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四因购电脑借张三1万元,约定2年还本,逾期不还支付违约金300元。2年后李四未还钱。对此张三可请求李四赔偿(  )。

题目
多选题
李四因购电脑借张三1万元,约定2年还本,逾期不还支付违约金300元。2年后李四未还钱。对此张三可请求李四赔偿(  )。
A

1万元本金

B

300元违约金

C

1万元本金的逾期利息

D

1万元本金和2年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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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张三和李四二人共同殴打王五,王五受重伤花去医药费8万元,三人协商后约定,张、李各赔偿4万元,后李四没有给付赔偿金,此案应如何认定?( )

A.三人的约定无效

B.张、李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C.张三应当先为李四赔偿

D.王五分别向张、李二人主张4万元赔偿金


正确答案:D
根据《民法通则》第130条规定,本题中张三与李四属于共同侵权,对王五要承担连带责任。但三人协商后约定了张、李承担按份责任,属于三方合意行为,不违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所以有效,对三方都有约束力,因此可以排除张与李的连带责任,所以应选择D。

第2题:

张三将自己的一艘船向保险公司投保了船舶保险,保险金额为2000万元,保险期限一年。投保5个月后,张三将船舶的30%转让给李四,保险公司同意并对合同进行了批改。投保8个月后船舶触礁沉没,在保险赔偿上,保险人的正确处理方式是()。

A、赔偿李四600万元,张三1,400万元

B、赔偿张三李四各1,000万元

C、赔偿李四1,400万元

D、赔偿张三2,000万元


答案:A

第3题:

张三将自己的一艘船向保险公司投保了船舶险,保险金额为2000万元,保险期限1年,投保5个月后,张三将船舶的30%转让给李四,保险公司同意并对合同进行了批改,投保8个月后船舶触礁沉默,在保险赔偿上,保险人正确的处理方式是()。

A、赔偿李四600万元,张三1400万元

B、赔偿张三、李四各1000万元

C、赔偿李四1400万元

D、赔偿张三2000万元


参考答案:A
解析:船的价值是2000万,5个月后有30%转让给了李四,则张三对该船占有1400万元的权利、李四占有600万元的权利。若出险,则保险人赔张三1400万元,李四600万元。

第4题:

张三向李四借了30万元人民币,双方订立了书面合同,约定以张三自有的一辆小汽车作担保,双方办理了登记,张三把小汽车交给了李四。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张三是抵押人,李四是抵押权人

B.担保物权自登记时设立

C.李四擅自使用小汽车,造成小汽车损坏的,需要向张三赔偿

D.张三和李四可以约定,到期张三未能偿还借款的,李四可以得到小汽车所有权,以冲抵债务


正确答案:C
C。解析:《物权法》第179条第1款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第208条第1款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从上述两条,张三和李四约定的是动产质押,张三是出质人,李四是质权人。A项是错误的。第212条规定:“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B项是错误的。第214条规定:“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给出质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可见,法律没有禁止质权人在未得到出质人许可时使用质押财产,只不过在给出质人造成损害时,质权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c项是正确的。第211条规定:“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满前,不得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法律明文禁止约定流质条款,因此D项错误。本题应选C项。

第5题:

张三欠李四10万元,王五欠张三7万元。张三对王五的债权已到期,张三多次电话催促还钱。现李四的债权也已到期,张三以其自有财产已经不可能履行对李四的债务了。下列说法正确( )。

A.李四应以张三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行使代位权

B.李四应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行使代位权

C.李四不能行使代位权,因为张三多次电话催促王五还钱,不存在怠于行使到期债权的情况

D.如法院判决王五还钱,则王五应当将7万元还给张三,由张三向李四还钱


正确答案:B
B。解析:《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李四应当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起}斥行使代位权。A项错误,B项正确。《合同法解释(一)》第11条规定:“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73条的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二)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三)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四)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第13条规定:“合同法第73条规定的‘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其对债权人的到期债务,又不以诉讼方式或者仲裁方式向其债务人主张其享有的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权,致使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未能实现。”张三打电话催促王五还钱,非是积极行使其到期债权的表现。C项错误。第19条规定:“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由次债务人负担。从实现的债权中优先支付。”第20条规定:“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王五应当在支付完诉讼费用后,将剩余款项直接交给李四。D项错误。本题应选B项。

第6题:

张三与李四签订了一份合同,约定由王五向张三履行债务,现王五履行债务的行为不符合合同的约定,张三有权请求( )承担违约责任。

A.王五

B.李四

C.李四和王五

D.李四或王五


正确答案:B
根据《合同法》第121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因为合同具有相对性,因此,张三应请求李四承担违约责任,选项B是正确的。

第7题:

张三欠李四500元钱,王五又欠张三500元钱,张三和李四约定由王五代替张三向李四还钱,若王五未履行该项债务,则( )

A.王五向张三承担违约责任

B.王五向李四承担违约责任

C.张三向李四承担违约责任

D.以上答案都不对


正确答案:C

第8题:

张三将自己的一艘船向保险公司投保了船舶保险,保险金额为2000万,保险期限为1年,投保5个月以后,张三将船舶的30%转让给李四,经保险公司同意,并对合同进行批改,投保半个月后船舶触礁沉没,在保险赔偿上,保险人的正确处理方式是()

A、赔偿张三1400万元,李四600万元

B、赔偿张三李四各1400万元

C、赔偿李四1400万元

D、赔偿张三2000万元


正确答案:A

第9题:

李四因购电脑借张三1万元,约定2年还本,逾期不还支付违约金300元。2年后李四未还钱。对此张三可请求李四赔偿( )。

A.1万元本金

B.300元违约金

C.1万元本金的逾期利息

D.1万元本金和2年利息


正确答案:B
B。解析: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他们之间的约定有效。故B正确。根据《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故李四不应当要求张三支付利息。

第10题:

张三的一只名表4 年前被李四偷走,2 年多后李四向另一同行王五炫耀,被后者抢走戴在自己的手腕上已经1 年多了,由于不甚爱惜,手表外壳已有多处明显划痕。期间李四 多次向王五索要未果。现在张三获知一切详情。就现在3 人之间的关系,下列叙述不正确的是:( )

A.张三可以请求王五返还手表给自己

B.李四可以请求王五返还手表给自己

C.张三可以请求李四承担赔偿责任

D.李四可以请求王五承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B
【答案】B
【详解】《物权法》第34 条规定: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本题中张三仍然是手表的所有权人,基于所有物返还请求权可以向王五要求返还手表,并且没有时效的限制,故A 选项正确。该法第245 条规定: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侵占的,占有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对妨害占有的行为,占有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因侵占或者妨害造成损害的,占有人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占有人返还原物的请求权,自侵占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的,该请求权消灭。题中基于占有物返还请求权,李四可以要求王五返还手表,但是受到除斥期间为1 年的限制,所以李四的请求权丧失,因此B 选项错误,依题意当选。该法第37 条规定: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题中张三为物的所有权人,有权要求李四损害赔偿。手表是李四偷来的,他并不享有物的所有权,但是李四在占有手表期间依法享有占有的权利,王五侵害了李四的占有权,因此对于李四也可以基于妨害占有权而请求王五赔偿损害。因此,选项和D 都是正确的。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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