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库版)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综合试题练习

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区别的关键是( )。

A.犯罪中止是犯罪的未完成形态,犯罪未遂是犯罪的完成形态。

B.对于中止犯,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C.犯罪中止是行为人基于自己的意志而放弃犯罪,犯罪未遂是基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被迫停止犯罪

D.犯罪中止可以发生在犯罪预备阶段,犯罪未遂只能发生在犯罪实行阶段


正确答案:C
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被迫停止犯罪,这是区分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的基本标志。 


下列对犯罪中止的理解正确的是:( )

A.甲入室盗窃时听见楼道传来脚步声,便逃跑离开盗窃现场,甲跑出不远又想返回继续盗窃,但又怕被抓住,经反复思想斗争,决定放弃犯罪。甲的行为构成犯罪中止

B.行为人产生犯意后没有实施犯罪行为,但其良心发现便放弃了犯罪的念头,该行为人成立犯罪中止

C.犯罪中止的特征是“能达目的而不欲”,能否达到目的应以行为人的认识为标准进行判断。只要行为人认为可能既遂而不愿意达到既遂,即使客观上不可能既遂,也应当成立中止

D.在结果犯场合,犯罪中止的成立要求不能发生任何犯罪结果,一旦有危害结果的发生,则是不能有效防止结果的发生,应成立犯罪未遂


正确答案:C
【考点】犯罪中止的认定
【解析】A项项因听到脚步声而被迫停止犯罪,已经成立犯罪未遂,未遂后不可能再出现犯罪中止;B产生犯意但没有实施犯罪行为,犯罪过程没有开始,不成立中止;D项犯罪中止的成立不要求没有发生任何犯罪结果,只要没有发生既遂所要求的结果就可以成立犯罪中止。


在犯罪中止中,自动放弃的犯罪中止应满足的条件为( )。

A.行为人必须在犯罪过程中放弃犯罪

B.行为人必须是自动放弃犯罪

C.行为人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

D.行为人必须彻底放弃正在进行的犯罪

E.行为人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了犯罪结果的产生


正确答案:ABD


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完成犯罪的一种犯罪停止形态是()。

A.犯罪既遂

B.犯罪预备

C.犯罪中止

D.犯罪未遂


参考答案:D


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区别的关键是()。

A.犯罪中止可以发生在犯罪预备阶段,犯罪未遂只能发生在实行阶段

B.对于中止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于未遂犯则可以从轻或者减处轻罚

C.犯罪中止是行为人基于自己的意志而放弃犯罪,犯罪未遂是基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被迫停止犯罪

