨制度是对我国司法主权的践踏C.中华民国成立后,会审公廨制度依然存续D.案件由外国领事官员审判,中国官员无权参与【答案】:D【解析】:ABD三项,会审公廨,是指1864年清廷与英、美、法三国驻上海领事协议在租界内设立的特殊审判机关。涉及外国人须有领事官员参加,租界内中国人诉讼有外国领事观审。会审公廨主审官为中国官员,但案件涉及上述三国人,则该国领事可派人担任陪审官,这是对我国司法主权的践踏。C项,1912年2月12日,清廷颁布退位诏书,同年,中华民国成立。中华民国继承了清廷与列强签署的各项国际条约,会审公廨直到民国16年(1927年)撤销。7.甲在高速公路休息站开店经营汽车补胎业务,故意在靠近经营点附近的高速公路上撒钉子,长达数百米。造成很多汽车爆胎,足以导致车辆倾覆的危险,很多车主经常抱怨。司机问甲为什么会有这么多钉子在路上,甲闭口不谈,只是按照市场价格补胎收费。甲的行为构成何罪?( )A.故意毁坏财物罪B.破坏交通工具罪C.破坏交通设施罪D.诈骗罪【答案】:C【解析】:ABC三项,以行为而论,甲的行为毁坏了他人的财物,符合故意毁坏罪的构成要件。但是,只定故意毁坏财物罪仅评价了行为侵犯财产权利的属性,而没有评价危害公共安全的属性。本题中,“足以倾覆”四字,便指向了危害公共安全类的犯罪,因此,定危害公共安全类的犯罪,更为恰当。而破坏交通工具罪是指故意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其发生倾覆、毁坏危险的行为。破坏交通设施罪是指故意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的行为。本案中,甲在公路撒钉子是对交通设施进行破坏的行为,更符合破坏交通设施罪的构成要件。D项,诈骗罪中,使对方产生认识错误的内容必须是处分财产的认识错误,而不是任何错误。车主对“补胎收费”并没有认识错误,不构成诈骗罪。8.社会主义法治要通过法治的一系列原则加以体现。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是刑事诉讼法确立的一项基本原则,下列哪一案件的处理体现了这一原则?( )A.甲涉嫌盗窃,立案后发现涉案金额400余元,公安机关决定撤销案件B.乙涉嫌抢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认为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决定不起诉C.丙涉嫌诈骗,法院审理后认为其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作出无罪判决D.丁涉嫌抢劫,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认为证据不足,决定不起诉【答案】:A【解析】:刑事诉讼法第1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这一规定确立了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原则。A项,盗窃400元,未达到定罪的数额标准,故属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这一情形,公安机关应当撤销案件。B项,刑事诉讼法第177条第2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该项中,对于乙的不起诉属于酌定不起诉,未体现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原则。C项,法院是因为丙的行为未满足犯罪构成要件而作出的无罪判决,不是因为刑事诉讼法第16条规定的情形作出的无罪判决,也未体现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原则。D项,检察院的决定不起诉属于证据不足不起诉,不是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6条规定的情形作出的法定不起诉,并未体现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原则。9.某县公安局以沈某涉嫌销售伪劣商品罪为由将其刑事拘留,并经县检察院批准逮捕。后检察院决定不起诉,沈某申请国家赔偿,赔偿义务机关拒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县公安局为赔偿义务机关B.赔偿义务机关拒绝赔偿,应当书面通知沈某C.国家应当给予沈某赔偿D.对拒绝赔偿,沈某可以向县检察院的上一级检察院申请复议【答案】:B|C|D【解析】:A项,国家赔偿法第2
根据《关于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之间投资争端公约》,甲缔约国与乙缔约国的A公司通过书面协定一致同意:双方之间因直接投资而产生的争端,应直接提交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仲裁。据此事实,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
A.任何一方可单方面撤销对提交该中心仲裁的同意
B.在中心冲裁期间,乙国可以对A公司行使外交干涉
C.在该案中,任何一方均有权要求用尽当地救济解决争端
D.对该中心裁决不服的一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撤销裁决的诉讼
A.在争端当事人同意将争议交付中心之日具有该争端当事国以外的缔约国国籍的任何法人
B.其他WTO成员
C.其他国自然人
D.在上述日期具有争端当事国国籍,但由于外来控制的原因,经争端当事国同意视为“另一缔约国国民”的任何法人
A.缔约国和另一缔约国国民因直接投资产生的法律争端,并经双方书面同意提交中心
B.缔约国和另一缔约国国民因间接投资产生的法律争端,并经双方书面同意提交中心
C.缔约国和另一缔约国国民因直接投资产生的法律争端,并经双方口头同意提交中心
D.缔约国和另一缔约国因直接投资而产生的法律争端,并经双方书面同意提交中心
根据《关于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之间投资争端公约》,甲缔约国与乙缔约国的桑德公司通过书面约定一致同意:双方之间因直接投资而产生的争端,应直接提交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仲裁。据此事实,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任何一方可单方面撤销对提交该中心仲裁的同意
B.在中心仲裁期间,乙国无权对桑德公司行使外交保护
C.在该案中,任何一方均有权要求用尽当地救济解决争端
D.对该中心裁决不服的一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撤销裁决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