D.犯罪中止是犯罪的未完成形态,犯罪未遂是犯罪的完成形态


参考答案:C


(题库版)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综合试题练习1.甲欲杀乙,将乙打倒在地,掐住脖子致乙深度昏迷。30分钟后,甲发现乙未死,便举刀刺乙,第一刀刺中乙腹,第二刀扎在乙的皮带上,刺第三刀时刀柄折断。甲长叹“你命太大,整不死你,我服气了”,遂将乙送医,乙得以保命。经查,第一刀已致乙重伤。关于甲犯罪形态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故意杀人罪的未遂犯B.故意杀人罪的中止犯C.故意伤害罪的既遂犯D.故意杀人罪的不能犯【答案】:A【解析】:行为人具有引起既遂结果的意思,着手实施了紧迫侵害法益的行为,由于意志以外的因素而被迫放弃的,是犯罪未遂。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的区分,当年出题人采纳了主观说,即行为人行为停止的事由是否来自行为人主观意志。AB两项,根据主观说,甲实施了四次杀人行为,都未能导致乙死亡,产生了自己无法杀死对方的认识,认为自己对被害人乙是无法实现杀人既遂的,属于无奈的放弃,即出现了抑制犯罪意志的原因。某种事实使得行为人认为自己在客观上已经不可能继续实施犯罪,从而被迫停止的,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C项,甲显然具有杀人的故意,所以根据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即使乙没有死亡,也只能认定故意杀人罪的未遂或者中止,不能认定为故意伤害罪。D项,不能犯是指行为人主观上有意实施犯罪,但就行为的性质看并无实现构成要件内容的可能性的情况。本案中,甲的杀人行为是能够杀死乙的,所以不能认定为不能犯。2.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关于国家机构,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原选举单位的监督B.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C.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D.市辖区的政府经本级人大批准可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作为派出机关【答案】:A|B【解析】:A项,宪法第77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原选举单位的监督。原选举单位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罢免本单位选出的代表。B项,宪法第93条第3款规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C项,宪法第109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据此,地方审计机关为双重领导体制。D项,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68条第3款规定,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作为它的派出机关。因此,市辖区的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才能设立街道办事处。3.中国甲公司从某国乙公司进口一批货物,委托中国丙银行出具一份不可撤销信用证。乙公司发货后持单据向丙银行指定的丁银行请求付款,银行审单时发现单据上记载内容和信用证不完全一致。乙公司称甲公司接受此不符点,丙银行经与甲公司沟通,证实了该说法,即指示丁银行付款。后甲公司得知乙公司所发货物无价值,遂向有管辖权的中国法院申请中止支付信用证项下的款项。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公司已接受不符点,丙银行必须承担付款责任B.乙公司行为构成信用证欺诈C.即使丁银行已付款,法院仍应裁定丙银行中止支付D.丙银行发现单证存在不符点,有义务联系甲公司征询是否接受不符点【答案】:B【解析】:AD两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7条第1款规定,开证行有独立审查单据的权利和义务。有权自行作出单据与信用证条款、单据与单据之间是否在表面上相符的决定,并自行决定接受或者拒绝接受单据与信用证条款、单据与单据之间的不符点。开证行发现信用证项下存在不符点后,可以自行决定是否联系开证申请人接受不符点。开证申请人决定是否接受不符点,并不影响开证行最终决定是否接受不符点。开证行和开证申请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丙银行没有义务联系甲公司征询是否接受不符点,而且甲公司决定是否接受不符点,并不影响丙银行决定是否接受。B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8条第2项的规定,受益人恶意不交付货物或者交付的货物无价值的,应当认定存在信用证欺诈。C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0条第1项的规定,人民法院认定存在信用证欺诈的,应当裁定中止支付或者判决终止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但开证行的指定人、授权人已按照开证行的指令善意地进行了付款的除外。由于丁银行已经付款,法院不可以裁定丙银行中止支付。4. 侦查措施是查明案件事实的手段,与公民的权利保障密切相关。请回答下列各题。(1)关于讯问犯罪嫌疑人的地点,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的公安局进行讯问B.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的公司内进行讯问C.对于已经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讯问D.犯罪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当场口头传唤,但须出示工作证并在讯问笔录中注明【答案】:A|B|C|D【解析】:ABD三项,刑事诉讼法第117条第1款规定,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因此,只要是在犯罪嫌疑人所在的市、县范围内,任何地点都可以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C项,刑事诉讼法第116条第2款规定,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以后,侦查人员对其进行讯问,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2)关于询问被害人,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侦查人员可以在现场进行询问B.侦查人员可以在指定的地点进行询问C.侦查人员可以通知被害人到侦查机关接受询问D.询问笔录应当交被害人核对,如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被害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答案】:A|C|D【解析】:ABC三项,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2条第1款的规定,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D项,刑事诉讼法第120条规定,讯问笔录应当交犯罪嫌疑人核对,对于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他宣读。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犯罪嫌疑人承认笔录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侦查人员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犯罪嫌疑人请求自行书写供述的,应当准许。必要的时候,侦查人员也可以要犯罪嫌疑人亲笔书写供词。第124条规定,刑事诉讼法第120条的规定,也适用于询问证人。第125条规定,询问被害人,适用刑事诉讼法第2章第3节各条规定。由此可见,对被害人、证人进行询问和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讯问后,笔录的制作要求完全相同。(3)关于查封、扣押措施,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查封、扣押犯罪嫌疑人与案件有关的各种财物、文件只能在勘验、搜查中实施B.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扣押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C.侦查人员认为需要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报的时候,可通知邮电机关将有关的邮件、电报检交扣押D.对于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报,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3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予以退还【答案】:D【解析】:A项,刑事诉讼法第139条第1款规定,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由此可见,查封、扣押是一种专门的侦查行为,并不一定非要在勘验搜查中实施。B项,刑事诉讼法第142条第1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因此,查封、扣押是限制涉案物品使用权或转移其实际占有和控制权的一种侦查行为,一般针对的是有形的物品,如房产、现金等。而对于无形的财产权,则一般采用冻结的方式。C项,刑事诉讼法第141条第1款规定,侦查人员认为需要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报的时候,经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批准,即可通知邮电机关将有关的邮件、电报检交扣押。即扣押邮件或者电报必须经过公安机关或检察院的批准;未经批准,侦查人员无权行使。D项,刑事诉讼法第143条规定,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3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予以退还。5.下列关于立法程序的说法中,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全国人大对法律案的审议分为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和立法机关全体会议审议两个阶段B.法律案审议的结果有两种,即提付表决、搁置C.我国公布法律的报刊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公报、中国人大网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在中国人大网上刊登的法律文本为标准文本D.法的实施包括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等环节【答案】:B|C【解析】:B项,法律案审议的结果有三种,即提付表决、搁置和终止审议。C项,我国公布法律的报刊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公报、中国人大网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公报上刊登的法律文本为标准文本。6.关于不作为犯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儿童在公共游泳池溺水时,其父甲、救生员乙均故意不救助。甲、乙均成立不作为犯罪B.在离婚诉讼期间,丈夫误认为自己无义务救助落水的妻子,致妻子溺水身亡的,成立过失的不作为犯罪C.甲在火灾之际,能救出母亲,但为救出女友而未救出母亲。如无排除犯罪的事由,甲构成不作为犯罪D.甲向乙的咖啡投毒,看到乙喝了几口后将咖啡递给丙,因担心罪行败露,甲未阻止丙喝咖啡,导致乙、丙均死亡。甲对乙是作为犯罪,对丙是不作为犯罪【答案】:A|C|D【解析】:不作为是指行为人在能够履行自己应尽义务的情况下不履行该义务。作为义务的来源主要有: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义务;职务或者业务要求的义务;法律行为引起的义务;先行行为所引起的义务,即行为人因自己的行为导致发生一定危害结果的危险,而产生的采取积极行动防止危害结果现实发生的义务。A项,甲对于年幼的孩子具有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救生员乙由于其职业要求同样具有救助义务,因此甲、乙均成立不作为犯罪。B项,虽然丈夫误认为没有救助妻子的义务,但是其主观上是放任妻子死亡结果的发生的,因而主观心态仍属于故意,不是过失的不作为犯罪。C项,甲对母亲有法律上的救助义务,且在当时的情况下甲有能力救助而没有及时救助母亲,因此构成不作为犯罪。D项,甲故意往乙的咖啡中投毒,并希望毒死乙的结果发生,属于作为的犯罪。由于甲往乙的咖啡中投毒的行为存在危险,因而甲在丙喝乙的咖啡时,由于其投毒的先前行为具有阻止的义务。但是甲并未阻止,致使丙死亡结果的发生,构成不作为犯罪。7.根据宪法分类理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成文宪法也叫文书宪法,只有一个书面文件B.1215年的自由大宪章是英国宪法的组成部分C.1830年法国宪法是钦定宪法D.柔性宪法也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答案】:B【解析】:B项,1215年自由大宪章乃英国宪政之母,它是英国封建专制时期宪法性文件之一。虽经过历次修订至今仍是英国法的

以下关于犯罪中止的说法描述不正确的是:()。

A.行为人在犯罪过程中被迫停止犯罪

B.行为人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

C.行为人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

D.行为人出于自身的原因结束了犯罪行为


正确答案:A


区别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关键在于( )。

A.犯罪中止是犯罪的未完成形态,犯罪未遂是犯罪的完成形态

B.对于中止犯,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对于未遂犯,则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C.犯罪中止是基于行为人自己的意志而放弃犯罪,犯罪未遂是基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被迫停止犯罪

D.犯罪中止可以发生在犯罪预备阶段,犯罪未遂只能发生在实行阶段


正确答案:C


在犯罪中止中,自动放弃的犯罪中止应满足的条件为( )。

A.行为人必须在犯罪过程中放弃犯罪

B.行为人必须是自动放弃犯罪

C.行为人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

D.行为人必须彻底放弃正在进行的犯罪

E.行为人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了犯罪结果的发生


正确答案:BCE


下列属于犯罪中止的是( )。
A.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但犯罪未发生
B.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
C.在犯罪过程中,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结果未发生
D.行为人为实施犯罪而准备了工具,但没有着手实施犯罪


答案:B
解析:
我国《刑法》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所以答案为B项。


下列关于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说法错误的是(  )。

A.盗窃分子练习偷盗技巧是犯罪预备
B.犯罪预备行为不具有社会危害性
C.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D.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答案:B
解析:
B项,犯罪预备行为虽然尚未直接侵害犯罪客体,但已经使犯罪客体面临即将实现的现实危险,因而同样具有社会危害性。因此,犯罪预备行为同样具有可罚性,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考虑到犯罪预备行为毕竟尚未着手实行犯罪,还没有实际造成社会危害,因此,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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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题 下列关于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说法错误的是( )。A.盗窃分子练习偷盗技巧是犯罪预备 B.犯罪预备行为不具有社会危害性 C.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D.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答案:B解析:选项B,犯罪预备行为虽然尚未直接侵害犯罪客体,但已经使犯罪客体面临即将实现的现实危险,因而同样具有社会危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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